乃“生滅”之相對詞。爲常住之意。形容涅槃時,亦每以“不生不滅”表之。據般若心經謂,此世一切之存在有“無實體”之特性,不生亦不滅。此一思想萌芽于佛教以前之印度社會,後成爲佛教根本教義之一。
(術語)對生滅之語,常住之異名也。小乘獨就涅槃之理而觀不生不滅,大乘于有爲之事相上論不生不滅之義。維摩經不二門品曰:“法本不生,今則無滅。”涅槃經曰:“涅言不生,槃言不滅,不生不滅名大涅槃。”般若波羅蜜經曰:“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中論曰:“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按不生亦不滅四句偈文,所以發明真空無相第一妙谛。凡佛經均不外此意。
不生也不滅,是常住的別名,也是永生的意思。涅槃經說:“涅言不生,槃言不滅,不生不滅,名大涅槃。” - 陳義孝編
此是“生滅”的相對詞,爲常住之意,形容涅槃時,亦每以“不生不滅”以表示之。如《般若心經》形容法性,謂:“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即世間一切存在,其“無實體”的特性(法性),即不生不滅。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