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據俱舍論卷十七載,有兩種二業,即:(一)引業與滿業。六趣各有總、別之二報,如人趣中,所有人皆同屬人趣之果報,此爲總報;其中複有智愚、美醜等差異,稱爲別報。引發總報之業因,稱爲引業;成滿其別報之業因,則稱爲滿業。(二)善業與惡業。善業爲五戒、十善等善道之所作,能感善趣之樂果;惡業爲五逆、十惡等罪惡之所作,能引惡趣之苦果。
(二)助業與正業。淨土宗善導立讀誦、觀察、禮拜、稱名、贊歎供養等五正行,以五正行中之讀誦、觀察、禮拜、贊歎供養四者,名爲助業,即能資助往生之業者;而唯以稱名爲正業,即正爲往生之正因者。[觀無量壽佛經疏卷四散善義]
(名數)一引業,于六趣各有總別之二報,假如人趣彼此各具六根,彼此受共同之果報,是總報也。如人人異其壽夭醜美強弱貧富,是別報也。其引發總報之業,名爲引業。二滿業,其成滿別報之業,名爲滿業。見俱舍論十七。[囗@又]定不之二業:一定業,定受苦樂之二報者,此中有順現業之叁種。二不定業。不定受果報者。見瑜伽論九,法華玄贊十。[囗@又]黑白之二業:一黑業,可感穢惡不淨之苦果者。二白業,可感淨妙清白之樂果者。見智度論九十四,玄義二上。
(名數)一引業,二滿業。六趣各有總別之二報,例如人趣上自一人下至賤民,同一人趣之果報爲總報,其中根有利鈍,形有好醜,福有多少等,人人各異,謂之別報,引發其總報之業因,謂之引業,成滿其別業之業因,謂之滿業。見俱舍論十七。[囗@又]一、善業,爲五戒十善等善道之所作而能感善趣之樂果者。二、惡業,爲五逆十惡等罪惡之所作而能引惡趣之苦果者。見俱舍論十七。[囗@又]一、助業,善導所立五正行中前叁後一之四業,能資助往生之業者。二、正業,五正行中第四之稱名正爲往生之正因者。觀經散善義曰:“又就此正中複有二種:一者心專念彌陀名號,行住坐臥,不問時節久近,念念不舍者。是名正定之業。順彼佛願故。若依禮誦等即名爲助業。”
[出俱舍論] 一引業謂若宿世善業引發。生于人中。則得珍寶豐足。多受快樂。若由宿世惡業引發。生于人中。則感貧窮困乏。受諸苦惱。是名引業。二滿業謂由宿世修一善業。感一生中大富多財。乘此更修衆善。展轉生官貴家。乃至圓滿究竟善果。是名滿業。若由宿世造一惡業。感一生貧窮苦惱。乘此更造衆惡。展轉生貧窮家。乃至圓滿極惡之果。是名滿業。 - 明·一如等 撰
1.引業和滿業。造善惡業後,此業能牽引衆生,生于六趣四生,受苦樂報,名爲引業,這是就此業的因位而言。待到此業種子,在第八識中,薰習成熟,發爲果報時,則能使造者,在六趣四生中,得種種身,享種種受,如強弱夭壽苦樂等,皆能令其圓滿,名爲滿業,這是就此業的果位 - 陳義孝編
指引業與滿業。依《俱舍論》卷十七載,有兩種二業,名引業與別業。六趣各有總、別二報,如人趣中,所有的人皆同屬人趣之果報,此爲總報;其中複有智愚、美醜等差異,稱爲別報。引發總報的業因,稱爲引業;成滿其別報的業因,則稱爲滿業。此外,善業與惡業亦稱二業。善業爲五戒、十善等善道之所作,能感善趣之樂果;惡業爲五逆、十惡等罪惡之所作,能引惡趣之苦果。 - 于淩波居士著
分四種解說。
一是引業與滿業。引業又名總報業,即引發總報的業,如人類彼此各具六根,彼此遭受共同的果報。滿業又名別報業。即成就圓滿別報的業,如人人有不同的果報。
二是善業與惡業。善業是善良的行爲作業,如修五戒十善。惡業是惡劣的行爲作業,如造五逆和十惡。
叁是定業與不定業。定業是一定受果報的業;不定業是不一定要受果報的業。
四是共業與不共業。
共業是招感共同的果報業因。
不共業是招感各別不同果報的業因。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