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因緣不具足破戒、因緣具足破戒。據大智度論卷九十一載:(一)貧窮之人,衣食之緣不能具足,因而心生偷盜,即破于戒,此稱因緣不具足破戒。(二)若人衣食之緣具足,以心習惡,故好行惡事,毀犯禁戒,此稱因緣具足破戒。
[出大智度論] 一因緣不具足破戒謂貧窮之人。衣食之緣不能具足。是以心生偷盜。即破于戒。是名因緣不具足破戒。二因緣具足破戒謂人衣食之緣。雖皆具足。以心習惡。故好行惡事。于諸禁戒。多所毀犯。是名因緣具足破戒。 - 明·一如等 撰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關於菩提下聯系我們赞助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