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想非非想天的禅定。 - 陳義孝編
行人得無所有定已,深诃責無所有處過罪,即舍無所有處,觀于非有非無。常念不舍,一心專精,加功不已,其心任運,住在緣中。于後忽然,真實定發,不見有無相貌,泯然寂絕,心無動搖,恬然清淨,如涅槃相。是定微妙,叁界中極,如步屈蟲,行至樹表,更無可進。證此不失,命後必生非非想處,仍有細微四陰也。
非想非非想處定(業之區分)
┌ ┌非想非非想處
│ │無所有處
│(四無色定)┤識處
│ └空處
│ ┌舍
│ │喜
│(四無量心)┤悲
│ └慈
│ ┌四禅
┌不動業┐│ │叁禅
│ ││(四禅)──┤二禅
愛見┤福業 ├┤ └一禅
│ ││(味禅)
└罪業 ┘│(邪定)
│ ┌上品
│(十善)──┤中品
│ └下品
│(五戒)
│(行施)
│(戒取)
│ ┌下品
│(十惡)──┤中品
│ └上品
└(五逆)
(十二門禅之進序)
非想非非想處定←無所有處定←識處定←空處定←─四禅←叁禅←二禅←初禅
舍心┐┌←─┘ │ │ │
喜心││←────┘ │ │
├┤ │ │
悲心││←───────┘ │
慈心┘└←───────────┘ - 明·楊卓
四無色定之一,又作非有想非無想定。此定超越無所有處定,思惟非想非非想之相,具足而安住之。此定無明勝之想,故異于滅盡定;亦非無想,故亦異于無想定。見“四無色定”條。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