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善惡事,每一業均可分成加行、根本、後起叁部分。作一事時,其前之方便稱爲加行;完成其事之刹那,其表業與無表業即稱根本業道;其後再有所作,稱爲後起。例如殺生一事,殺之刹那,所作與所由作而薰發于身中之無表業,稱爲根本業道。(參閱“業道”5502)
(術語)就成一業畫加行、根本、後起之叁。其業正成辦時之表業與無表業,名爲根本業道。例如殺生,殺了刹那之所作與所由作而薰發于身中之無表業,謂爲根本業道。無表業其後隨轉而不止,屬于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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