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臺宗所立判教“五時”之一。五時系判如來一代聖教之說時,其中華嚴時指佛陀成道之後,叁七日中宣說華嚴經之期間;即七處八會中之前七會。然關于華嚴經之說時,異說頗多。華嚴宗謂爲佛陀成道後第二七日之說法,乃不定其長短,又不分前分後分,八會一時俱說。法相宗亦謂華嚴經系佛陀于成道後第二七日之說法,然別有前後二分,“後分華嚴”爲後時之說法,與天臺宗所說同。天臺宗謂華嚴經一部八會,別爲前後二分,“前分華嚴”指第一會至第七會,爲佛陀成道叁七日間之說法,“後分華嚴”指第八會,爲叁七日以後至涅槃之長時所說,是名“時長華嚴”。[法華經方便品、華嚴經探玄記卷二,華嚴疏鈔卷一上、法華玄義卷十下](參閱“五時八教”1132 、“時長華嚴”4123)
(術語)天臺判教五時之一。謂佛成道最初在叁七日中說華嚴經之間也。彼宗所謂前分華嚴,乃七處八會中之前七會也。然此華嚴經之說時異說甚多。華嚴宗之說,如探玄記二曰:“是知此經定是第二七日說。”華嚴疏鈔一上舉叁解中,其第二解謂“九會皆在二七日後”法相宗之說,如同學鈔一之一曰:“宗家意。第二七日說前七會。鹿苑以後說第八會。”此等說皆依十地經論一所舉“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成道未久。第二七日,在他化自在天中自在天王宮摩尼寶殿,與大菩薩俱。”之經文,及世親“何故不初七日說?思惟行因緣行故”之釋,淨影亦據之。大乘義章一曰:“若依大乘,第二七日宣說華嚴修多羅也。”而天臺一家定爲成道日已後叁七日間之說,是取法華經方便品所謂“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于叁七日中,思惟如是事”,以此思惟時,正爲華嚴之說時故也。言心者,如來成道,不立其座,直對大乘菩薩于叁七日間說華嚴之大法,感見彼小機爲觀樹經行而作思惟者也。玄義十下以爲華嚴頓說之證文,引方便品叁七思惟文了,乃曰:“我始坐道場,即是明頓也。(中略)寂滅道場,始成正覺,爲諸菩薩,頓說大乘。如日初出,前照高山,此明最初釋迦頓說也。”同釋簽曰:“約大機即寂場之時,約小機即成已思惟未說之時。”(寂場之時者,謂于寂滅道場說華嚴之時)。文句記曰:“小見叁七停留,大都終始無改。”然華嚴疏鈔一上所舉叁解中之第一解,全不准于臺宗之義。其文曰:“初七說前五會。第二七日說十地等。第九一會乃至後時。以祇園身子皆後時故。”(此依唐經七處九會,故曰第九會,依晉經則第八會也)。要之華嚴宗決爲第二七日之說不定其長短,又不分前分後分。法相宗取第二七日之說,而分前分與後分,天臺宗定爲初成道後叁七日,而亦分前分後分,其後分爲叁七日已後至涅槃之長時說(是曰時長華嚴)。
佛說華嚴經的時期,即佛初成道叁七日間在菩提樹下說法的時期。 - 陳義孝編
佛說華嚴經的時期,即佛初成道叁七日間在菩提樹下所說的法。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