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prajn~a^-vimukti,巴利語pan~n~a^-vimutti。指僅由無漏之智慧力斷除煩惱障而得解脫之阿羅漢。乃“俱解脫”之對稱。爲阿羅漢之一,七聖之一,九無學之一。所謂俱解脫,指得滅盡定,由慧、定之力,斷除煩惱、解脫二障而得解脫之阿羅漢;而慧解脫則系未得滅盡定,僅以慧之力,斷除煩惱障而得解脫之阿羅漢。二者有五義之不同:(一)就觀而言,慧人修性念處,俱人修共念處。(二)就行而言,慧人修行正道斷惑,俱人則正助兼修。(叁)就所依法而言,慧人不習事禅,直緣真理,俱人兼修事禅(事禅分爲有漏根本四禅、無漏禅、滅盡定等叁種,其中,無漏禅又有觀、練、薰、修等四種,慧人實際上亦修觀禅)。(四)就神變而言,慧人有十四種神變,俱人有十八種神變。(五)就叁明八解脫而言,慧人雖有一明、二明,然不具叁明,其八解脫亦不全具,俱人則叁明八解脫皆具。
又從禅法之用意言,慧解脫稱爲壞法,以其不好事用之功德,修不淨觀乃至白骨相觀時,尚執著其白骨或觀白骨燒灰之想。俱解脫稱爲不壞法,因其好事用之功德,由白骨眉間,觀想放青、黃、赤、白、地、水、火、風八色光明,以此修練而得神通。[中阿含卷二十九請請經、沙門二十億經、卷叁十行欲經、卷五十一阿濕貝經、長阿含卷十大緣方便經、卷十九世記經、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俱舍論卷二十五、成實論卷一、法華經玄義卷四、天臺四教儀集注卷中]
(術語)但得慧障解脫之羅漢也。此人之性分,好悟道理,不好事用之功德,故但斷障無漏智慧之見思煩惱,而不離障禅定等功德之事用障也,例如但好學問不好藝能之人。長阿含經十九曰:“又能善分別滅苦集聖道,則心得解脫,慧解脫亦然。”俱舍論二十五曰:“慧解脫者,未得滅盡定者名慧解脫,但由慧力于煩惱障得解慧故。”
顯揚叁卷十頁雲:六、慧解脫。謂已得諸漏無余盡滅;未得八解脫身證具足住。
二解 集異門論叁卷四頁雲:慧解脫者:謂無癡善根相應心,已勝解,當勝解,今勝解。是名慧解脫。
叁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四卷九頁雲:問:何故名慧解脫?答:由彼以慧盡諸漏,未以身證八解脫;故名慧解脫。 - 朱芾煌
1.與「心解脫」連用時,兩者視爲同義詞,表示「解脫」,雖然《雜阿含七一○經》說「離貪者心解脫,離無明者慧解脫」但實際上「離貪者」必離「無明」,離「無明」者必定離貪,兩者是一體的。2.若與「俱解脫」相對使用時,北傳的看法是,不具初禅(含)以上定力的解脫者,南傳的看法是,不具第四禅(含)以上定力的解脫者,參看「俱解脫」。 - 莊春江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