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與義之並稱。教,能诠之聲名句文;義,所诠之一切義理。大乘義章分教聚、義法聚二種。其中,教聚立叁門,義法聚說二十六門。華嚴家則論叁乘一乘之分齊,若依本宗之意,皆具教、義,若僅指無盡緣起之法爲義,則除別教一乘外,悉爲教而非義。[華嚴五教章卷一、華嚴經搜玄記卷十一] (二)即宗派所立教化之義理。又作教理。大乘、小乘分派別宗,各有主倡之教說,以施教化。如天臺教義、華嚴教義、法相教義、俱舍教義等是。
(術語)教法之義理。五教章上曰:“海印叁昧一乘教義。”慈恩傳九曰:“少來頗得專精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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