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真理超越言語思慮。或謂道理之存在,無法用言語說明。理,爲相對于“事”者,指宇宙森羅差別之現象事法的本體,乃平等一相之理性真如。以其超越凡夫相對性知識,故無法以言語、文字表達。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即同于此意。然離言語便無法說示,故假言說,以闡明其德性,故有所謂“依言真如”,乃相對于“離言真如”而稱。
(術語)言真理在言語道斷中之義。又爲當然不要道理言論之義。釋家多用此語。本據未詳。六要鈔六曰:“大涅槃界第一義谛,妙境界相,理在絕言。”傳通記糅鈔七曰:“若據一家實者,佛加決定,方請加備,理在絕言。”
謂真理超越言語思慮。或謂道理之存在,無法用言語說明。理,爲“事”的相對,爲宇宙森羅萬象之事法的本體,乃平等一相之理性真如。以其超越凡夫相對性知識,故無法以言語、文字表達。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即同于此意。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