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密教之根本教義,諸佛菩薩皆有本誓,爲標示此一本誓,常以兩手十指或某一特殊身勢動作,顯現種種相,是爲本誓之印相印契,故稱之爲“印”;又以其所標幟之義理旨趣極爲秘密深奧,故稱之爲“密”。大日經密印品(大一八·叁○上):“身分舉動住止,應知皆是密印;舌相所轉衆多言說,應知皆是真言。”
(二)于禅宗,禅徒一旦徹見本性而了悟生死迷妄之根源,師家即于契當之機緣給予印可;此種印可證明之境地乃師家與學人間直接、親切之心印,非他人所能窺知者,故稱密印。
(叁)即明末清初之臨濟宗僧真傳,號密印,故世稱密印真傳。(參閱“密印真傳”4474)
(術語)諸佛菩薩各有本誓,爲標幟此本誓,以兩手十指形種種之相,是爲本誓之印象印契,故雲印。其理趣秘密深奧,故雲密。大日經密印品明諸尊之印相,且曰:“身分舉動住止,應知皆是密印。舌相所轉衆多言語,應知皆是真言。”又禅徒模仿真言,謂直指之心印雲西來之密印。
秘密的印契。印者,諸佛菩薩各有他們的本願和弘誓,爲了標志他們的本誓,故以兩手十指作出種種的形相,作爲他們本誓的印契;密者,其理趣非常秘密深奧之義。 - 陳義孝編
諸佛菩薩各有他們的本願和弘誓,爲了標誌他們的本誓,故以兩手十指作種種形相,作爲他們本誓的印契,密者,其理趣非常秘密深奧之義。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