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與行之並稱。教,佛之教法;行,衆生依教起修。亦即依教得以有行,依行可顯教之實益。據四明尊者教行錄序(大四六·八五六中):“臺宗戶牖,莫不依教立行,以行顯教。”又往生要集序載,往生極樂之教行乃濁世末代之目足。十不二門載,觀心是教行之樞機。又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一之一亦載,若言教則唯歸律藏,若言行則專據戒科。
(術語)教法與修行也。隨教法而爲修行也。元照彌陀經疏曰:“大覺世尊一代名教,大小雖殊不出教理行果,因教顯理,依理起行,由行克果。”往生要集序曰:往生極樂之教行,濁世末代之目足也。”十不二門曰:“觀心乃是教行樞機。”
1.教法與修行。2.隨教法而修行。 - 陳義孝編
教法與修行。隨教法而修行。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