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十二因緣中之“愛、取、有”等叁支;以此叁支能生當來果之生及老死,故稱之。
(術語)謂十二支中愛、取、有之叁支。是以此叁支爲生當來果之生老死者故也。
成唯識論八卷九頁雲:叁、能生支。謂愛、取、有。近生當來生老死故。謂緣迷內異熟果愚,發正能招後有諸業爲緣,引發親生當來生老死位五果種已;複依迷增上果愚,緣境界受,發起貪愛複生欲等四取。愛取合潤能引業種及所引因,轉名爲有。俱能近有後有果故。有處唯說業種名有。此能正感異熟果故。複有唯說五種名有。親生當來識等種故。
二解 雜集論四卷九頁雲:能生支者:謂愛、取、有。由未永斷欲等愛力,于欲等中,愛樂妙行惡行差別爲先,發起貪欲。以有有取識故;于命終位,將與異熟。隨順貪欲,隨一業習氣現前有故。 - 朱芾煌
在十二有支中,能生支是愛、取、有叁支,能近生當來世生老死果,故名能生。《成唯識論》卷八載:“叁能生支,謂受取有,近生當來生老死故。”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