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破諸法遍、能破法遍、破遍。爲天臺宗所立十乘觀法之第四;系以空假中叁觀,遍破諸法執之謂。心既安住于法界之理,以其執著故,猶未能悟入,今遍破其執;雖名破法,然僅除其病,非破除其法。[摩诃止觀卷五下](參閱“十乘觀法”463)
(術語)十乘觀法之第四。以空假中叁觀,遍破諸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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