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宅第送棺木至墓地之謂。起龛過程所行之儀式,稱爲起龛佛事;率衆進行起龛佛事者,稱爲起龛師。據敕修百丈清規卷六亡僧條所載,于葬儀之當日,遠近鳴報大鍾一○八聲,衆集之後,起龛師拈香說法語,維那唱念誦文。讀誦大悲咒之後,鼓钹鳴叁通以表勸請,至此即可排列出喪,而于行列中唱誦十佛之名直至葬場。
(行事)由家出棺時之佛事雲起龛。敕修清規送亡曰:“維那出燒香,請起龛佛事。舉畢,行者鳴钹,擡龛出山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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