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kus/ala^ dharma^h!。指合乎于“善”之一切道理,即指五戒、十善、叁學、六度。爲“惡法”之對稱。五戒、十善爲世間之善法,叁學、六度爲出世間之善法,二者雖有深淺之差異,而皆爲順理益世之法,故稱爲善法。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叁十五(大二四·叁八二下):“國界人民,日見增長,善法無損。”[往生要集卷中]
(術語)五戒十善爲世間之善法,。叁學六度爲出世間之善法,淺深雖異,而皆爲順理益己之法,故謂之善法。
合理益世之法,如五戒十善是世間的善法,叁學六度是出世間的善法。 - 陳義孝編
瑜伽叁卷九頁雲:略說善有二種義。謂取愛果義;善了知事、及彼果義。
二解 如瑜伽五十五卷五頁至七頁廣說。
叁解 瑜伽六十六卷十五頁雲:複次雲何善法?謂若略說、二因緣故;一切善法、說名爲善。謂自性無倒,亦能對治顛倒法故,及安隱故。所以者何?一切善法、自性無倒,于所緣轉。又能對治于所緣轉顛倒染法。能往善趣、證涅盤故;名爲安隱。與此相違,二因緣故;當知不善。謂自性顛倒故,及不安隱。無記諸法、性非顛倒,亦不能治顛倒諸法;性非安隱,非不安隱。又由五相,當知建立善法差別。一、感當來可愛果故。二、對治雜染故。謂不淨等、能治貪等。乃至八聖支道、對治一切雜染諸法。叁、雜染寂滅所顯故。所謂涅盤。四、清淨住所顯故。謂已離欲者,住聖等善現法樂住。五、饒益有情所顯故。謂已離欲,爲哀愍他,聲聞、菩薩、及與如來、所有種種利他善行。
四解 法蘊足論七卷十叁頁雲:雲何善法?謂善身語業、善心心所法、善心不相應行、及擇滅,是名善法。
五解 品類足論六卷十叁頁雲:善法雲何?謂善五蘊、及擇滅。 - 朱芾煌
五戒十善爲世間之善法,。叁學六度爲出世間之善法,淺深雖異,而皆爲順理益己之法,故謂之善法。 - 于淩波居士著
合理益世之法,如五戒、十善是世間的善法,叁學六度是出世間的善法。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