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dharmata^、bhu^ta-tathata^。原義爲本體、實體、真相、本性等;引申指一切萬法真實不虛之體相,或真實之理法、不變之理、真如、法性等。此系佛陀覺悟之內容,意即本然之真實,舉凡一如、實性、實際、真性、涅槃、無爲、無相等,皆爲實相之異名。以世俗認識之一切現象均爲假相,唯有擺脫世俗認識才能顯示諸法常住不變之真實相狀,故稱實相。據南本大般涅槃經卷叁十六、大智度論卷叁十二之意,一切諸法之各別相(如地之堅相、水之濕相、火之熱相)皆爲虛妄,一一皆可破可壞;相對于此,無漏智所證之實相則離虛妄之諸相而平等一如,在妄情之中,實相悉皆不可得。
在鸠摩羅什之翻譯中,“實相”亦包含空之意義,龍樹以來強調爲佛教真谛之內容。而“諸法實相”之說,爲大乘佛教之標幟(即法印),亦即相對于小乘佛教所立之叁法印(無常、無我、涅槃),大乘佛教所立者稱爲實相印。一切諸法之真實相狀,稱爲諸法實相,其內容雖依各宗而異,然自其各宗之立場判斷,凡被視爲最後而究竟者,俱以此語表示之。此實相之相狀,一般認爲不得以言語或心推測之。在此一立場發展之下,至天臺宗,則以最完全的自我發現,謂之諸法實相,亦即泯除本質(理)與現實(事)之差別,一切諸法完全調和之世界,于迷妄之凡夫中,亦可體現崇高之佛境界,表現出現象即實在、差別即平等之精神。禅宗以爲諸法實相乃佛祖之現成或本來面目;淨土宗以阿彌陀佛之名號爲實相法;密宗則有聲字實相之說。又日本日蓮宗將實相解釋爲本門之題目等,將真如之實相引至現實,論二者之融合相即,此即自理論上闡明大乘佛教肯定現實之態度。[中論卷叁、大般涅槃經疏卷叁叁十、注維摩诘經卷叁、大日經疏卷一、往生論注卷下、維摩經義記卷四末、法華經文句記卷四中]
(術語)實者,非虛妄之義,相者無相也。是指稱萬有本體之語。曰法性,曰真如,曰實相,其體同一也。就其爲萬法體性之義言之,則爲法性;就其體真實常住之義言之,則爲真如;就此真實常住爲萬法實相之義言之,則爲實相。其他所謂一實,一如,一相,無相,法身,法證,法位,涅槃,無爲,真谛,真性,真空,實性,實谛,實際,皆是實相之異名。又依名隨德用之叁谛言之,則空谛爲真如,假谛爲實相,中谛爲法界。法華說實相,華嚴說法界,解深密說真如或無爲,般若說般若佛母,楞伽說如來藏,涅槃說佛性,阿含說涅槃。在華嚴之始教天臺之通教已下者,不變之空真如爲實相,在華嚴之終教已上,天臺之別教已上者,不變隨緣之二相爲實相。華嚴以隨緣之萬法爲實相,天臺真言以性具之諸法爲實相,小乘以我空之涅槃,大乘以我法二空之涅槃爲實相。維摩經弟子品曰:“迦旃延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同觀衆生品曰:“佛爲實相法人。”涅槃經四十曰:“無相之相,名爲實相。”妙玄二上曰:“實相之境,非佛天人所作,本自有之,非遍今也。”法華文句記四中曰:“言實相者,非虛故實。非相爲相,故名實相。”頓悟入道要門論上曰:“法性空者,即一切處無心是。若得一切處無心時,即無有一相可得。何以故?爲自性空故無一相可得,無一相可得者,即是實相,實相者,即是如來妙色身相也。”
shixiang
佛教術語。一切諸法的真實體相,又名諸法實相。實、謂真實不虛,相謂事物的本性或相狀,是佛教所說的絕對真理。佛教認爲,宇宙間一切事物都是因緣(條件)組成、變化無常的,都沒有永恒的、固定不變的自體,這就是“空”。這種空就是宇宙萬有的“真性”,亦即諸法實相。《思益經》卷一稱:“諸法從緣生,自無有定性,若知此因緣,則達法實性。”《大涅槃經》卷四十:“無相之相,名爲實相。”《中論·觀法品》:“諸法畢竟空,不生不滅,名諸法實相。”諸法實相爲萬有的本性,所以又叫“法性”,此法性真常不變,所以又名真如。此外還有真谛、中道、涅槃、實際、實性、法身、法界、佛性、如來藏、般若等種種異名。《肇論·宗本義》:“本元、實相、法性、性空、緣會,一義耳。”佛教各派對實相的解釋各有不同,叁論宗以“無依無得”的空理爲諸法實相;天臺宗以“一念叁千”、“叁谛圓融”的性具說爲諸法實相;華嚴宗以隨緣之真如爲諸法實相;法相宗以“圓成實性”爲諸法實相。小乘以“我空”之涅槃爲實相;大乘則以“我空”、“法空”之涅槃爲實相。(劉峰)
又名佛性、法性、真如、法身、真谛等,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惟此獨實,不變不壞,故名實相。 - 陳義孝編
指宇宙事物的真相或本然狀態。佛家還指出,實相也就是無相、空相,如《金剛經》所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法華經·方便品》:“惟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如《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二:“話說人間榮華富貴,眼前的多是空花,不可認爲實相。”又如清·龔自珍《妙法蓮華經四十二問》:“佛不壞假名而說實相。”後指真實情形,如章炳麟《駁康有爲論革命書》:“此正滿洲行政之實相也。”(文賢) -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 編
原義爲本體、實體、真相、本性等;引申指一切萬法真實不虛之體相,或真實之理法、不變之理、真如、法性等。此系佛陀覺悟之內容,意即本然之真實,舉凡一如、實性、實際、真性、涅槃、無爲、無相等,皆爲實相的異名。實相超越一切相對相,超越一切語言效用,因爲一切語言都是相對性,而實相則是絕對的真理。
佛教的基本理論是“緣起”,緣起,即是衆多因素條件,關涉對待而起。緣起有其縱向的關涉對待的關系、和其橫向的關涉對待的關系。自縱向的時間上看,是前因後果的關系,自橫向的空間上看(就時間某一點上看),是彼此對待的關系。所以,“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是時間上的因果關系;“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是空間上的對待關系。諸法以因緣對待而生起,自然沒有獨立的自性(即沒有固定的不變之性)所以在時間上有生、住、異、滅四相。以有生滅,所以“無常”;而衆多因素條件生起的事物,沒有中心的主體,無主體所以“無我”。諸法無常、無我,故其本性是空——即是“空性”或“性空”,所以“空性”是諸法的本質,是本來如此的、不增不減的法性,此法性即是諸法實相,亦即是真如。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