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諸法不可言說、不可思議之四句語。蓋涅槃經嘗就諸法之生與不生,而立六句之不可說。南本涅槃經卷十九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大一二·七叁叁下):“不生生不可說,生生亦不可說,生不生亦不可說,不生不生亦不可說,生亦不可說,不生亦不可說。有因緣故,亦可得說。”天臺智顗大師乃就六句之中取前四句,分別配釋藏、通、別、圓化法四教。即:(一)生生不可說,相當于藏教所謂諸法皆依因緣而生之說;法雖有生滅,然理本無言,故不可說。(二)生不生不可說,相當于通教所诠之理;謂諸法依因緣而生,然其本來爲空,故稱生不生,理本無言,故不可說。(叁)不生生不可說,相當于別教所诠之理;謂真如不生之理,依因緣之結合,而生出十界之差別相,故稱不生生,理本無言,故不可說。(四)不生不生不可說,相當于圓教所诠之理;謂真如之理與十界之差別相無二,兩者本爲本來不生之中道實相,故稱不生不生,理本無言,故不可說。上述之前二者,乃就真谛之理而論,後二者則就中道之理而論。以上四教之理,只可以智證,不可言說,以其理本無說之故。[維摩經玄疏卷一、摩诃止觀卷五上、大般涅槃經義記卷七、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卷一](參閱“五時八教”1132)
(術語)涅槃經二十一就諸法之生與不生,說六句之不可說。曰:“不生生不可說,生生亦不可說,生不生亦不可說,不生不生亦不可說,生亦不可說,不生亦不可說,以有因緣故可得說。”此中天臺取四種之不可說,配于自家所判之四教:一生生不可說,藏教說能生之因緣,所生之諸法,俱爲實有,故雲生生。二生不生不可說,通教說能生所生之當體即空,故雲生不生。叁不生生不可說,別教說真如不生之理,生十界差別之事,故雲不生生。四不生不生不可說,圓教說真如之理與十界之事無二,故雲不生不生。此四者,皆雲不可說者,則以此四教之理,但可以智證,不可言說,其理本來無說也。
[出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 涅槃經中明四教之理。但可智證。不可言說。以其理本無說故也。(四教者。藏教。通教。別教。圓教也。)一生生不可說生生者。能生所生也。謂根塵相對。是爲能生。由此根塵相對之時。一念心起。分別好惡。是爲所生。即心法也。能所兼言。故名生生。此是藏教所诠實有生滅之法。法雖生滅。理本無言。故雲不可說也。二生不生不可說生者即前根塵相對所生之法也。不生者。了此所生之法當體即空也。既達所生之法本空。故雲生不生也。此是通教所诠之理。理本無言 - 明·一如等 撰
一、生生不可說,藏教說能生之因緣,所生之諸法,俱爲實有,故雲生生;二、生不生不可說,通教說能生所生之當體即空,故雲生不生;叁、不生生不可說,別教說真如不生之理,生十界差別之事,故雲不生生;四、不生不生不可說,圓教說真如之理與十界之事無二,故雲不生不生。 - 陳義孝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