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受蘊差別中說。
二解 法蘊足論九卷十一頁雲:複有四受,說名受蘊,謂欲界受,色界受,無色界受,不系受。雲何欲界受?謂欲界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欲界受。雲何色界受?謂色界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色界受。雲何無色界受?謂無色界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無色界受。雲何不系受?謂無漏作意相應諸受。乃至受所攝,是名不系受。 - 朱芾煌
1.四種執取,即「欲受(欲取)、見受(見取)、戒受(戒禁取)、我受(我語取、我論取、我取,即執取有『真我』的言論)」。2.四種承受,即「有現作苦行後受苦報、有現作苦行後受樂報、有現作樂行後受苦報、有現作樂行後受樂報」。3.四種感受,即「欲界系受、色界系受、無色界系受、不系受」。 - 莊春江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