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ra^ga-a^varan!a。五蓋之一。即貪欲之煩惱能障礙、蓋覆衆生之心識,使不生善法。大毗婆沙論卷四十八解釋蓋之意,以其有障礙聖道及聖道之加行善根之作用,能令有情欲界之心樹破壞墮落,不能生長七覺支花、四沙門果;同書卷四十八又載,貪欲與嗔恚二蓋,均能障叁蘊中之戒蘊,唯貪欲蓋因以淨妙相爲食,故修不淨觀可爲對治。(參閱“五蓋”1194)
(術語)五蓋之一。貪欲之煩惱,蓋覆有情之心識而不使善法發生者。
五蓋之一。見五蓋條。 - 陳義孝編
如五蓋中說。
二解 法蘊足論五巻十七頁雲:雲何貪欲蓋?謂于諸欲、諸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樂,迷悶躭嗜,遍躭嗜,內縛希求,躭湎苦集,貪類貪生;總名貪欲。如是貪欲、覆心蔽心障心纏心隱心映心裏心蓋心,故名爲蓋。蓋卽貪欲,故名貪欲蓋。
叁解 集異門論十二巻一頁雲:貪欲蓋者:雲何貪欲蓋?答:于諸欲境、諸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愛樂,迷悶躭嗜,遍躭嗜,內縛希求,躭湎苦集,貪類貪生;是名貪欲。雲何貪欲蓋?答:由此貪欲、障心蔽心鎮心隱心蓋心覆心纏心裹心;故名貪欲蓋。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