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antara-kalpa。指提婆達多受地獄苦報之期間,或指釋尊一劫之壽限。一小劫之長短,諸經所說不一,依俱舍論卷十二載,人壽自八萬歲,每百年減一歲而至十歲,或自十歲每百年增一歲而至八萬歲,一切劫之增,不超過八萬年;一切劫之減,最短減至十年,如是之增、減劫,一一皆稱爲一小劫;然大智度論則合此一增一減爲一小劫。又據立世阿毗昙論卷九載,一小劫又稱一中劫,二十小劫即住一劫,爲梵衆天之壽量;四十小劫即成、住二劫,爲梵輔天之壽量;六十小劫即成、住、壞叁劫,爲大梵天之壽量;八十小劫即成、住、壞、空四劫,又稱一大劫,爲天地之一始終。另據菩薩璎珞本業經卷下之說,有四十裏立方之大石,有一長壽天人每隔叁年飛來,以輕僅叁铢之天衣拂之,至此大石磨滅殆盡,稱爲一小劫。[起世因本經卷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五、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一](參閱“劫”2811)
(術語)依俱舍論則人壽自八萬歲,每百年減一年而至十歲,又人壽自十歲,每百年增一年而至八萬歲,此增劫及減劫,一一名爲小劫,依智度論則合此一增一減而爲小劫。法華經曰:六十小劫,身心不動。按釋氏以劫紀時,從十歲增至八萬,減至十歲,經二十返爲一小劫。又見法苑珠林。道家以叁千六百周爲小劫,見雲笈七簽。
見一小劫條。 - 陳義孝編
小劫者,一增一減,爲一小劫。
一、增劫 人壽自十歲起,每過百年增一歲,至八萬四千歲,爲增劫之極。
二、減劫 人壽自八萬四千起,每過百年減一歲,至十歲爲減劫之極。
一增一減,共計一千六百八十萬年,名一小劫。 - 明·楊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