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八十九卷八頁雲:于所得利,不生喜足;悅獲他利,更求勝利;是故說名以利求利。二解 法蘊足論八卷十一頁雲:雲何以利求利?謂有一類,先從余家求得衣缽,及余隨一支身命緣;持往余家,而現之曰:彼某甲家,與我此物。然彼施主,于長時中,恒資給我衣缽等物。汝家若能如彼施者;便亦是我所依止處。因前方便獲後利者,如是總名以利求利。 - 朱芾煌
以接受來的較少供養,換取更豐盛的供養。 - 莊春江居士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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