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parikalpita-svabha^va。乃唯识宗所立三性之一。又称遍计所执相、分别性、分别相、妄计自性、妄分别性。略称遍计所执、计所执、所执性。凡夫于妄情上,遍计依他起性之法,乃产生“实有我、实有法”之妄执性。由此一妄执性所现之相,仅能存于妄情中,而不存于实理之中,故称“情有理无”之法、“体性都无”之法。此种分别计度之妄执性乃周遍于一切境者,故以“遍计”称之。[解深密经卷二、瑜伽师地论卷七十四、成唯识论卷八](参阅“三性”563)
(术语)三性之一。凡夫之妄情,遍计度一切法,名为遍计。以此遍计之妄情计无我为我,执无法为法,恰如暗中谬绳为蛇。是名为遍计所执性。此所执性为当情现之妄相。体性都无也。唯识论曰:“由彼遍计,遍计种种物。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见三性条。
三性之一。见三性条。 - 陈义孝编
又称遍计所执相,略称遍计所执,为唯识宗所立的三自性之一。凡夫之妄情,周遍计度种种因缘生起之诸法,执取为实有,曰遍计所执性。《解深密经·一切法相品》曰:“云何诸法遍计所执相,谓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别,乃至为令随起言说。”《唯识三十颂》称:“由彼彼遍计,遍计种种物,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成唯识论》卷八解释此颂曰:“周遍计度,故名遍计,品类众多,故名彼彼。谓能遍计,虚妄分别。即由彼彼虚妄分别,遍计种种所遍计物,谓所妄执蕴、处、界等,若我、若法自性差别,总名遍计所执性。如是自性,都无所有,理、教推征不可得故。”释文意谓:一般人把世间事事物物,都认为是实有,妄执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为实我、实法,因而周遍计度。实则这一切都是“唯识所变”,是有情虚妄分别所造成的,此谓之遍计所执性。
十大论师对以上一颂的解说并不一致,难陀分遍计所执性为能遍计与所遍计两门;而护法、安慧则分为能遍计、所遍计、遍计所执三门。难陀以上颂的首句是明能遍计,其余三句是明所遍计。所谓“遍计种种物”者,就是实我实法;而护法、安慧则以上颂首句是名能遍计,次句是明遍计所执之境,而三四句是说遍计所执的实我实法、都是无体性之法。 - 于凌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