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a^ven!ika-buddha-dharma。又作不共佛法。指不共通之功德法。乃佛及菩萨所具足,而凡夫与二乘所无之殊胜特质。在大小乘诸经论中,于此不共法颇有异同之说,一般系将佛之十力、四无所畏、三念住,及佛之大悲,合称为“十八不共法”。[大般若经卷四一一、自在王菩萨经卷下、文殊师利问经卷下嘱累品、大毗婆沙论卷十七、大智度论卷二十六]
(术语)如来之功德与他不同。故名不共法。通论之则一切之功德悉名不共。故地持论中说百四十之不共法。今依一门说十八之不共法,而大小乘之法各异。梵Ave&ndotblw;ika-buddhadharma。
如来的功德与众不同,故名不共法,有小乘十八不共法和大乘十八不共法两种。见十八不共法条。 - 陈义孝编
特有之法,如「世间不共法」就是指「出世间法」。 - 庄春江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