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作影略。于说明二种有关之事件时,此方所略之事由他方显发,他方所略之事由此方说明。如是相互补充成完全之说明方式,称为影略互显。例如维摩经弟子品中有“断烦恼,入涅槃”一句,在“断烦恼”之次省略“得菩提”,在“入涅槃”之前省略“离生死”。即于与烦恼相对之菩提、与涅槃相对之生死以影略互显之方式说明之。[成唯识论卷六、俱舍论光记卷一、成唯识论述记卷六末]
(术语)犹言慈父悲母。父非无悲,母亦非无慈。是各举一,各略一,上句所略,以下句所举影显之,下句所略,以上句所举影显之,谓之影略互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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