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欲增上自己之利得、获取自己利得之因,则昔时之福德、施主之诚信、自己现前之功德,为何皆因瞋恚而舍弃利得?不缘持诸获取利得之因(瞋恚),理应瞋恨自己,为何反而信赖自己?复次,或作是念:自己无利得,亦期望后时他人亦无利得?自己作恶事──未获利得之因,不仅不后悔,反而欲与他人所累积之福德──获利得之因相竞争,乃不应理。
辛二、遮阻所喜乐受阻之瞋恚,有二:
壬一、遮阻他敌成办了恶行而起瞋恚,壬二、遮阻自己与师友成办善行受阻而起瞋恚。
壬一、遮阻他敌成办了恶行而起瞋恚,有二:
癸一、他敌之受害不助益于我,癸二、欲许敌人恶过之心伤害我。
癸一、他敌之受害不助益于我
纵使敌不喜,汝岂有可乐,唯仅汝意愿,岂成害敌因? 倘若有一敌人不欢喜──住于痛苦中,汝岂有任何喜乐?纵然实有喜乐,唯仅汝之意愿──欲调伏敌人,岂不变成伤害他敌之因?此瞋恚无法达成且毫无意义。 癸二、欲许敌人恶过之心伤害我
汝愿纵得成,他苦汝何喜?若谓满我心,唯招祸非余。 彼烦恼渔夫,利钩之所执,陷我地狱镬,定受狱卒煎。 倘若真正达成使敌人痛苦的愿望,你有何喜乐?倘若你因他敌之痛苦而感觉满足,唯招祸而已。由于愿他敌受苦之起心动念──即烦恼渔夫所执系“愿他敌受苦”之猛利铁钩所钩之后,我一定陷入地狱之铜镬,受诸狱卒、差使所煎熬。 壬二、遮阻自己与师友成办善行受阻而起瞋恚,有二
癸一、遮阻世间法受阻而瞋恚,癸二、遮阻积集福德受阻而瞋恚。
癸一、遮阻世间法受阻而瞋恚,有二:
子一、丧失世俗称誉非伤害之看法,子二、丧失世俗称誉为有利之看法。
子一、丧失世俗称誉非伤害之看法,有二:
丑一、世俗称誉无实质利乐;丑二、喜悦世俗名誉不应理。
丑一、世俗称誉无实质利乐
称誉之供敬,无福无寿命,无力无安乐,亦无身安乐。 若知为自利,彼岂有自利?欲唯一意乐,应依赌酒色。 为名而施财,为名复舍命,赞词有何用?死时谁得乐? 至于“称赞、名誉”之供敬侍候,荣誉于未来世不能变成利益之福报,于今世不能变成寿命成为安乐之因,且不能变成自身之体力;亦即无法变成无病之身增长身体之安乐,若我观察“称誉”是否得以变成自利之智者,则了知“称誉”岂有自利?绝无自利。或谓:“称誉”能产生唯一“意乐”?若为求得唯一意乐,则应依止于赌博、酒色等,不仅为求无实义之事而放肆地施舍──为求称誉舍尽财宝,而且亦为求英勇之美誉而赴战场,甚至丧失自己生命等危险,类此,诸称誉之赞词义有何用?个人死后,谁得名誉之快乐? 沙屋倾颓时,幼童沮丧泣,如是丧称誉,吾心如愚童。 犹如(儿童嬉戏时)以沙堆成屋舍(极欢心),于屋舍倒坏时,诸幼童则沮丧地哭泣。如是(拥有称誉时极欣悦),若退失称颂与赞美,则我心犹如愚童之不喜悦,如是愚痴乃不应理。 丑二、喜悦世俗名誉不应理
声誉无心故,赞我心非有,他喜谓称誉,赞岂欢喜因。 赞吾或他喜,于我有何益?喜乐属于彼,我丝毫不得。 彼乐致我乐,一切应如是,为何于赞敌,他乐我不乐? 故我受赞时,当生喜乐心,如是亦非理,唯是愚童行。 从“称誉名声”来思惟,若无心,则思惟实有赞我之心,乃不可能,故喜欢称赞名誉之音声不合理。“名誉”意谓我喜欢他人之称赞,而“他人”之欢喜岂是自己欢喜之因? 赞许他敌或称赞我皆同,称赞者之喜乐对我有何利益?喜乐乃称誉者所拥有,我欲从彼称赞者分到少许之喜乐亦不可能。或谓:称赞者赞扬“我是菩萨”之喜乐,致使我喜乐,则一切有情之安乐亦须如是随喜,为何别人赞誉他敌生喜乐时,我依然闷闷不乐,应该喜乐才合理。故谓我受他称誉,当产生自己之喜乐,亦如上述不合理,因无实质意义之喜乐,唯愚童之行为。 子二、丧失世俗称誉为有利之看法
称誉令心散,损坏厌离心,嫉妒诸有德,毁坏诸圆满。 现前任何人,欲损我名誉,岂非彼救我?免堕诸恶趣。 我为求解脱,毋须利敬缚,若有解我缚,为何反瞋彼? 我欲趣众苦,如佛所加持,闭门不放行,云何我瞋彼? 若认为诸称赞、名誉等是美好意乐,则能令修行者心散乱,故“称誉”破坏对轮回之厌离心──使其消失殆尽,而且为了称誉,促使我嫉妒诸有功德者,并瞋恨他人之各种圆满。诸此叙说《入行论大疏》和其注释皆曾提及。遍照护论师有注释云:瞋恚心破坏他人之各种圆满,故任何人现前破坏我之称誉等缘故──叙述我之罪恶,反而使我依彼之力量得救护,避免堕于三恶道,否则绝对堕于恶趣,是故不应瞋恚。复次,我为求解脱轮回,不应受利得、侍候等所束缚。任何克除名闻利养等,将使我由轮回之束缚中解脱,我为何瞋恚?而且由于贪着名利之过失,原本我将趣入三恶道,(敌对者)此时犹如诸佛之加持,经由克除名闻利养之方式而不堕于恶趣,致使恶趣无门,我为何瞋恚于彼?故瞋恚不应理。 癸二、遮阻积集福德受阻而瞋恚,有三:
子一、瞋恚是积集福德之障碍,子二、瞋恚是伤害之顺缘,子三、遮反瞋恚而成恭敬。
子一、瞋恚是积集福德之障碍
谓此能障福,瞋敌亦非理,苦行莫若忍,我岂不住忍? 若因吾之过,不堪忍于此,仅止于自障,安住福德因。 或谓:彼敌能障我等之福德,虽是福德之作障者,瞋恚他亦不应理,一切苦行莫如忍辱功德之殊胜,我岂可不安住于忍辱?因为忍辱之基本体性缘起于他敌,故应修忍辱才合理。倘若因自己瞋恨之过失,不能容忍此敌,则唯仅阻障自己安住福德之因——忍辱。 子二、瞋恚是伤害之顺缘
法无则不生,若有则有果,彼性是彼因,何谓敌障福? 应时来乞者,非行施之障,诸方丈长老,亦非障出家。 于因果法则中,云何为(忍辱)果?若无任一法──敌害,则不生果──安忍。反之,若有法,则有果,法性是果之因。忍辱亦随行、随遮于受害,如是,他敌作障我等之福德,原是忍辱之因。譬如布施时,前来行乞之乞丐为布施之因,他不减损我等之福德,协助佛弟子出离之方丈、长老等(调伏弟子时应忍辱),不应误解为阻碍出家。 子三、遮反瞋恚而成恭敬,有三:
丑一、恭敬有情是自己之功德,丑二、恭敬有情如虔信世尊,丑三、详观结果而恭敬。
丑一、恭敬有情是自己之功德,有二:
寅一、协助我成就菩提心故应恭敬,寅二、众生等同世尊修忍辱。
寅一、协助我成就菩提心故应恭敬,有二:
卯一、修恭敬之原因,卯二、断除忍辱之错误思想。
卯一、修恭敬之原因
世间乞者众,忍缘受害稀,若不害于外,终无为害者。 如自家宝藏,永恒不歇…《入菩萨行论·善解义海 第六章 忍辱品(下)》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