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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善解义海 第六章 忍辱品(上)

  丁三、忍辱品,有二:

  戊一、应修习忍辱,戊二、云何修习忍辱之方法。

  戊一、应修习忍辱,有二:

  己一、瞋恚之逆缘,己二、忍辱之利德。

  己一、瞋恚之逆缘,有三:

  庚一、不可见之恶果,庚二、可现见之恶果,庚三、结论。

  庚一、不可见之恶果

   千劫所积施,供养善逝等,一切诸善行,一瞋能摧毁。

   罪恶莫过瞋,苦行莫胜忍,种种之法则,精勤修忍辱。

  经百千劫所积集之布施,供养三宝──释尊等福德,和善行──遵守戒律;诸一切之功德,一念瞋心能摧毁;此乃依注疏之说。《文殊游戏经》云:“文殊!所谓瞋恚,能摧毁百劫所积之善业。”于此,瞋恚可分为三:一、所摧毁之功德,二、能摧之瞋心,三、摧毁之理趣。

  一、所摧毁之功德有三种:

  (一)、一般而言,不具足善巧、智慧之善行,而随顺福德──资粮道。(二)、住于证悟无我唯顺解脱分(断烦恼障,证得灭谛之随顺分位)。(三)、住于善巧方便,智慧大乘之善行。此三种中,遭受摧毁之功德仅限于第一种善行。

  二、能摧毁之瞋心:缘取于“特殊之境”──“仇敌”之后,心意严厉受干扰,随后亦远离后悔……等对治法。

  三、摧毁之理趣:非从根本种性之摧毁,今生起瞋心,经由人生历练力映夺之后,投生后世将转成习性,原因乃由于重业先异熟;尊者罗睺罗云:“诸重业异熟,近分、熏习业,云何依次说,最前先异熟?”正当历练之时刻──瞋心之变化,即使具顺解脱分修行者之能力,亦未必能调伏瞋心,而摧毁功德之法则亦多所变化。圣一切有部云:“邬皮离!广大无边之根本善业亦可能渐削薄、断除,甚至永尽。因此,若将圆木段视同人类而具瞋心,则何况对于具有身体与心识之人?”如是,无其它罪业胜于瞋恚,亦无其它苦行超越对治瞋心之忍辱,故应以种种方法精勤地修习忍辱。

  庚二、可现见之恶果

   若执灼瞋心,意即不寂静,亦不得喜乐,烦燥不成眠。

   有人以财敬,施恩来依者;具瞋之商主,反遭彼杀害。

   瞋令亲友厌,虽施亦不依。

  若持执着能灼之瞋心,能使心意苦恼,不能以平等舍心感受寂静,亦不能获得心意之喜悦与五根识之快乐,复由不能成眠而无法安定,转成身心不宁。任何商主以恭敬心布施财物与恩泽,致使奴仆群众等前往依止;若商主具瞋恚心,诸奴仆亦可能弒害此商主;其亲友亦厌离商主。如是商主虽以布施聚集有情(奴仆眷属),然因瞋恚力故,诸奴仆虽依止亦不辅助之。

  庚三、结论

   若有瞋恚心,终究无安乐,瞋敌能引致,如上诸痛苦。

  总之,人若具瞋恚心,终究无住于安乐之地,故瞋恚之敌能引致此世与他世之痛苦。

  己二、忍辱之利德

  任何人努力勤修摧破瞋恚心,则此世与他世皆安乐。

  戊二、云何修习忍辱之方法,有二:

  己一、教说,己二、详说。

  己一、教说,有二:

  庚一、思惟所断之因──瞋恚因之罪过,

  庚二、遮阻瞋恚应合理。

  庚一、思惟所断之因——瞋恚因之罪过

   产生所不欲,阻碍所欲得,得不悦意食,瞋炽摧毁吾。

  做所不愿意做之事,而所意许之事却受阻挠,犹如获得不悦意之食物而孳长瞋恚心,摧毁自我。

  庚二、遮阻瞋恚应合理

   故应尽断除,彼瞋敌之食,唯此敌害我,更无他余事。

   遭遇任何事,不挠欢喜心,瞋忿不济事,丧失诸善行。

   若犹可改造,岂有不欢喜?若无可改造,瞋恚有何益?

  因此,我之“敌人”(犹如食物)──此瞋恚之食,将导致心意不安乐,理应摧毁断除之。亦由此因,唯除此敌之外,并无其它。反观无论面临任何扰乱我安乐之事情,应不致使心“不安乐”──瞋恚。倘若瞋恚而动气,将不能完成所愿之事,且将丧失诸善业之功德。

  倘若对于既成事实犹可挽救,岂有不欢喜而瞋恚?应无此事。倘若终无挽救之机会,对事瞋恚岂有利益?以无利益故,瞋恚不合理。

  己二、详说,有二:

  庚一、总说瞋恚境之区别,庚二、遮止瞋恚。

  庚一、总说瞋恚境之区别

   不许我与友,苦侮辱粗言,不悦耳之语,反之则为敌。

  一般人不容许自己或诸亲友遭受痛苦,不愿受侮辱,不欢喜听闻低贱之粗言,不甘心受毁誉──不悦耳言语等四相;反之,施予上述四者则为敌人。若为遮止敌人,则承受痛苦者(自己、亲友、敌人)不能获得安乐等计十二种。为阻碍此十二事,故产生瞋恚。

  庚二、遮止瞋恚,有二:

  辛一、遮阻不可意乐之瞋恚,辛二、遮阻所喜乐受阻之瞋恚。

  辛一、遮除不可意乐之瞋恚,有三:

  壬一、遮除自作四过之瞋恚,

  壬二、遮除亲友作四过之瞋恚(遮阻对师长恶行引生之瞋恚),

  壬三、四善遮除敌人之瞋恚(善待怨敌遮止瞋恚)。

  壬一、遮除自作四过之瞋恚,有二:

  癸一、阻止自作痛苦之瞋恚,癸二、遮除受侮辱等害之瞋恚。

  癸一、阻止自作痛苦之瞋恚,有三:

  子一、坦然承受痛苦,子二、决定思惟法忍,子三、不作忆念所有危害──忍辱。

  子一、坦然承受痛苦,有四:

  丑一、轮回之自性,丑二、厌离之因,丑三、观修忍辱,丑四、作意于功德行相。

  丑一、轮回之自性

   乐因极其微,苦因极其多。

  生死轮回中,安乐之因──善行等极其微少,而痛苦之因──不善业等极其繁多,毋须费力即可发现,产生之痛苦乃轮回之自性,故须忍辱。

  丑二、厌离之因

   无苦无出离,故心应坚忍,苦行伽那巴,无义忍烧割,

   我今求解脱,何故反畏怯?

  若无痛苦,则不知自轮回中生厌离心──无法从轮回中出离,因此,汝心应坦诚承受痛苦,愿汝能坚定地忍受之!复次,外道自在天神派,遮阻苦行而崇信自在天女——邬玛之信徒,于仲秋之际,有一天或三天虔诚且疯狂之行为──燃烧自身与砍伤自体等。又为了与南印度(Karnatic)地区外道苦行者竞争,以矛、枪相互刺伤,所承受之痛苦,虽无实质意义,且须忍辱。为了真实解脱之我,为何反而畏怯?

  丑三、观修忍辱,有三:

  寅一、教说,寅二、详说,寅三、结论。

  寅一、教说

   久修不易成,此事定非有,修忍小害故,当能忍大害。

  若修习不变成愈容易之实事,决定无。譬如诸吝啬者以修习之熏习力,于痛苦处作安乐想,菩萨亦对一切痛苦作为安乐想之修习故;《宝积经‧父子会见品》云:“一切法趣向安乐。”必当获得禅定。此乃《入行论大疏》所提示。因此,对于微小伤害修习忍辱,其后当能忍辱于重大伤害。

  寅二、详说

   蛇及蚊虻咬,饥渴等苦受,乃至癣疥等,岂非无义苦?

   至于寒热风,病缚捶打等,我不宜软弱,否则反增苦。

   有人见己血,反增其猛勇,有人见他血,惊慌且闷绝。

   修习心坚固,和怯弱之理。

  《入行论注疏》云:“教说修习“稍微痛苦”,若联想蛇咬、蚊虻螯,饥渴之苦受,以及癣疥之痒等,岂非无意义之痛苦?诸遭遇者应忍辱方为合理。”复次,对于冷热、风雨等天气变化,疾病系缚和遭人捶打等,若我不能承受则太懦弱。所受之伤害将愈增长痛苦。复次,有些人现见自己流血,产生增上威猛心,有些人望见他人流血,则易心慌且昏倒,依此二者次第,形成“令心坚强”、“令心畏惧”等方式之修习能力。

  寅三、结论

   故漠视害苦,不为诸苦毁,智者遭受苦,心不乱清明。

  故修习切莫重视承受之一切伤害,而且发愿不为诸苦恼所损毁。智慧者虽遭受痛苦,然而内心极为清明,不因痛苦而内心浑浊错乱。

  丑四、作意于痛苦之功德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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