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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善解义海 第五章 护正知▪P3

  ..续本文上一页p align="left">癸二、观察意业

  

此狂象之心,系于大法柱,如是栓不失,如足勤遍观。

  

精勤修禅定,剎那勿弛散,如是观诸意,我意趣善否?

  

将狂象之心,栓系于自、他二利法之心柱,不堕入颠倒之道,精勤观照一切。观察之理,无论如何,心力专一于善缘,精勤修定,即使剎那亦不使其堕于邪境;如是观照各个剎那意根门,谓我之心意趣行于善境或不善境?

  

癸三、阐明开遮

  

喜庆危难时,不专应随安,依此行法施,可舍微细戒。

  

专思着手事,除此不思他,专注又一意,可先成办彼。

  

如是皆善成,否则俱不成,如是不增衍,随眠非正知。

  

供奉三宝之喜庆仪式意义重大,犹如生命受伤害等危难之关键,而且相系于其它有情之利益。相顺其事项之行仪,倘若不能严守戒律,应随遇而安;依法布施时,对于微细戒行则以平等舍心泰然处之。《无尽意请问经》云:“布施时以戒平等心处之。”譬如对将遭杀害之众生,施予无畏施之时,实为观见,而妄言未见,以助其逃过劫难。诸多善业力经衡量相当时,仅思惟其中首先着手之事,除此之外,其余皆放下不作,短期内即可有所成办。倘若完成第一件事之后再做他事,如是任何事皆得圆滑达成,否则前后各种善事皆不能圆满。依次成办善行,因此非正知──随眠烦恼不增展繁衍。

  

壬二、观察后统御之,有三:

  

癸一、遮无为,癸二、趣入所作事,癸三、禅修应无所作之对治。

  

癸一、遮无为,有三:

  

子一、遮止贪着散乱相,子二、遮止作无义事;子三、断除烦恼孳长。

  

子一、遮止贪着散乱相

  

错综绮语论,诸稀奇影剧,若摄入彼境,当断彼贪着。

  

若处于无关紧要之各种绮语谈论,或眩幻眼根等各种精彩影剧之环境,应当断除彼诸贪着。

  

子二、遮止作无义事

  

描绘地图时,掘割无义事,忆念如来教,畏惧舍彼乐。

  

若作些掘地除草,或描绘地图等无意义事之时,应忆念如来之教诫——不作无义事;由于畏惧于违背如来之教诫,而舍弃欲趣行意乐之事。

  

子三、断除烦恼孳长,有三:

  

丑一、总义,丑二、广说,丑三、结论。

  

丑一、总义

  

身体欲行动,口欲出言语,先观察自心,安住如理行。

  

身体若欲行动,或口欲语,首先观察其起心动念,当不受烦恼驱使,如理善行。

  

丑二、广说

  

尔时生贪意,或将瞋恨时,无言无所作,如树之安住。

  

掉举与藐视,傲慢或骄矜,揭过或狡诈,如树之安住。

  

尔时极自赞,或欲诋毁他,辱骂与斗争,如树之安住。

  

欲求名利恭,欲得眷属仆,心欲求承事,如树之安住。

  

欲削减他利,欲多谋己利,若欲说我心,如树之安住。

  

不忍懒畏惧,无耻说无义,若生增上贪,如树之安住。

  

任何时自心现起贪念与瞋恨,将随而造恶业,身业、口业不应作,了知诸法无自性,应无作而如树之安住。掉举乃心极为散乱,藐视即言语之侵扰,傲慢乃心田自负,骄矜即特别贪着自己之财物且具喜悦心;揭过为欲思揭穿他人之过失,狡猾即欺诈与欺人之心,善天论师认为摄集上述二义为狡诈。积极自赞如同诋毁他人,辱骂乃说粗语,斗争为战争之起因,俱如上各种心思时,应如树之安住。

  

欲得名利与恭敬,欲获眷属与随从,欲求他人之承事侍候如洗脚等,应如树之安住。复次,欲削减利他之行事,欲谋求自利之行为,欲求眷属与随从(《入行论》诸家注释皆包含徒弟众多之意),欲说诸话语时,应如树之安住。

  

不忍即不能忍受,懒惰和恐惧即胆怯,狂妄即肆无禁忌,无耻即说粗语等,对于自己已拥有者仍起增上贪心,应如树之安住。

  

丑三、结论

  

应观此烦恼,勤孳无义心,勇猛故对治,坚持守此心。

  

如是观察烦恼心所积集之业力,以及观察是否不断地孳生无义之心,若产生彼心时,应勇猛地对治,正知坚守,不动摇菩提心之旨趣。

  

癸二、趣入所作事

  

坚决且虔信,坚稳恭敬礼,知惭畏惧恶,祥和勤施乐。

  

凡失诸所欲,彼此不相融,不厌此惑生,思已更慈爱。

  

欲与有情利,犹居性罪处,如幻化无我,恒护此心意。

  

坚决心乃愿恒常善行,虔信为现见善行之功德而起欢喜心,坚稳乃不退转艰难之利他行为,恭敬为心情温顺,有礼乃身、口、意等之柔顺,以上乃遍照护论师之诠释。了知恶行而羞惭畏惧罪恶,守护五根,祥和且精勤布施于他有情使得喜乐。面对诸凡夫所欲求之事,虽不协调而不厌烦。若其相互侵害,产生烦恼,思惟其害心乃由于无法自主烦恼而生,应对凡夫多具慈爱心。《大乘经庄严论》云:”罪恶经常不由自主而作,具慧者对于凡夫不执取罪恶。如不欲许,当助长邪见,故对于凡夫特具慈悲关怀。”为了自身与众生之利益,愿居于无实质之性罪处。或从《入行论注释》云:“为自身与众生之利,安住于知惭有愧之心。如是趣入所作事,既处事仍犹如幻化亦无我慢,恒常守护此心意。”

  

癸三、禅修应无作所之对治,有二:

  

子一、思惟暇满人身难得,子二、获得暇满身领受具意义事。

  

子一、思惟暇满人身难得

  

屡次深慎思,历久得暇满,如是受持心,不动如须弥。

  

历经久远才获得此难得之暇满人身,再三深思熟虑,应使此心如前述之须弥山,善守护而不受烦恼所动摇。

  

子二、获得暇满身领受具意义事,有二:

  

壬一、贪着身体无意义,壬二、阐说为彼身要义趣入菩萨行。

  

丑一、贪着身体无意义

  

灵鹫贪肉食,争夺扯尸体,汝意并不喜,为何现珍惜?

  

我守护此身,汝意如何护,汝身既各别,于汝何所行?

  

痴意汝为何?不护净树身,何苦护此身,污垢聚机体?

  

首先以心智,区别表层皮,次以智慧剑,剔肉离骨网。

  

复析解诸骨,观察至骨髓,我如是观察,此岂有精要?

  

如是勤寻觅,汝未见精要,何故尚贪着,守护汝此身。

  

处胎不宜食,出胎不饮血,肠胃不能泌,汝身有何用?

  

智作慧论师、遍照护论师、善天论师主张守护“心”,而非“身”,因存有“守护身即使自利亦无法成办”之说法。《入行论注释》问及:何故守护身?答曰:不守护身则身体不舒畅。曰:身死之时,为嗜食尸肉之灵鹫相互叼走肉块,汝意不喜悦亦不行,为何现今珍惜身体而爱护,汝以为此身为汝所拥有,故守护之,何以故?若作是念:此身为我?汝身与汝心乃分别独立,单独一方对汝有何作用?若作是念:虽身、心相异,然而身仍为我心之所依,两者必为同一体,故具执着心。愚痴之汝!为何不去守护干净之树身,应守护才合理!守护此不净聚合之机体有何作用?若谓:岂非有干净之心、肺、肝等,为何称不净?曰:首先以自己之心识,从皮层分出骨肉,再以智慧之利刃从骨骼网中剔肉,然后剖析骨骼,乃至骨骼之间,仔细观察,此身岂有干净之心、肺、肝等,如是精勤寻觅,倘若汝未见精要,何故尚贪着此身?守护汝身?或谓:此身需享受?云:汝身处母胎时不宜吃食,出胎亦不宜饮血,若肠胃(处母胎与出胎)不能分泌——不能如是饮食,则身体对汝有何用?汝身如何享受?唯一合理之解释乃为储藏狐、灵鹫之食物而守护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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