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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三昧水忏讲记卷中(2)▪P11

  ..续本文上一页经,你却为他改印大涅槃经;施主原本发心要造僧房,你却为他改供僧食;施主原本发心供养二部僧的,你却为他改入一部僧中;施主原本发心供养十方僧的,你却替他改为供养现前僧众。诸如此类,有违施主心意,当然皆得罪过。

  “或”有“以”僧“众”所有“物”,诸如“谷米”,乃至“油烛”,各有各用,不得“随情逐意”,任意胡乱妄用,“或”者私“自”受“用,或”者给“与”自己所钟意的“人”受用,“或”有将本用以供佛的华果,现在将该“华果”,“摘”来不用供佛,反而“用”来“僧”众所需的华“鬘”璎络之“物”,以为庄严,怎么可以?要知圣凡之僧,皆是佛的弟子,弟子供佛是应该的,反将佛所有的华果,用作僧的庄严品,试想其过多重?

  或有“因”将“三宝财物私自利己”,其罪更是如恒河沙。三宝财物,如上所说,互用尚且不可,怎可藏匿私自取用?大般涅槃经说有八不思议,第七不思议,是显佛法大海,不宿死尸。如一阐提人,或犯四重禁、五无间罪、诽谤大乘、非法说法、法说非法,此等皆是佛法大海所不宿的死尸。还有畜香、华、金、银、宝物、妻子、奴婢的八不净物,其罪同样很重。

  “如是等”所有“罪”恶,可说有“无量无边”那么多,过去不知不谈,“今日”知是错误,除了生大“惭愧”,唯有在三宝前,“皆悉”至诚“忏悔”,求罪消灭。

  癸三 忏盗亲邻物罪

  又复无始以来至于今日:或作周旋朋友,师僧同学,父母兄弟,六亲眷属,共住同止,百一所须,更相欺誷。或于乡邻比近,移篱拓墙,侵他地宅,改标易相,虏掠资财,包占田园,因公托私,夺人邸店,及以屯野。如是等罪,今悉忏悔。

  此明忏有关人士互相侵占的罪业。在这世间明显看到,不论是怎样有关的人,尽管平时彼此很好,一旦到了金钱问题,总是想得别人便宜,甚至有所欺骗侵占。是以“又复”众生,从“无始以来”一直“至于今日”。

  “或”在彼此之间,有“作周旋朋友”,意即朋友间的往还应对,好像关系亲切得很,不时还有金钱周转,但到利害关头,立刻忘掉友谊,不知什么叫做良朋好友。或有“师僧同学”,当亦相当重要。如以出家者说,和尚为师,清众为僧。辞亲出家,师僧最亲,理应真诚相处,但是仍有不和,关键亦在金钱。或为“父母兄弟,六亲眷属”,就世俗说,彼此有着血统关系,理应极为亲切,要当相互关怀,但这有关的人,或是“共住”在一家、一村、一乡中,或是“同止”于某个集团,某个机构。“百一所须”,即不论大小、多寡受用之物,都各有其分际,属于父母的自属父母,属于某个人的自属某个人,有时互通有无,自没什么问题,绝对不可欺诈,可是事实,如是人等,“更相欺”诈,互相诬“誷”。誷同罔,就是昧之以理。如明明是有说无,明明是多说少,诸如此类,比比皆然。不说别人,就以父子、母女来说,各顾自己金钱,特别是兄弟间,为了祖上留下几个钱或遗产,往往为了争取或多或少,亲兄弟成寇仇。这不是造罪是什么?

  “或”有“于乡”村间,彼此相互为“邻”,相“比”左右,极为靠“近”,俗说“远亲不如近邻”,理应相互和睦相处,亦即一般说的睦邻,应该守望相助,但是常听人说:“不做邻居好邻居,做了邻居是怨家”。为什么会这样?即因住处邻近,有些心量小而想占便宜的人,不是“移”动邻家的“篱”笆,以便侵占邻居一些土地,就是“拓”开邻家的“墙”基,同样是想多得一尺或数寸土地,所以说“侵他地宅”。如最近新加坡联合晚报发出消息说:“邻居建围墙官司,原告获判得胜诉”。因被告建围墙,确占原告的一块地段,约有十一点八方公尺。可见这类事情,不特过去乡村有,现在城市中亦有,问题就在人们一念贪心。还有邻居之间,在未建立围墙,或尚未竖篱笆,先立木标,或立界石,以定彼此的交界限度。可是有些贪心的邻居,为想多得一些土地,偷偷的“改”立“标”记,暗暗的换“易”原来界“相”,这不但是犯罪行为,邻居发现还要向你兴师问罪,要想和睦就很困难。

  或有抢“虏”劫“掠”他人的“资财”,或有“包占”别人的“田园”。古德举例说:“如四围田地,并属黄家,而中间一丘属白姓,白弱黄强,田绝水道,地绝行路,使其必弃,白必归黄,是以田地包裹于外而据之也”。或有“因公托私”,就是假藉公事而徇己私。或有藉恶势力“夺人邸店”。邸是客舍,即现在所说的旅馆,店是商店,即一般做生意的店面。商店的地势好,生意非常的旺;或旅馆的宾至如归,天天客满,有人看到眼红,就用暴力强夺,由自己来做这生意。“及以屯野”,是指乡村山野的旷地,为商家屯积货品的处所,或农家聚积稻谷的仓库,有人以非法手段,将之夺为己有,岂非恶霸行为?

  如上所说种种,世人或认平常,甚至司空见惯,因而贪心重的人,往往起而效尤,不特为自己造下极大重罪,亦为社会造成大不安宁。过去为贪心所使,以为这是小事,没有什么关系,现知这是造罪,将来会感苦果。对于“如是等罪”,没有其他办法可以消除,唯有于“今”在三宝前,皆“悉”诚恳“忏悔”,乞求罪业清净。

  癸四 忏盗百姓物罪

  又复无始以来至于今日,或攻城破邑,烧村坏栅,偷卖良民,诱他奴婢;或复枉压无罪之人,使其形殂血刃,身被徒锁,家缘破散,骨肉生离,分张异域,生死隔绝。如是等罪,无量无边,今悉忏悔。

  此明忏悔盗取百姓财物的罪业,而且这样的盗取,是公开的用暴力手段抢夺,亦即一般说的打家劫舍。文说:“又复”众生从“无始以来”,一直“至于今日”,做了如下所说的各种罪业:

  “或”是“攻城破邑”,以便抢劫民物。城邑,指古代地方的区域,大的叫都,小的叫邑,如邑宰,是旧时代县令的尊称;都称都督,古时藩镇的长官,民国初年各省军民长官。县令的官小,等于现在的县长,都督的官大,等于现在的首长或省主席,皆负防守自己所管辖的地方责任。古代常有成群结党的盗贼,在认为力量足够时,不顾一切的去攻城破邑,如攻破下,会抢很多金银,这在历史上常有记载。甚至官兵无法守得住时,会弃城邑而逃,或待中央政府大军协助,始能克服所弃守的城邑。

  或有“烧村坏栅”。村是乡村,较城镇都邑人口较少的地方,古时中国以一万二千五百家的区域,称之为乡。乡有乡官或乡长,是管理一乡事务的下级基层人员,负有保卫一乡的责任。但暴恶的匪徒,为洗劫这乡村,如遇强力顽抗,就放火烧村庄,以泄内心其忿。这在过去亦是常有的事。栅是关栅,古代大都用木做成,不论是在小镇,或是在一乡村,为防盗贼侵犯,特于四陲立栅,以防不测之患。现在有人,为了便于出入,故意烧坏木栅,好到村庄打劫,不致受到限制,当然是罪恶的行为。

  还有罪大恶极的人,“偷卖良民,诱他奴婢”。良民是指安分守己的人民,或身家清白的老百姓,从来没有做过不道德的事,家庭环境亦还可以,根本不曾想到卖身,可是恶人为了金钱,特地将你掳去,偷偷卖给别人,以图得大价钱。良民本想自食其力,安心过老百姓生活,恶人将你卖出以后,去过牛马不如生活,这不是罪恶是什么?又如人家的妇女,恶人以诱骗方法将你逼出,从而使你做人的奴婢,恶人从中得大利益。不但古代有这现象,到了现代有些地方,还有人在做贩卖人口的勾当!像这样诱逼人民为奴为婢,过失当然是很大的,怎可只顾自己利益,将人作为货物买卖!买卖人口岂是人所应有的行为!

  “或复”曾经做过“枉”屈“压”迫欺诈“无罪”的人。如有本是善良的人,从没有犯过罪,错事亦未做过,但想得他钱财,“使其形殂血刃”,结束他的生命!形殂是使身体死亡,血刃用刀伤害他的生命,俗说“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其人本不应死,因此死于非命!即或不使他的身首异处,亦会将之“身被徒锁”,如将其人作为囚徒一样的关闭起来,并用枷锁牢牢的扣住他,使他不得自由活动,并受各式各样痛苦。此人如是一家之主,从而使得这个“家”庭,“缘”于主人被害被囚,致令整个家庭“破”碎分“散”,如父母子女的“骨肉,生”而分“离”不能团聚。“分张异域”,异域指不同地方,如父母在家乡,儿女在他邦,不能欢聚一处,见面的机会都没有。不但生离如此,还有“生死隔绝”。如将所压迫的对象,终于使之形殂血刃,生老虽仍在人世间,但死者已走入黄泉路上,要想重温家庭亲情温暖,不复可得!“如是等”这么多的罪恶,真可说是“无量无边”。要想将来不感罪恶苦果,唯有现“今悉”皆“忏悔”,若不诚恳忏悔,罪业始终存在,要想不受苦报,绝对是不可能!

  癸五 忏悔贸易罪业

  又复无始以来至于今日:或商估博货,邸店市易,轻秤小斗,减割尺寸,盗窃分铢,欺誷圭合,以粗易好,以短换长,欺巧百端,希望毫利。如是等罪,今悉忏悔。

  此明忏悔贸易欺骗谋利等的罪业。在这世间做人,有时经商贸易,没有什么不好,但在做生意时,理应公平买卖,赚所应赚利润,可是常听人说,十商九奸,无奸不商,总想谋取更高利润,就不免有不如法处。所以说:“又复无始以来”,一直“至于今日”,不法贸易是很多的:

  “或”有“商估博货”:商指做生意的人,亦即经营商业的人,或总称为商贾。如将货品运去出售叫商,存于店内货品待售叫贾,古代亦有说为“坐贾行商”,就是行卖叫商,坐贩叫贾。商估,是说在卖货物时,讨价还价的论价。博货,就是兑换贸易,亦即换取意思。或作“邸店市易”。邸店亦名邸舍,就是市中的商店,在商店里,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名为市易。“轻秤小斗”,约轻重说。买进来时,用重秤称,卖出去时,用轻秤称;买进来时,用大斗量,卖出去时,用小斗量。“减割尺寸”,约长短说。如卖布等,总是减割客人的尺寸,客人买一丈布,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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