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样的道理,微小的善业也会增长成妙果。「我乳」转轮王能统治四洲和部分天界,是因为他过去将一握豆子洒向「普观」佛,其中四颗落入佛的钵内、一颗留在佛的顶髻上,因而感生的果。16
以前佛陀在世的时候,有个名叫「金宝」的婆罗门青年,手中不断生出金币。这是因为他刚生作木柴生意,用贩卖木柴得来的一枚金币,放在陶瓶里注满清水,供养迦叶佛而感生的果。17
上座「金犊」降生的时候,家中仓库自然生出七头金色的象,大象排泄的尿、粪也会变成黄金。末生怨王先后抢去七次,但都没入地下回到原先的地方。这是因为在迦那迦牟尼佛时代,金犊曾修复一座佛陀坐骑象的塑像、并涂上石黄,感生此果。18
比丘尼「白女」诞生时,从母胎里带出一件迦尸迦布衣。出家时,这件衣服又变成法衣。这是因为以前一对贫穷夫妇,只有一件衣服,谁外出谁就穿上,他俩毅然将这件衣服供养迦那迦牟尼佛,不怕受窘,因而感生此果。当时,他俩也因此而受到国王及王妃馈赠衣服,果报在现世即成熟。19
所以,我们不要因善小而不为,《集法句经》中说:
「莫思作少善,后世不相随,
如落诸水滴,能充满大瓶,
由略集诸善,坚固极充满。」
(帕绷喀大师总结说,在修「业决定」与「增长广大」这二节时,我们下定决心:善决定当修,罪决定当断:善小亦当修,恶小亦当断。)
壬三、不遇未造业
战争期间,某些人惊讶地报告说:「我没有任何护身的物品,在枪林弹雨中却没有受伤。」此即不遇未造业的一个例证。有些人起初能够避免武器的伤害,后来却被杀,有人说这是护身符失效的缘故,这显示出此人不懂业果的道理。实际情况是:那些人起初未遇到致死的业,后来却遇上了。
如果未遇应受业,就是被火焚烧也不会死亡。(帕绷喀大师举例说,以前有个名为「火生」的长者,与母亲的尸体一起被火焚烧却没有死,后来证阿罗汉果。20)
又如上说,未生怨王企圆抢夺金象七次,均因金象没入地下而末果。国王优陀夷的王后「绀色女」已得不还果,五百名侍女也已见谛。当婆罗门麻堪底嘎放火烧宫时,她们却无法腾空远飞。绀色女说:「自作自集之业如果自己不负责,还有谁来负责?」于是像飞蛾扑火一般,全部坠入火中烧死。只有一个叫「胜隆」的婢女由水沟逃脱,而她却没有丝毫神通。21
圣生王带兵攻打释迦族的时候,当时释迦族有七万七千人已得预流果,但全部无法躲过此劫而被杀。只有一些末作此业的人,在释迦摩诃那摩(大名)潜入水里的时候逃脱。22洛惹噶城被土雨淹没时,国王、大臣和百姓全部遭殃,只有两名大臣逃出。23这些也都是不遇未造业的例子。
壬四、已造业不失
经中说:
「纵然经百劫,所作业不失,
因缘会过时,果报还自受。」
我们所作的业不会随着时间的变迁而变旧,也不会逐渐变小而消失。微小而久远的业终有一天也会成熟。例如,圣「小隆」虽已证阿罗汉果,但却乞化不到食物,偶然得到的食物,也因为种种原因而失去,最后在临终时食灰糊而去世。24
长者;〔吉祥生〕相续中的顺解脱分善根极其微小,连阿罗汉们都观察下到,仍然能生果。他以前受生为苍蝇的时候,为一堆动物干粪的气味所吸引,盘旋在粪堆上,随着水的流动,偶然地绕塔转了一周,从而积下这一善根。另如一头猪被狗追逐而绕塔一周,死后生于天上。
圣生王屠杀释迦族时,薄伽梵本人也示现背痛之相。25这是因为佛过去受生为渔夫的儿子时,见众渔夫生吃两大尾活鱼而心生随喜之报。圣生王后来死于火灾,尽管当时他正处身在湖的中央。
佛陀曾为一个名叫「受苦」的裸体外道授记说,他将身患饮食不消化的病症去世。那个裸体外道虽然预先作了断食,仍然因为无法消化糖、水而死去。
吉祥龙猛虽然得到「长寿持明」的成就,但因为宿世割草时,不小心将一只蚂蚁连腰斩断,于是此生因为他人前来乞讨头颅而去世。
虽然目犍连在佛的声闻弟子中为「神通第一」,却遭到那些手持棍棒、头挽发髻的顺世外道乱棒痛击,全身骨肉被打得像烂泥一样。事后舍利弗问他为何不显神通,目犍连回答说,因为受到业力的障蔽,当时对自己的神通连想都没想到,更不要说运用神通了。这是因为他宿世曾对母亲口出恶言,业不唐捐,故而感受此报。 26
所以,如果不能以「四力」忏悔、防护来清净恶业果,直到「最后有」27时,恶业还是紧咬不放。善,恶二业一旦造业,不会不感果而自动消失,因此我们的取舍工作务必做得微细而又微细。具体情况可参阅《贤愚经》、《百业经》、《百喻经》和律典等。在修上述两节时,应当思惟如何忏罪和如何使善根免受瞋心摧毁之法,必须下定决心如理取舍业果。28这四节对生起业果的深忍信十分重要。当产生取舍业果的愿望时,为便于入手,可以将粗显的善、恶业概括在黑,白双十业道中加以思惟,而且如《入中论》中所说:
「若诸异生、诸语生,29若诸自力证菩提,30
及诸佛子决定胜,增上生因戒非余。」
这十种善资粮业道,对未人道的人来讲,是获得乐趣身的基础:对声闻、独觉种姓的人来讲,是证得声闻、独觉菩提的基础。因此,一开始在下士道中,守护取舍黑白业果的戒律是格外重要的。
辛二、分别思惟
分别思惟分三段:(壬一)思黑业果;(壬二)思白业果;(壬三)附带开示具力业门。
壬一、思黑业果
此分三节:(癸一)正明黑业道;(癸二)轻重差别;(癸三)示彼等之果。
癸一、正明黑业道
既然业果是如此的重要、又是那样的微细,我们对业果所做的取舍基础又是什么?当知粗显的善、不善业可概括为十种,《俱舍论》中说:
「摄其中粗显,善不善如应,说为十业道,」
不仅出家人要对此作取舍,就是在家居士也要这样作。所以,过去隆睹喇嘛曾特别 出资,将发露忏悔十不善文刻成袖珍本广为散发。又如《入行论》中所说:
「众生欲除苦,奈何苦更增;
愚人虽求乐,毁乐如灭仇。」
我们虽然想得到快乐,但却不知修善——快乐的因;虽然不想受苦,却不知断罪——痛苦的因,反而像对待仇人一样,将想要的快乐毁灭。我们的取舍完全颠倒了。
有些人认为自己愚笨,听不懂什么是十不善,但我们可以学会二、三十首歌舞段子,怎么会听下懂十下善呢?我们并不是单纯因为没有学过或下懂正法而堕恶趣,而是因为知而不修,所以,实修佛法很重要。
所应断除的十下善为:
「身业者三种,口业有四种,
意业复有三,忏悔十不善。」31
十不善业中属身业的有三种:杀生、不与取、欲邪行;属语业的有四种:妄语、离间语、粗恶语和绮语;属意业的有三种:贪婪心、瞋恚心和邪见。每一种业又各有四种因素:事、意乐、加行和究竟。
(一)杀生
杀生的「事」为除自己之外的其它有情,例如:被屠串的羊。意乐」中又分想、动机和烦恼三部分。「想」为无误地知道所杀的对象;「动机」为想要去杀;「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毒:以瞋发起的,如仇恨怨敌而用武器将对方杀死;以贪发起的,如爱着羊的肉、皮等而串羊;以痴发起的,如外道等故意杀生以血肉祭祀,以为这样做没有过失而大肆向别人宣扬。「加行」为使用毒药、武器、咒语等各种手段。所谓杀生,并不一定就是用刀将对方捅死,用恶咒和巫术也能杀生「究竟」为对方在自己之前死去。如果这四种因素全部具备,杀生业道即告完备。32
教唆别人杀和自己亲自杀没有区别,如《俱舍论》中说:
「军等若同事,皆成如作者。」
假设有八个人杀一头羊,这罪业并不定由八人分摊,而是每个人均犯有杀一头羊的全部罪行。又以军官为例,当他指挥许多士兵杀人时,如果总共杀了一千个人,每个士兵所造的罪业大小与各自所杀人数成正比,而军官则造下屠杀一千个人的全部罪业。
在前藏地区,社会风气还算不错,但在边远地区,似乎有出家人找人代宰牲畜的习惯、屠宰者和教令屠宰者二人都各造一杀生罪。如果只是自己动手,则只有一种罪:所以,与其连累帮忙的人造罪,还不如单独自己一人动手。虽然有些人为,如果自己没有亲手杀,就没有杀生罪,然而事实上数唆他杀的人不仅有罪,而且罪过更大。
(接着,帕绷喀大师详细讲述了《某些僧人的午餐实景——显实明镜》33中,有关僧人和山羊、绵羊、牛三者的故事:)以前,有一些比丘和沙弥将一头山羊、一头绵羊和一头牛拴在墙边,准备屠宰,山羊对其他两个说:「他们准备要杀我们了。」牛听了不以为然,说道:「他们每天都念皈依,又双手合掌、闭起眼睛,念着『愿一切有情具足安乐和安乐因』等等的,我想他们不至于要杀我们。」绵羊也附和说:「对呀!他们都是佛弟子,在入教的时候,同意要守护皈依学处,而主要的学处就是不伤害有情,所以,我想他们肯定不会伤害我们。」它们在那里商谈良久。到了晌午时分,有位作屠宰勾当的在家人来到那些僧人面前。山羊发现了,便仔细倾听他们的谈话。屠夫一再推脱道:「我今天不得空,你们还是找别人帮忙吧。」但是比丘坚持说:「我们要些食物当午饭,你今天一定要把那三头牲畜宰了。」屠夫没法,只好同意。山羊将它所听到的话告诉了另外两个,山羊、绵羊和牛都伤心地哭泣起来。这时候,比丘手里提着念珠走了过来,一边不停地念『皈依偈』和『嘛呢』,一边检查哪一头牲畜长得肥壮。他们三个齐声对比丘说:出家人不可杀生,也不可教唆别人杀生,又说:「最好是不要杀我们,如果一定要杀,就请比丘您自己动手吧!」比丘不答应。最后屠夫来了,用细皮绳将他们三个的前、后蹄捆绑起来,…
《掌中解脫 第十三天 深信业果—一切安乐之本》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