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当我们修安忍或者努力地设法控制自己不要生气,其实是对自己最全面的保护措施。然而一般的人并不懂得如何全面地保护自己,仅仅是在做表面的、暂时的保护,觉得别人如果伤害我,我就要生嗔,通过发怒让对方知道我生气了,从而达到制止伤害的目的,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比较肤浅的方法。因为在我们生气的同时,导致自己受恶果的因缘已经种下了,即使以后自己再不愿意也还是要感受恶果,所以并不是真正的全面保护自己的有效手段。
真正的有效手段就是在智慧教言中讲到的“努力地控制自己的行为”,首先要控制、调伏自己的心,为此必须要从理性出发通过很多理证、观修方法和智慧的教言来改变自己的思维模式。虽然教言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处处让修行人吃亏、受苦的方法,其实是因为我们不懂得如何采取正确的手段来保护自己,才会出现一些自认为正当的行为,实际上却是过激的反应而不自知。所以必须要通过这些方法来扭转自己固有的思维模式,透过表相真正地从全局、从深层次等方面去观察,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调伏自心,不让自己的心处在贪欲、嗔恨、嫉妒等状态之中,才能真正让我们的身语意处在合法合理的道路上,让自己的业变成一种纯粹的自利利他的善业,这方面的问题我们也是需要考虑的。
下面宣讲第二个科判:
丑二(不应是嗔恨之对境)分二:一、观察作害者之自性;二、观察受害者自己之过失。
“不应生嗔恨的对境”包含两个方面:第一,观察作害者的自性:观察的重点是作害者的本性,通过这样观察让我们了知不管从哪方面考虑,都不应该把他们当作嗔恨的对象;第二,通过观察受害者:就是指观察我们自己在这起伤害案中的过失,用这样的方式达到不对作害者生嗔的目的。
寅一(观察作害者之自性)分二:一、观察本体;二、观察害法。
第一方面,从他的本体观察为什么我们不应该把作害者当作生嗔的对境;第二方面,从伤害的方法去观察,防止生嗔。
卯一、观察本体:
分两个颂词,从两个不同的侧面分析观察本体。
设若害他人,乃愚自本性,
嗔彼则非理,如嗔烧性火。
如果伤害他人,就是凡夫愚者的本性,那么我们嗔恨这种恶人就不合理了,犹如不应该对具足燃烧本性的火生起嗔恨一样,也不应该对本性是伤害别人的有情生起嗔恨心。
假设我们所认为的伤害众生的怨敌,比如张三或者李四的本性或实相就是伤害别人的有情,那么我们嗔恨他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颂词里面以火作为比喻,在世俗当中火的本性就是燃烧,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对境它都会燃烧,只不过因为时间的长短或者火势的大小导致有些对境比较容易被烧毁、有些不太容易,比如山、铁块等等是不太容易被烧掉的对境,但是如果燃烧的时间够长或者火力够大的话,即便是铁块也会被熔化,到劫末的时候包括须弥山在内的整个世界都会被烧掉。为什么呢?因为火本身就是燃烧的自性,所以我们对于一个本身是燃烧自性的火发嗔恨心,说“为什么你要烧我?”其实我们去责难本身就不正确,为什么呢?因为这个火本身就是燃烧的自性,我们还问“为什么你要烧我?”因为它本身就是燃烧自性的缘故,所以我们对它生起嗔恨心不应理的。和这个比喻相同:假如伤害其他有情就是张三或者凡愚的本性,就如火的本性是燃烧,张三的本性就是伤害他人。那么我们在受到他伤害的时候,如果去责问他“为什么你要伤害我?”,对他产生嗔心,就好像我们去责问火“为什么你要燃烧我”,然后对火产生嗔心一样。因为他本性如此,不管是谁接近都会被伤害。所以我们对于本性就是伤害的有情去产生嗔心是不合理的。我们如果被火烧到了,不太容易对火产生嗔恨心,因为它的本性就是如此;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了知这种伤害者的本性就是伤害他人,如果我们不了知会认为:“凭什么你就是伤害我一个人?”这样就会产生嗔心。但是我们深入地观察,了知张三就是伤害他人为本性的,那么嗔恨他其实是不应理的。当然,我们要一下子接受这种根据有可能还不是特别容易,关键就是我们要再再去思维里面的含义,思维一两次、三四次可能都不够,要思维很多次,把里面的关联进行分析观察,之后我们就知道,如果这个有情的本性就是如此,那么我们嗔恨他也没有什么作用,是不应理的,因为他的本性就是这样的缘故。所以对于本性就是如此的人,不必要去生嗔。
那么下面从第二个侧面去分析:
若过是偶发,有情性仁贤,
则嗔亦非理,如嗔烟蔽空。
前一个颂词讲到了如果伤害他人是愚者自己的本性,就不应该嗔恨他。现在换一个侧面:如果伤害他人的过失是偶然的,有情众生的本性其实是非常贤善的,那么我们嗔恨有情也是不合理的,就好像嗔恨被烟雾所蒙蔽的虚空一样。
从世间的说法而言,“人之初,性本善”;从佛法的角度来讲,一切有情的本性其实都是佛性。不管再恶劣的众生,如旁生界的这些毒蛇猛兽,虽然它们这么凶猛,其实也具有佛性如来藏。即便是制造了很多惨绝人寰的爆炸案或者伤害他人的事件的恐怖分子,例如本·拉登,其本性还是佛。所以如果一切有情的本性就是贤善的,伤害他人的过失只是受因缘控制而偶尔出现,那么我们也不应该嗔恨他。
“亦非理”主要是和第一个颂词中的“嗔彼则非理”遥相呼应:第一个颂词中说,如果伤害他人是他的本性,我们就不应该嗔恨他;第二个颂词中说,如果有情的本性是贤善的,伤害他人的事件只是偶然的,我们也不应该去嗔恨有情。“如嗔烟蔽空”:就好像虚空本来是清净的,没有任何垢染,但是由于受一些突发的因缘影响,比如农村有时候烧稻草浓烟滚滚,烟雾把天空蒙蔽了,烟雾是暂时性的,天空本身是清净的,如果我们看到烟雾弥漫而去嗔恨天空就不合理,为什么呢?因为天空本身是清净的,烟雾只不过是暂时性的东西。与此相同,有情的本性就像虚空一样,本来清净、贤善,偶尔产生的过患就好像临时产生的烟雾,烟雾把虚空蒙蔽了;有情偶尔性产生烦恼,做了伤害他人的事情,蒙蔽了贤善的本性。如果是这样,我们对这个有情就可以原谅,虽然他做这种偶尔性的伤害,但他的本性毕竟是贤善的。所以就像好人暂时犯错一样,表现一直很好,偶尔犯了错误,那么我们就容易原谅他。有情的本性很好,本来具有佛性,只是在暂时的因缘当中产生了烦恼,以烦恼推动去伤害他人,如果是这样我们就不应该嗔恨众生。烟雾蔽空的时候,我们对虚空不应该产生嗔恨,如果要嗔恨我们可以嗔恨烟雾;同样的道理,当众生以伤害因对我们做伤害的时候,我们对众生本身是不应该去嗔恨的,如果要嗔恨的话可以嗔恨他的烦恼,对他的烦恼应该嗔恨,因为烦恼是罪魁祸首,真正伤害我们的是烦恼,而不是有情贤善的本性。有情贤善的本性,用现在的话讲是与人为善的,是不会伤害众生的。那是什么伤害了众生呢?不是本性伤害了我们,而是暂时产生的烦恼伤害了我们。所以如果我们要去报复、嗔恨的话,就去嗔恨这个临时产生的烦恼;如果我们要打击呢,也应该去打击烦恼。我们要把烦恼消灭掉,把他的嗔恨心消灭掉。我们如果要找一个打击的罪魁祸首,要灭掉一个伤害我们的罪魁祸首的话,就要灭掉烦恼。那么要灭掉烦恼的话,就必须采用大悲、智慧的方法才能够灭掉烦恼。如果想要灭掉烦恼,却使用一些世间狭隘的手段、方式,这样只能再一次催生对方的烦恼,没办法灭掉对方的烦恼。所以,首先我们要摧伏对方的烦恼,比如说摧伏对方的嗔心,那么摧伏对方的嗔心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对方产生慈爱心,那么我们要让对方产生慈爱心,然后让他的嗔恨心息灭,从而达到打击伤害我们的罪魁祸首的目的。我们让对方产生慈爱心、产生慈悲心,息灭了嗔恨之后,我们这个目的就达到了。
我们要让对方产生慈爱心,首先我们自己本身就要对对方产生慈爱心,对对方发菩提心、大悲心,我们这种发心影响到了对方,或者说帮助他生起了慈爱心,这个嗔恨心才会灭掉。所以我们要用大悲心去对待对方,然后也需要用智慧的手段、方式去做,通过智慧的教言去观察、去引申,这个时候才能够有效地灭除烦恼。
我们要认知其实真正的罪魁祸首是烦恼,那么我们要灭掉对方的烦恼,只有通过大悲心和智慧才能够成功。不单单是对方的烦恼,一切众生的烦恼都只有用悲心和智慧去对治、去消灭。我们自己的烦恼也必须通过大悲和智慧消灭,所以我们必须依靠合理的教言才能够消除世间上的一切痛苦、杀戮和麻烦的来源——贪嗔痴烦恼,要通过智慧大悲的手段来灭除烦恼。假如一切众生能够安住于大悲和智慧的本体当中,那么一切的伤害就完全可以销声匿迹。这方面就讲了观察它的本体。
那么下面我们讲第二个科判“卯二、观察害法”。观察害法就是在颂词当中讲:
卯二、观察害法:
棍杖所伤人,不应嗔使者,
彼复嗔使故,理应憎其嗔。
这个颂词的字面意思是:我们被棍杖所伤,那么被棍杖所伤的这个人不要去嗔恨使用棍棒的这个人,因为使用棍棒的这个人他也是被嗔恨所驱使的缘故,如果要嗔恨的话“理应憎其嗔”,那么应该对他的烦恼产生嗔恨心才对。
如果进一步详细解释:我们在受到别人的棍棒等兵器打击的时候,很容易就对张三或伤害我们的这个人产生嗔恨心。要把问题搞清楚,如果问:为什么你要产生这个嗔心?对方会说:因为他打了我,所以我要对他生嗔心。那么我们分析:其实打你的、直接接触你的是棍棒这个…
《《入菩萨行论》第77课》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