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能够适悦于身心,就叫做乐受;领纳到违境,能够逼迫于身心,就叫做苦受;如果是领纳到中庸的境界,对于前五识的身以及第六意识的心,不是逼迫,也不是适悦,那就叫做不苦不乐的舍受了。
上面这三受或分为二受,就是身受和心受,同前五识相应的受就叫做身(P455)受,因为它是各别依托五根身的;若是同意识相应的受,那就叫做心受,因为它完全是依托心的。又,这苦受、乐受、舍受不但是通于凡夫的有漏,并且通于圣者的无漏。因为,修行的圣者也要经过一番苦行,所以苦受有的是因为修无漏道谛所生起的。
这苦、乐、舍三受或者分为两个三种,第一,是约“断”的方面来说:设若是分别惑相应的三受,那是属于见道所断;如果是俱生惑相应的三受,那是属于修道所断;假定不是见惑,又不是思惑,与无漏相应的三受,那当然是非所断。第二,是约“学”位方面来说:若是断了见惑,就是有学位;如果连思惑都断了,那是无学位;见思二惑都没有断,那当然是“非学”的凡夫了。
或分为四:自乐是善,苦受是不善,不苦不乐是二种无记。或苦乐舍三受中容各有四。就是:(1)善心相应的三受,(2)不善相应的三受,(3)有覆无记相应的三受,(4)无覆无记相应的三受。
这里有一个有覆无记通苦受的答问。问的意思就是:“有覆无记也有苦(P456)受吗?”答的意思就是:“同前五识俱起的贪痴以及纯苦趣中的烦恼,只要是任运而起不发业的,这二类任运而起的烦恼是属于有覆无记,它们都是同苦根相应。”
【瑜伽论说:若任运生一切烦恼,皆于三受现行可得。若通一切识身者,遍与一切根相应。不通一切识身者,意地一切根相应。杂集论说:若欲界系,任运烦恼,发恶行者,亦是不善。所余,皆是有覆无记。故知三受各容有四。或总分五:谓苦、乐、忧、喜、舍。三中苦乐各分二者,逼悦身心,相各异故。由无分别,有分别故。尤重轻微有差别故。不苦不乐不分二者。非逼非悦相无异故。无分别故。平等转故。诸适悦受,五识相应,恒名为乐。意识相应,若在欲界,初二静虑近分,名喜,但悦心故。若在初二静虑根本,名乐名喜,悦身心故。若在第三静虑近分根本,名乐。安静尤重无分别(P457)故。诸逼迫受,五识相应,恒名为苦。】
这是引论来证明有覆无记通苦受。在《瑜伽师地论》上这样说:设若是任运而生起的一切烦恼,那对于三受都可以现行。设若通六识身都相应,那和苦乐舍三根都有关系;如果不和前五识身相应,那只有第六意识和苦乐舍三根有关系。
还有,《杂集论》上也这样说:若是欲界的系缚,任运的烦恼发恶行的话,那是属于不善;所余的就是欲界烦恼不发恶行的,以及色界、无色界任运的烦恼,那都是有覆无记。由此我们就可以知道,苦、乐、舍三受是通于善性、不善性、有覆无记性、无覆无记性的。
或者,又分为五受:(1)苦受,(2)乐受,(3)忧受,(4)喜受,(5)舍受。如果是三受的话,那是把苦乐二受分为二种:假使前五识身感到逼迫或舒适的,就叫做苦乐;如果是逼悦意识身的,那就叫做忧喜,因为身和心、逼迫和适悦,相各不同。前五识是没有计度分别,而意识是有计度分别的。又(P458)前五识的逼悦是轻,意识的逼悦是重,这稍微有一点差别。至于不苦不乐,那不问身心,都是一样。因为它既不是逼,又不是悦,苦乐二相既然不分,所以它是无所分别,叫做平等转起。
如果是适悦受,它是同前五识相应的受,所以恒常叫它是乐受。设若同第六意识相应的受,则有三种分别:(1)若在欲界以及初禅二禅的近分,没有到根本定的时候,都叫做喜受。如果在初禅和二禅的根本定中,那又叫做乐,又可以叫做喜。如果在第三禅,无论是近分或到了根本,那都叫做乐了。因为第三禅的安静更深,所以不分别它是近分还是根本,都是一样的安乐。色界每禅各三,前二名近分,第三名根本。
上面讲的是适悦受,现在来讲逼迫受。设若是同前五识相应的受,那恒常都叫做苦;因为前五识没有计度分别的原故,所以不叫做忧。
【意识俱者,有义:唯忧。逼迫心故。诸圣教说:意地戚受,名忧根故。瑜伽论说:生地狱中,诸有情类,异熟无间,有(P459)异熟生,苦忧相续。又说地狱寻伺忧俱,一分鬼趣,傍生亦尔。故知意地,尤重感受,尚名为忧。况余轻者?有义:通二。人天中者,恒名为忧,非尤重故。傍生鬼界,名忧名苦。杂受纯受,有轻重故。捺落迦中,唯名为苦,纯受尤重,无分别故。瑜伽论说:若任运生一切烦恼,皆于三受现行可得,广说如前。】
如果是同第六意识同起的受,那有两家说法不同。头一家说:“是属于忧受,因为它是逼迫于心的。”在经论上都是说:“意地的烦恼都是忧根。”《瑜伽师地论》上也说:“生在地狱里面的有情,他们所感的异熟果报身,是没有间断的,并且也有前六识的异熟生。前五识所感受到逼迫是叫做苦,第六意识所感到的逼迫就叫做忧;一刻也没有给他们休息,所以叫做相续。”论上又说:“地狱里面的有情和意识相应的寻伺,那都是同忧根同起。不但地狱的有情意地逼迫是属于忧根,就是有一部分的鬼趣和傍生,他们意(P460)地的逼迫也是忧根,所以说亦尔。”
因此,我们就知道,意地深重的烦恼尚且叫做忧,何况其余的诸趣,轻微的逼迫怎能不叫做忧受呢?
第一家说意地的逼迫叫做忧受,第二家说通二——苦受和忧受都有。设若是在人间和天上的有情,意地的逼迫那恒常都叫做忧,因为人天的逼迫比较四恶的逼迫,要轻微一些,没有他们那样厉害。傍生和鬼趣的逼迫在五识叫做苦,在意识叫做忧。因为傍生和鬼趣有一类是杂受,苦较轻一点;还有一类是纯受,所以苦当然重一点。因为有轻重的原故,轻者名忧,重者名苦。至于地狱里面的有情,那纯粹深重的逼迫,所以完全叫做苦受。梵语捺落迦,华言叫做苦器,就是在生作恶的人,死后就要去刀山、剑树、
汤、炉炭等一切器界里受苦。既然是纯受苦的地方,那里还要分别甚么身受和心受呢?
所以在《瑜伽师地论》上说:“设若是任运所生的一切烦恼,那都可以和三受相应。”这可以证明和意识同时起的逼迫,是通于苦受,这在前面已(P461)经说过。
【又说俱生萨迦耶见,唯无记性。彼边执见,应知亦尔。此俱苦受,非忧根摄。论说:忧根非无记故。又瑜伽说:地狱诸根,余三现行,定不成就。纯苦鬼界,傍生亦尔。余三定是乐喜忧根,以彼必成,现行舍故。】
《瑜伽师地论》说:“萨迦耶的我见及断常两种边见,都是有覆无记性所摄,这二见相应的苦受当然是苦根,而不是忧根所摄。”彼论上有说:“忧根不是无记性。”
《瑜伽师地论》又说:地狱里面的众生,在二十二根之中其余的三根——乐根、喜根、忧根,在地狱中决定是不会现行的。地狱的有情是这样,而纯苦的鬼界和傍生也是没有“乐、喜、忧”三根的现行,只有“苦受”罢了。
余三,决定指的是“乐、喜、忧”三根,现行是没有的。地狱里面没有乐根,这不必说也是知道的。至于七和八就有两家诤论了,第一家说“第七(P462)是意根,第八是忧根”,而第二家说“第七是苦根,第八是舍根”,他的理由就是:地狱里的现行必定是舍根。
【岂不容舍,彼定不成。宁知彼文,唯说容受?应不说彼定成意根,彼六容识有时无故。不应彼论,唯说容受。通说诸根,无异因故。又若彼论依容受说,如何说彼定成八根?若谓五识,不相续故,定说忧根为第八者。死生闷绝,宁有忧根?有执苦根为第八者,亦同此破。设执一形,为第八者,理亦不然,形不定故。彼恶业招,容无形故。彼由恶业,令五根门恒受苦故,定成眼等。必有一形,于彼何用?非于无间大地狱中,可有希求淫欲事故。由斯第八定是舍根。第七八识,舍相应故。如极乐地,意悦中乐,无有喜根。故极苦处,意迫名苦,无有忧根,故余三言,定忧喜乐,余处说彼有等流乐,应知彼依随转理说。或彼通说:余杂受处,无异熟乐,(P463)名纯苦故。】
这里要先明白两家的诤点:第一家既然是以意忧二根为七八,第二家是以苦舍二根为七八。以各说的理由不同,所以互为争难了。
初师难舍根,立意根为第七。他说:“地狱的有情完全是不可意境,那里容许有舍受呢?并且论上说“余三不成就”,你怎样知道不是舍受不成就,而一定说乐、喜、忧不成就呢?”所以初家要去了舍根,而建立忧根。论上说八根现行,你怎样又知道一定是舍根呢?又若赞成第七是苦根,那忧根又不能成立。所以去了苦根和舍根,而立意根为第七,忧根为第八。
第二家破意根立舍根为第八。意根,是总意根,它是依托现行八个识上而立名。前六识在五种无心位中既然没有,可见意根就不能成就;意根既然不能成就,那第七还是苦根;第七既是苦根,那第八当然是舍根而不是忧根了。
第一家说:“许舍根为第七,立忧根为第八。”他又说:“论上说八种(P464)现行,究竟没有指出舍受现行,它是通说八根,没有特别的因由,就有舍根在内啊。纵然彼论上指的是舍根,那到第七就为止,而第八还是忧根。因为地狱中的有情,前五识既然间断,那里有苦根?没有苦根,那第八还不是忧根吗?”
但第二家不承认,故他仍破忧根为第八,立苦根为第七。他说:“设若你说:“前五识是有间断的,所以没有苦根,来立忧根为第八。”那我倒要请问你:“死时和生时都是闷绝时,这时候那里有忧根呢?既然没有忧根,那第七还是苦根,而第八不照常是舍根吗?””我们看看古来人为学的精进,为了这一个“根”字,而反复驳难,真是佩服极了。”
还有一种人,他执着喜根为第八,那照前面所说的一样破法。设若还有一种人,执着男根或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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