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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见:就是“不正见”,染慧为性。“见”虽然可以通邪正,但现在谈的是“无明之见”,即是“邪见”,一切见品所依为业。
(3)慢:就是“高慢”,因邪见之故,而起了高慢。心高举为性,不生敬重所依为业。
(4)爱:就是“贪爱”,因见解不正,而起了贫着。根本烦恼共有六,何故仅言其四呢
因为——
“瞋”是缘逆境,而起瞋恚,第七识缘第八识念念贪着,那里还有什么瞋恚呢
“疑”是不信,第七缘八,决定无疑,故留四除二。
又当知贪、痴、慢、见,可通内外。通外者宽,可缘一切;通内者狭,唯执第八。故加一“我”字,正显“第七识”缘“第八识”,执“第八识”为“我”,故云我痴、我见、我慢、我爱。
第七识除了四个“根本烦恼”相应外,还有“遍行”五个、别境中“慧心所”一个、“大随烦恼”八个。因为遍行五个是遍一切心,有见必定有慧去推想;有根本必定有随从,所以有大随烦恼相从,如何不有其余
详在《成唯识论》。
【有覆无记摄 随所生所系 阿罗汉灭定 出世道无有】
“第七识”的性质是“无记性”,因为它被四个根本烦恼所覆,所以又叫做“有覆无记”。随便第八识至何界,第七识都是一刻不离的,随着第八识所生的地方,第七识就系缚在那里。
“第七识”要到下面三位时候,才灭了染污,才不执为“我”、“常”、“遍”、“一”、“主宰”。
(1)阿罗汉位——是能舍弃杂染的第八识。
(2)灭尽定位——是灭受想定的人。
(3)出世道位——是无漏真空见现前。
到了这三位的时候,它的染污就没有了。
【次第三能变 差别有六种 了境为性相 善不善俱非】
“初能变”的“第八识”和“二能变”的“第七识”约略讲过了,现在要讲“前六识”的“第三能变”。第三能变分开来有六种差别不同,虽然不同,但都是以“了境”为“体性”,也都是以“了境”为“行相”。前六识是通三性(善性、不善性、无记性)的。
【此心所遍行 别境善烦恼 随烦恼不定 皆三受相应】
“第六识”与“六位心所”是完全相应的。仔细区分,共有五十一个,
就是:
若是“受”的话,“苦受”、“乐受”、“舍受”都相应的。
【初遍行触等 次别境谓欲 胜解念定慧 所缘事不同】
以上五十一个心所均各有其“体性”与“业用”。
“遍行心所”有五:
(1)触:是根、境、识三种和合。分别为“性”,与受、想等所依为“业”。
(2)作意:令心警觉发悟为“性”,任持攀缘为“业”。
(3)受:是识之领纳,分为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领纳为“性”,想、思所依为“业”。
(4)想: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
(5)思:令心造作意业为“性”,能推善、不善、无记为“业”。
这五个心所叫做“遍行”,乃普遍行动于八识心王、三界九地、三性、三际的,就是:
①八识心王——是遍行于一切心。
②三界九地——是遍行于一切地。
③善恶无记的三性——是遍行于一切性。
④过去现在未来的三际——是遍行于一切时。
“别境心所”有五:
(1)欲:于可爱事,希望为“性”,能与精进所依为“业”。
(2)胜解:于决定境,如所了知,印可为“性”,余无转动为“业”。
(3)念:于惯习事,心不忘失,明记为“性”,与不散乱所依为“业”。
(4)定:于所观事,心注一境为“性”,与智所依为“业”。
(5)慧:于所观事,择法为“性”,断疑为“业”。
这五个心所叫做“别境”,因为它是各别缘境的,就是:
①“欲”——是缘所乐境。
②“胜解”——是缘决定境。
③“念”——是缘曾习境。
④“定”——是缘所观境。
⑤“慧”——是缘所观境。
【善谓信惭愧 无贪等三根 勤安不放逸 行舍及不害】
“善心所”有十一:
(1)信:于业、果、谛、宝等深正符顺,心净为“性”,与欲所依为“业”。
(2)惭:于所作罪,对自羞惭为“性”,防息恶行所依为“业”。
(3)愧:于所作恶,对他耻愧为“性”,防息恶行所依为“业”。
(4)无贪:无著为“性”,恶行不起所依为“业”。
(5)无瞋:以慈为“性”,恶行不起所依为“业”。
(6)无痴:如实正行为“性”,恶行不起所依为“业”。
(7)精进:善品现前,勤勇为“性”,完满成就善法为“业”。
(8)轻安:调畅堪能为“性”,除障为“业”。
(9)不放逸:以无贪等四法为“性”,正行所依为“业”。
(10)行舍:以无贪等四法为“性”,正行所依为“业”。
(11)不害:以悲为“性”,不烦恼为“业”。
这十一个心所所以叫做“善”者,因为它们可以领导你走向“善法之路”啊。
【烦恼谓贪瞋 痴慢疑恶见 随烦恼谓忿 恨覆恼嫉悭】
“根本烦恼心所”有六:
(1)贪:染爱耽着为“性”,生苦为“业”。
(2)瞋:损害为“性”,恶行所依为“业”。
(3)无明:痴迷为“性”,烦恼所依为“业”。
(4)慢:心高举为“性”,不生敬重所依为“业”。
(5)疑:犹豫为“性”,不生善法所依为“业”。
(6)见:染慧为“性”,一切见品所依为“业”。
这六个心所为甚么叫做“根本烦恼”呢
因为它们是一切烦恼的根本故。
“随烦恼心所”计分“小随”、“中随”、“大随”三种,共有二十。
先讲“小随烦恼”,计有十:
(1)忿:心愤为“性”,能与暴恶,执鞭杖所依为“业”。
(2)恨:结怨不舍为“性”,能与不忍所依为“业”。
(3)覆:隐藏为“性”,能与追悔不安稳住所依为“业”。
(4)恼:陵犯为“性”,能与忧苦不安稳住所依为“业”。
(5)嫉:心妒为“性”,自性忧苦所依为“业”。
(6)悭:心吝为“性”,无厌足所依为“业”。
【诳谄与害憍 无惭及无愧 掉举与昏沉 不信并懈怠】
(7)诳:诳现不实功德为“性”,能与邪命所依为“业”。
(8)谄:心曲为“性”,障正教诲为“业”。
(9)害:损害为“性”,加鞭杖等所依为“业”。
(10)憍:于盛事染着倨傲为“性”,能尽福慧为“业”。
这十个心所为甚么叫做“小随烦恼”呢
因为它们是各别而起,并且行相粗猛故。
次讲“中随烦恼”,计有二:
(11)无惭:于所作罪不自羞惭为“性”,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
(12)无愧:于所作罪不他耻愧为“性”,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
这两个心所为甚么叫做“中随烦恼”呢
因为它们是自类俱起,遍不善性故。
再讲“大随烦恼”,计有八:
(14)昏沉:无所堪任,蒙昧为“性”,于一切烦恼及随烦恼所依为“业”。
(15)不信:心不清净为“性”,能与懈怠所依为“业”。
(16)懈怠:于诸善品心不勤勇为“性”,能障勤修众善为“业”。
【放逸及失念 散乱不正知 不定谓悔眠 寻伺二各二】
(17)放逸:于诸善品不能修习为“性”,善法退失所依为“业”。
(18)失念:于诸善法不能明记为“性”,能与散乱所依为“业”。
(19)散乱:令心缘散为“性”,能障离欲为“业”。
(20)不正知:能起不正身语意行为“性”,违犯律行所依为“业”。
这八个心所为甚么叫做“大随烦恼”呢
因为它们亦是自类俱起,遍不善性,并遍染二性(不善性、有覆无记性)故。
这二十个“随烦恼”相互的关系如何?列表说明之:
“不定心所”有四:
(1)悔:心变悔为“性”,障止为“业”。
(2)眠:不自在转,昧略为“性”,能与过失所依为“业”。
(3)寻:思慧差别,意言寻求,令心粗相分别为“性”,于苦乐等所依为“业”。
(4)伺:思慧差别,意言寻求,令心细相分别为“性”,于苦乐等所依为“业”。
这四个心所为甚么叫做“不定”呢
因为它们可善,可恶,皆不定故。
“二各二”者,是说“悔、眠”和“寻、伺”,各有善恶二种。
【依止根本识 五识随缘现 或俱或不俱 如波涛依水】
“根本识”就是“第八识”,因为一切法的“种子”都藏在“第八识”中,由“种子”生起“现行”,所以“前六识”都是依托止宿在“第八识”的。但“前五识”起“现行”的时候,不能随自己的自由,必定要遇“缘”才可,应知道“前五识”的“缘”,也有多少不同啊。
颂曰:“眼识九缘生,耳识唯从八,鼻舌身三七,后三五三四,若加等无间,从头各增一。”表列以明之:
九缘颂:“根境空光明,作意分别依,染净根本依,最后种子依。”
我们就知道,每个“识”照它的“具缘”,一样也不可缺少,有“缘”(P161)则生,无“缘”不生,这是佛法唯一的定理。譬如波涛相似,是依风缘而生起的。
【意识常现起 除生无想天 及无心二定 睡眠与闷绝】
至于“意识”,它只要“五缘”就够了。它的绿少,所以常常现起,但是也要除了下面五个地方:
(1)无想天——即无想报。
(2)无想定——即灭第六识。
(3)灭尽定——即灭第七识。
(4)睡眠时——即无梦时。
(5)闷绝时——即麻木时。
这五个时候“意识”都是不行的。
【是诸识转变 分别所分别 由此彼皆无 故一切唯识】
“诸识”就是“八个识”,由这“八识”转变出来的“见分”即是“能分别”,“相分”即是“所分别”。由此“见”“相”二分的道理,所以“我相”“法相”是虚假没有的。
自证分 见分——即我相影
相分——即法相影
“二影”离开…
《慈航大师全集(一)相宗十讲 叁、唯识三十颂讲话》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