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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聚焦阿赖耶 第一节 假必依实不是理由▪P2

  ..续本文上一页《成唯识论》所云:“多事成故,如军、林等,应假非实。”

   自性实有和恒常不变,还会构成双重钳制,扼杀作业、生果所要求的自由和活力。为避免这种局面,随理唯识不得不承许阿赖耶识、自证分为刹那生灭的实有。可是这条权宜之计,又使得即便同一有情相续中的前后识,也成了别别他体,由此自证实际仍成他证。更大的问题是,自性实有和刹那生灭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如《中论》云:“若法实有性,后则不应异,性若有异相,是事终不然。”仅仅存在一个刹那就无余灭尽了,难道不是变异吗?不但是变异,而且是最极端的变异。所以严格来讲,自性实有必须建立在远离生灭的无为法基础上。非因缘造作,又无须相待什么,它干嘛要灭呢!一个绝对不受他缘影响并理当毫无变异的实法,竟然一直刹那生灭下去,显然是一件不可理喻的事。它是以量变而灭,还是以质变而灭呢?若以量变,则刹那应成可分;若以质变,刹那间即无余灭尽的性质,又如何能叫做实有自性呢?退一万步说,假设前刹那的实有识,真可生起后刹那的实有识,形成相续,那么后识便无疑成了前识之果,同时它又是后后识之因。它这么忙,在因果关系中脱不了身,又怎能谓之非缘起法、非假立法,谓之存在实有自性呢?

   ……

   到此,该切入问题的实质了。

   随理唯识建立自性实有的阿赖耶识、自证分的根本目的,是什么呢?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能产生期待中的功用的可靠现基。然而,遗憾的是,他们没有意识到,有功用的法和有自性的法,不是一回事。

   有功用,是否必须有自性呢?不是。不仅不是,甚而可说,有功用必须以无自性为先决条件。只有无自性,才能提供充分的活力和自由,来满足唯识家的需要。因此在事实上,承许自性实有的人,所立和所欲背道而驰。

   上文已经说明,自性实有不仅不是合理的现基的应具品质,反而会带来难以克服的障碍。从自性实有这一支点去构筑理论大厦,藏着深层的隐患。随理唯识之所以宣说这些不了义法,显然出自接引相应根性众生的考虑。

   事实上,只要是显现,就必定是没有自性的显现。无实性空的显现法,皆自有其不虚的缘起力用,用不着谁操心。因此,对于一个美妙的世界和一个美妙的理论来说,真正重要的,是无实性空的显现,而不是自性实有的显现。

   幻化八喻说明,空掉自性而不空掉显现,是有可能的。印藏祖师也常说:显现不是束缚,实执才是束缚。这里面的确有很深的道理。

   实事师误以为,说有就必须是自性的有,说无就是连事物的显现亦无。中观宗不这样认为,而是讲,说有不必以自性而有,说无不是连事物的显现也予否定。因此,有显现和有自性的显现、无自性和断绝任何显现法的顽空或断无,是两码事。

   如幻的显现和如幻的功用,可以轻松克服很多理论困难。懂了万法现而空、空而现,非仅显现无自性,甚至空性(无自性)亦无自性的道理,这个世界将变得美妙而可爱。

   曾经执著实法的人,要趋入如此活泼空灵的境界,首要的是撤去心理上的障碍。自性实有所带来的朦胧的安全感,远远抵不上它对法主体的活性的冻结,对灵动多样的功用和联系的剥夺,以及对学人心性的束缚。无论从遣除内心实执分别的角度,还是从赋予轮涅万法应有的活力和自由的角度来看,任何实有自性都是多余的。如能深刻了达此理,就可顺利悟入现空双运妙义,接受“无自性而有功用”的崭新理念。但若像萧平实师徒那样,一定要把大乘空性解释成“可是一切法空、一切法缘起性空以后,就是没有法嘛”的断灭空,村中无人、瓶中无水的彼彼空,或者“人也空、财也空、妻也空(夫也空)、一切最后都会成空”,硬要说“佛于二乘经中说一切物皆无自性;又于大乘经说一切物之极微有自体性”,那么能否有再生的机会,可就不好说了。

   《入中论日光疏》对自证分的是非功过作了十分客观的评述:

   “若离所取无能取,而有二空依他事,

   此有由何能证知,未知云有亦非理。

   其实若离所取决定无有异体的能取,而汝宗则许胜义中唯有异于二取空的依他起自性事。试问,成立此有自性的依他起是由何识之量能以证知呢?谓由自证可知。此不应理,因为自心见自心始终无有是处,如剑不自割等。此识亦非由他识能证知,汝自宗说,若有余识作为此识能见境者,即失坏唯识宗,故此能知之识毕竟非有,既然未知而云有者亦极非理。

   ……为此中观师问曰:以何正量能以证知依他起是实有呢?若无任何正量而固立依他起自性实有,极不应理。若谓,由自证分能知,亦不应理,因为自之作用于自体转无有是处。譬如刀不自割,指不自触,火不自焚,眼不自见,轻捷技人不能自乘己肩。此识亦非由余识能以证知,因若承许以异于依他起之识来见者,则应该成立依他起以外存在独立自体之实有识,而汝宗自许三界皆为依他起的本性,这样显然自许相违,无疑失坏自宗观点。还有前前识成所缘境,后后识成能见境,如是回复类推,应有无穷的过失。以此能所推知,在名言谛中应有二取法的实有存在,这样汝宗自许三界唯识的观点亦被失坏。若毫无正量的根据作证明而仅凭口说有自性依他起者不应道理,故许依他起自性实有的观点仍然不能成立。《澄清宝珠论》云:“……此要当知,许成实心者,应成无分心体,其不成立能见所见二种。因为所现外境非自体,不现外境无所取故,胜义中所谓意识自证,亦不过是假立而已。”……

   丁一、破依念成自证之理由

   立未成故所宣说,此尚未成非能立。

   如果忆念是观待而成,则必定是世俗假立非胜义法,那么此忆念显然不是自证的能立因,因为忆念是世俗法,汝许自证是胜义法故。既然此之能立因尚未真实成立,那么汝宗所宣说此自证分的实有自体亦无法成立,所以忆念绝非自证之能立量。

   中观师以理破析承许忆念作为胜义中有自证的能立因之观点。由许胜义中成立自证分的根据是“若由后念而成立”。其实所谓的忆念非但性为无常,亦是观待而有。《显句论》云:“第二月等,待无翳识,非为现事,待有翳识,唯是现事。”以此生灭无常的有为法不可能成为恒常胜义法之能立量。何以故?唯识宗认为忆念是观待自证而生,若无自证,决定无有忆念,比如现见烟因必知有火,然应了知火为先生,烟为随生,以烟方能推知有火。如是应先有自证,方能由后所起之念而量知有自证,此说极不应理。月称论师在本论自释中说:“今彼自证且未成立,其以自证为因之念云何得有?譬如见水不能比知定有水珠,见火不能比知定有火珠,以无彼珠,由降雨等及钻木等,亦有水火生故,如是此中虽无(堪忍的)自证亦有念生,如下当说。故有自证为因之念,若无自证,念亦非有。今为成立未极成之自证故,汝所说念,亦尚未成立,故此念非有能立之用,如为成立声是无常,云眼所见性,且止如是推察,亦不应理。”

   丁二(设若纵有自证彼者不应忆念而破)分二:一、真实;二、旁述自宗虽无自证也可生忆念。

   初者(真实)分二:一、宣说破之真实理证;二、以此理能破其它论述。

   己一、宣说破之真实理证

   纵许成立有自证,忆彼之念亦非理,

   他故如未知身生。

   纵然承许内识能了别境,以此忆念而成立有自证分,其实此能忆彼之念亦是非理的,因为汝许后时的念心与前时领受境之识,是有自性之他体故,如同慈氏(人名)的自证与领受境,相对于近密(人名)之识来说未能了知或领受,故近密的身中不能产生忆念。同样自己后时所生之识,亦应该不能忆念未曾领受过的前时心境,因为此前后同样亦是两个毫无相关的他体故。

   纵许胜义中成立自证分,亦不能由异彼自证之念来寻知。此外观察:唯识宗认为前所了知的一切所知法后来均能忆念,此念能如实量知,因而承许有自证分。中观师破曰:非但胜义中不能成立自证,就忆彼之念亦不应理,此念根本无法量知汝宗所谓的自证,是自性实有之他体故。唯识宗自许前刹那觉受外境法能知的识与后刹那产生忆念的分别心,是不同性质的他体法。既然是他体,怎么能以此忆念去量知胜义中所成立的自证分呢?根本不能忆念,如近密与慈氏二人是相异的他体性,慈氏识的自证与领受境,近密之识先前未能领受,故不能忆念。同样后时所生之识亦应不能忆念前时心境,自相之他性故,如是以他性之念无法成立自相实有的自证分。

   己二、以此理能破其它论述

   此因亦破诸差别。

   此因(理论)亦能遮破一相续所摄及因果等诸差别故。由于唯识宗回答说,虽然自证与忆念是他体法,但它是同一相续所摄之他体,亦是因果关系,而两人之间的他体既非同一相续,亦非因果关系,故我宗所说的他体与汝宗所说的他体是截然不同的。中观师驳曰:不应有差别,因为在抉择胜义时诸法本来平等,所以这些分析的差别法根本不是成立自证的理由,尔时凡有他性,必有如是过咎。在上面破他生时,已论述过此理。

   戊二、旁述自宗虽无自证也可生忆念

   由离能领受境识,此他性念非我许,

   故能忆念是我见,此复是依世言说。

   由离前能领受外境之识,此他性的忆念并非我宗许有,如前已说。是故其先能领受心之所领受者,非后之忆念不能领受,亦能了知前境,并且仍能念云,某法是我所见。此复仅仅是依世人言说而假立,非以胜义理论观察所得。

   这里旁述中观自宗随世间名言所许,成立无实有自证仍能产生忆念了知之理。中观应成派在抉择或安住胜义谛时,虽无任何承认,但在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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