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大小,大小在人。佛法难闻,谓旷劫难遇,今幸得列法会,预闻正法,应生希有想。例如《菩提道次第》一书,其出现距今约五百七十余年,蒙藏民族久沾法雨,而内地人于今始闻,故听此法者,亦应生希有难遭之想也。
丙四、不怯:闻诸圣者难行难忍,不怯不弱。
谓观菩萨舍财之难行,当思财为王、贼、水、火、刀兵之所共,非实我有,如此观想,则难行者亦能行矣。又观菩萨舍身之难忍,当思身为不坚,身如聚沫一触即坏,如此观想,则难忍者亦能忍矣。再或发愿我现在当初发心时期,虽不能如大菩萨作难行难忍事业,而勇猛精进矢志不移,将来必有满愿之一日,所谓尽未来际,我愿无尽是也。
丙五、不贪:不为称赞、名闻、好奇、贪多学而不修行。
佛法重在实行,与世间夸多奢靡,自矜博雅者不同。称赞、名闻、好奇之心,与脚踏实地修行之心,恰恰相反,故宜力戒。总之,能修则学,不修不学,所学必修,故不宜贪多也。
丙六、及时:为自他利,请法应时。
谓观众生根机,应说何法,即请求何法。又观师于何法通利,即请师说何法。总之,为自他均得实在利益而已。
丙七、不求过:不观说法人过失。
谓法师说法时,容有辞不达意处,亦不应观彼过失。(按《瑜伽菩萨戒》三十四云:“于说法师,故思轻毁不深恭敬,嗤笑调弄,但依于文,不依于义,是名有犯。”云云。)可知求法师过失,便是犯戒。又《大般若经》魔事品及不和合品,以师弟间不和合为魔事,凡此皆学佛者所宜注意及之,而不可或犯者也。
丙八、依义:善达法义,不泥文言。
四依中有依义不依语,谓听法者当依法义,不依文言也。如佛云:“杀父杀母堕五无间”此乃寓言,不能依文字起解,此盖表无明为父,贪爱为母,能一刀杀之,则不受后有也。如世间父母,为缘父母(父母为子之增上缘),无明贪爱为亲父母(亲即亲因,以后有之亲因即无明贪爱,能生后有,故喻为父母。)此等语若不求其义之所在,而拘泥文言以解释之,则大错而特错矣。
丙九、喻:佛如医生,法如妙药,自为将死之病人。
佛法就是药方,佛就是大医王,众生有何等病,即用何等药方以治之,是为对症下药,此喻最妙。而尤要者在自己认为将死之病人,如此则求医之心切,而医所与之药亦必发生信仰心,而肯服下,否则讳疾忌医,则不治之症矣。此喻言人对于说法者及法,均当起尊重心,而愿乐欲闻也。
以上九种,皆属闻慧。
颂云:
不倒不覆善持瓶,不怯不贪能及时,不求过失依于义,医王良药及病观。
乙三、如理作意。
作意为遍行五心所之一,如理则非颠倒,此如理作意,约有四种皆思慧也。试叙如后。
丙一、乐法、正思、称量、观察、精密摄持。
云何乐法?谓于五根力起乐欲。云何正思?谓如理思惟,非邪思惟。详言之,即不执世间为常乐我净四倒之思惟,而起三宝功德合法印之思惟。云何称量?谓依因明之宗因喻三支比量,决定道理,称量者比量也。云何观察?谓于一理上前后观察,并以此观彼,力求不违法印。云何精密摄持,谓依前四如量观察,而后作为极精密之摄持。所谓极精密摄持者,即将经过正思等各法,作成简单颂句,久久念诵则生智慧。此是思慧,亦即修慧,现世有利益,来世亦有利益。何以故?以有种子印在第八识田中,将来可发现行故。
丙二、十四无记,及离言境,不作邪思。
十四无记即外道十四难问,佛不答之。无记,谓无记别,即不答之意。云何十四:
(一)世界及我为有常耶。
(二)世界及我为无常耶。
(三)世界及我为亦有常亦无常耶。
(四)世界及我为非有常非无常耶。
(五)世界及我为有边耶。
(六)世界及我为无边耶。
(七)世界及我为亦有边亦无边耶。
(八)世界及我为非有边非无边耶。
(九)死后有神去耶。
(十)死后无神去耶。
(十一)死后亦有神亦无神去耶。
(十二)死后亦非有神去亦非无神去耶。
(十三)后世身是神耶。
(十四)身异神耶。
此十四难问无此事实故佛皆不答,何以故?诸法常无此理,诸法断亦无此理故。譬人问构牛角得几汁乳,是为非问,故不答也。十四无记,既是无理的戏论,当然不可对于此起思惟,以如此思惟,便属邪思也。
离言境,即不在相上求,若于真如法性上执著起观,或于语录所说之境上起修,此皆非故。昔有一人赴斋,途中过桥时询此桥之材料工程,屡询不休,费时既久,而午斋已过。佛法如桥,了生死如赴斋,但借法以了生死而已,不必徒在法上研究无关重要的种种法相,以致自误。况离言境,言语道断,本实相无相。若作邪思,见种种境相,便易入魔,所谓:“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是也,故对于离言境,亦不可起邪思。
丙三、未知求知,已知无忘。
此与世间法所说:“日知其所无,月无忘其所能。”相同。
盖未知求知,方能日日有增进。至于已知者,则以不忘为要。知而复忘,等于未知,故不可也。如宗喀巴大师每日读生书十七篇,皆能背诵,即是未知求知。已知无忘,方便多门,如能将所学者各种,均编成偈颂,则简而易记,亦一法也。
丙四、不了达理,仰推如来,不生疑谤。
如来境界,凡夫境界,两者相差悬远。以故在凡夫地位,对于如来最深最甚深的境界,不能了达时,每易生疑,或者因疑起谤,罪过甚大。当此之时宜如何?曰:仰推如来境界广大深远,非具缚凡夫所能窥测,候功夫精进,由地前而地上,著著前进,当然有明了之一日。且如来是实语不妄语者,所言皆为现量的等流,如此仰推,方无疑谤之咎,其要在于强信。(可参考《瑜伽菩萨戒本》)
以上四种皆属思慧。
颂云:
于所闻法乐正思,称量观察依于义,默说大说诸密义,不思议处不思议。
(达摩面壁九年,名为善说般若,此即默说。《华严经》谈佛境界,重重无尽,此即大说。)
未知义求正了知,先了知义无忘失,于甚深理不能达,仰推如来非我境。
乙四、法随法行。
法随法行,约分三项皆修慧也,试叙如后。
丙一、如所求所受之法,身语意业无倒,次第修学。
身语意无倒,谓身礼拜、语诵读、意观想,三业皆如法也。次第谓知转变调和,依师所说,善巧修学。
丙二、于佛制止身语意业,决不造作,误作速为忏除。
佛制止,指戒言。戒不可犯,然凡夫地位,每易违犯,则如之何,曰宜预防护,决不令犯。如或有犯,亦宜速速忏悔,俾令消灭。故佛说有二健儿:(一)不犯戒。(二)犯已能速忏悔是也。
修行方便法门,固属无量,然世亲菩萨有一最要紧的话曰:“住戒修行”,故学者对于丙二项应特别注意。
丙三、于佛令修身语意业,如教次第,精勤修学,有未能修者发惭愧心,设忘失,当补作。
次第修学,谓首修暇满,久之自能止恶修善。此后再修亲近善知识,以及闻思修等等,凡此皆修之前方便也。自表面观之,虽似普通常谈,实则循次而修。积久必发起大作用,不过当作用未生起时,人不觉殊胜,故往往忽略视之耳。昔宗喀巴大师曾发愿谓:“凡念诵《菩提道次第》者,久则不知者已能知。”有此加持力,学者努力前修,则所获效果,当然如操左券也。
以上三种皆属修慧。
颂云:
如所求法如所受,身语意业无倒转,于佛所止不造作,佛令修行勤精进。
入道方便中,除乙一项外,其乙二项听闻正法是闻,乙三项如理作意是思,乙四项法随法行是修。
合言之,即闻思修三慧。
贰、下士修法
《菩提道次第》于三士前导方便后,即应分说三士的修法。所宜注意者,三士非各别立、彼此绝不相关,盖下士即上中下中的下士。换言之,即大乘的小乘。上士法亦合中下士各修法而成就的。概括言之,下士可说是初步,中士可说是中步,上士可说是最后步。兹先从下士修法说起,约分为四:甲一、念无常。甲二、观恶趣。甲三、归三宝。甲四、明业果。
甲一、念无常。
无常大鬼,常啖有情。有情刹那刹那的变迁,便是许多的死。无论念佛、参禅及学密法,闭关或坐茅棚,须前三月作无常观。此就已修过无常观者言,若从未修此等观想者,当闭关等之前,约一二年预修方好,否则心不真切,虽闭门及坐茅棚,亦等儿戏。盖心如小儿,须以无常等观作夏楚,威吓他,警策他,他方能听从教训,此念无常修法,约分为四。
乙一、凡有情必死之决定。
有情必死,非无故吓人之言,此是从学理及事实可以证明者。云何从学理证明?姑以因明学上,宗、因、喻三支判断之,如人必有死(宗),为生物故(因);诸见生物皆必有死,如牛马(同喻);诸不死者,多非生物,如金钱(异喻);云何从事实证明?自有人类以来,求一长生不死者有之乎?无有也。总之人生脆弱,死缘最多,生缘最少,其未遽死者,非生缘关系,不过抵抗死缘稍延残喘耳,结果未有不死者。不死者即阿弥陀佛,亦即长寿佛。人欲不死,除修净土门,往生极乐,别无余法。此生老病死一期之四相,在人世间决定如是。无可讳言,此证之事实上,又无可疑者也。
乙二、死不定何时来。
北俱泸洲寿量决定,余洲寿量虽不决定,然大概相差不太悬远。惟阎浮提洲寿量极无定准,劫初寿无量者亦有,将来十岁反为长寿之最大限,即如现时,或老或壮或少,何时当死,谁也不能预知。《俱舍论》云:“此间寿难定,来十初无量。”此死不定何时来之情状,实乃此洲所独有,所谓:“死王何时来,不先与我信。”是也。
乙三、死至时无可拒止。
死王即无情的魔王,无论如何总无法可以避免。不肖固死,贤者亦死;愚夫固死,智者亦死;弱者固死,强者亦死;庸者固死,英雄亦死;秦始皇汉武帝,信方士,求长生,结果仍不免一个陵墓为他的长眠之所。是死王之来,虽帝王之力亦无可如何者也。…
《能海上师全集之二 菩提道次第论科颂讲记》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