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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正见▪P9

  ..续本文上一页境上的,破除常边。没有自性的,因为互相观待,并非没有,又并非是境上而存在当下,就是唯名而安立的有,破除了断边。 下部不了解空性的意义、及空性的道理、空性的内涵、空性的性质,所以才会有那麽多的诤论。但是我应成所讲的空,并非是寻找假义找不到就成为空,因为互相观待而空,所以你的诤论是无法损害到我。因此空性必须在 一个属於[ 有法] 上存在,假使不是[ 有法] 就没有空性了。事相上[ 有法] 就变成空性的所依,空性究竟性质就是事相的特徵,就是能依。因由缘起道理的实际体会到无自性,那未,讲到自性空的时候,自然就会体会到缘起了,就是有的,名言安立的有。

  [ 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 第一义谛。] 讲到二谛的道理,外道和佛教的四部都成立二谛。外道也讲二谛,至於毗婆娑宗解释二谛的道理,认为胜义谛的定义:若是有一法,无法以力破坏,或者用意识分析,执著这一法的意识仍存在(不失觉),就称为胜义谛。倘若有一法以力破坏,或者意识分析,执著这一法的意识消失(失觉)上时叫世俗法。这是毗婆娑宗所讲的二谛的定义。 以唯识来说,认为无漏根本智的所缘境,也就是究竟的所缘境方就是胜义谛;倘若有一法不是无漏根本智的所缘境,那就是世俗谛。中观如何解释呢?他们认为一个世俗法上是俱有二谛的,而且二谛有异体无异性(同性异体)的关系,这是在世俗法上存在的。不只如此,连空性本身还是自性空的。以空性的特徵而言,空性和事相的空性,就是所依的空性是世俗谛。胜义和世俗的定义,倘若有一法可以被名言识所安立就成为世俗,倘若有一法能以观察事相究竟性质的圣言识来安立,就成为胜义。因此佛以二谛为众生说法。

  [ 若人不能知,分别於二谛,则於深佛法,不知真实义。]倘若有人不能由缘起的道理了解胜义谛,则他不能知道佛法的精华,也就是空性的道理。

  [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第一义就是胜义谛。若不依世俗谛缘起的道理来了解空性,不可能证空的,不可能得到涅槃。所以不管任何一法都俱有二谛,而且二谛的关系就是异体不异性。倘若异性的话,有四种缺点,如色法:(一)空性成为色法的特徵。(二)色法的空性不能在色法中存在。(三)观空性时不能缘色法。(四)自性有与自性空同时存在。倘若同体不异体,也有过失。世俗谛也可分两种(一)正世俗。(二)倒世俗。至於正、倒世俗的差别又有一点困难,因为各派的专家有各自的说法。诸法所相都是相违的,我们所看到的和实际上所有的是不相符合,所以这些世俗法都是属於虚假的。但是在虚假的法,有些不需证空也可以了解,有些法是需要透过证空才能了知是虚假。好比我们说梦里的人,梦中总会梦到人嘛!梦境的人并非是真实,是可以了解的,但这两个都是虚假的,梦境的人并非是真正的人,而我们现在看到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因为梦境的人,杀了他不会得到杀人的罪,但杀了夏正的人,会得到杀人的罪。同样的都是虚假的,但是由世间而言,还有一个虚假和真实的差别。当然每一法有虚假和真实的差别,那就是胜义和世俗。但是世俗虚假本身,以世间而言,还有真实以及虚假,这是正和倒的世俗差别。

  我们如何安立这是有?这是无呢?前几天也说过了,要世间共许,不受到名一吉识的损害,不受到圣言识的损害。光是名言共许是不足够的,因为执著兔子角的意识,认为兔子角是存在的。以执著兔子角的意识而言,兔子角是世间共许的。所以光是世间共许,不能成立为是有的,因为名言识会损害兔子角的,兔子根本没有角。若名言识不损害就是有吗?也不一定。如阿赖耶识,无法直接用名言识损害。为什麽呢?以随经瑜伽行认为阿赖耶识,寻找一定找不到的。阿赖耶识的定义,具有这样一个性质。胜义识找不到,但确实找不到,所以阿赖耶识受到胜义识的损害,虽然没有名言识的损害,是世间共许,但是受到胜义识的损害,所以阿赖耶识是不存在的。所以,假使诸法要成立为有的话,必须有三种特徵:(一)世间共许。(二)不受到名言识的损害。曰不受到胜义识的损害。俱有这三种特徵,这一法才是成立。

  所以[有]的法,并非只有世间共许,或者执著这一法的意识,就足够安立为[有] 。就好比兔子角,我们可以执著这是兔子角,有执著兔子角的意识存在,但是兔子角并不存在啊!所以只有执著这一法的意识是不够的,意识还要是不颠倒识,属於正量才可以安立这一法是有。何谓正量呢?就是不颠倒识。但我们又讲证空比量,以证空比量来讲,虽然了解了空性,了解实际的究竟性质,但是因为它看到了自性的相,空本身的自性的相,所以它又是错乱识,因为把空看成有自性了。所以我们称为错乱识,因为所执著的和实际上是符合的,所以不颠倒。不颠倒识和错乱识证空比量本身属於错乱的,但又不是颠倒的。唯有在无漏根本智,也就是说证空现量无漏根本智是不颠倒识又不错乱识。

   圣道之前,反正凡夫道所有的一切意识都是错乱识,看到了自性相都是错乱识。尤其应成说:不管颠倒识也好,不颠倒识也好,对自己所显现的相,一定是量,就像执著兔子角的意识,是一个颠倒识没有错,但是所显现的兔子的相是存在的,以相而言它是现量,不只是量而已,还是现实的量。举一个例子:持色眼识,执著色法的眼识,对於色而言是量,因为持色眼识会看到色法是自性有的,以色法是自性有而言是颠倒识,但是以色法是自性有的相而言是量。持色的眼识看到色、执著色,认为色是色,但是不会认为色是自性有,却看成色是自性有。

   胜义空性广分的话,可以分二十种、十八种、四种,还有分十六种,但是最主要的分两种,就是人无我和法无我,所以由二谛的认识而了解,所看到的和实际上所有的是不符的。

   [ 不能正观空,钝根则自害,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钝根者无法一下子就了解空性。释迦牟尼佛证悟之後,虽然成就了无上正等正觉,没有马上讲空性的道理,所以初转*轮为四谛*轮。

   [汝谓我著空,而为我生过。][汝]指下部者,在前面说过:假使中观论师们认为诸法是无自性,就有许多过患。例如:不会有生灭的存在,不会有世间的存在。这种的诤论中观论师说是因为你不了解空性而有过失。

  [ 汝今所说过,於空则无有。] 你虽然说这一切的过失,但是以空义来说,这一切是没有过失的。如果我觉得这一切不是自性空,一切法都不能成立。所以说:[ 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 就是因为这一切法是自性空,所以一切法都能成立,倘若一切法不是自性空,那麽一切都不成。不是自性空,就不用互相观待,就不存在了,也不会有生灭。

  [ 汝今自有过,而以回向我。] 你跟我讲的这些诤论,所指我的过失,实际上是你的过失,而并非我的。[ 如人乘马者,自忘於所乘。] 你自己有那麽多的过失,反而把自己的过失推到别人,就像你骑著马,忘记自己所骑,然後骑著马找马。

  [ 若汝见诸法,决定有性者,即为见诸法,无因亦无缘。] 假使诸法有自性(诸法包括有为法及无为法),那么这些有为法及无为法就不用观待而能成立,不用观待,就没有因缘了。[ 即为破因果,作作者作法。] 这样的话,因果就不成立了,假使因果不成立,观待不成立,行事、行者、行处也不成立了。[ 亦复坏一切,万物之生灭。]这一些都没有,万物之生灭也跟著没有了。生灭也没有了,因果也没有了,假使有自性的话,这一切都不成立。

  [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龙树菩萨讲空性的道理,最主要是因缘生法,由缘起而安立空。假名如何成立呢?因由缘起观待而成立假名。缘起的意思分许多种,由因而生果的缘起方式是一种,就是由因生果,依因缘而产生,这是下部安立的。又有一种缘起的解释方式,是由支体安立和合体,这种的观待方式,也属於缘起的一种,最主要就是自续所讲的缘起。包涵一切法,由支体观待和合体,和合体观待支体,互相观待的缘起。

  假使法是实有存在的,从境那一方面产生,应该要找得到,而且寻找的那个智慧也可以找得到,找不到就遮挡了从境那一方面产生。但是找不到并不是这一法不存在上 一法还是有作用。虽然没有找到并不是说受到理智的损害,不能被理智所堪忍,理智不会给它损害的。虽然理智没有找到从那一方面而产生,理智遮挡从那一方面产生的存在。虽不是从境那一方面产生,它是有作用,存在方式唯有依分别心名言安立。这种分别心,假使再找,等於是你的分别心、我的分别心,还是一百个人的分别心,还是过去的分别心,现在的分别心,未来的分别心。这种分别心是如何安立的呢?就是大家共同认许,如此而已。所以唯分别心所安立、唯名所安立三是立名处和取名识之间的观待,就是立名处和取名识之间观待的关系,所以是缘起,唯分别心所安立的,它是假名的。就是因为它是假名、唯名而取的,所以没有从那一方面产生,断了常边;因为观待的缘故,所以它是有、有作用,断了断边,离二边入中道。

   [ 亦是中道义] 。有位上师在莲花赞的偈颂里曾经说过:[ 空和缘起之间的关系,并非是无常和刹那幻灭之间的关系。] 我们说刹那转换是无常的定义,无常是它的名相也是它的性相。性空和缘起之间没有名相和性相的关系,空性也并非是缘起的境,缘起也不是性空的识,没有境和识之间的关系(就是所缘和能缘之间的关系),也没有所诠和能诠之间的关系,也没有在直接了解空性的当下马上可以让你了解缘起。当你在证空的当下,直接看到空性(无二相),如果会暗示缘起,会隐喻缘起的话,这样空性会变成非遮,并非无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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