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中观四百论释▪P9

  ..续本文上一页门所读诵的吠驮等事业,以何理由非能成婆罗门呢?所以许决定由作保护众生的事业就是刹帝利种,不合道理。譬如虽然说船往彼岸即名去,往此岸即名来,但是,彼与此皆无有自性。

  (辛)三(明远离恶行的其他方便)分二:(一)破王在必要时能分布众生财物等大权势遂自矜为大富有者而起骄慢;(二)由此破王应起大骄慢。

  (壬)一(破正在必要时能分布众人财物等大权势遂自矜为大富有者而起骄慢)

  颂曰:如王分权利,不能分罪恶,智者谁为他,自摧毁后世。

  问曰:国王的权势很大,在必要时能以财物分布众人,所以应该骄慢。答曰:如国王虽然有实力能分布长久积聚的财富权利,但是,不能分布国王为求财富而积集的罪恶,罪业果报唯独自己受用,智者谁肯为了他的小小利益而自己摧毁后世的利乐呢?因此应该惭槐,不应当骄慢。譬如宰一水牛祭天,众人共食,然罪恶唯归于杀牛者。

  (壬)二(由此破王应起大骄慢)

  颂曰:自在所起慢,当观他有势,若等若增胜,善士心不起。

  问曰:国王有大权势,所以应该骄慢。答曰:若计以王位等自在权势所起我胜过他的我慢者,就应当观察他人有更大权势胜过自己。或者与自己权势相等,或者是他人增胜,若能如是观察,则善思维有分别慧的善士心上决定没有这些我慢。譬如掌财婆罗门的妇人,颜色很美,而起骄矜我慢,后来见王妃的眷众侍女的美艳,即骄慢自息。

  总摄颂曰:

  应思不净无常身,应知贪爱身过患,

  勤修无上菩提道,当断我与我所慢。

  

  

  第五品 明菩萨行品

  (丁)二(明发起行菩提心已而学菩萨行的轨则)分四:(一)正明;(二)明断菩萨行的障碍——烦恼的方便;(三)明远离耽著烦恼所缘——五欲受用境的方便;(四)明为成就道器故净治弟子身心的方便。

  (戊)一(正明)分二:(一)标品名;(二)正释品文。

  (己)一(标品名)

  示修菩萨瑜伽行四百论释善解心要论,明菩萨行品第五。

  (己)二(正释品文)分四:(一)明所得的佛果殊胜;(二)明得果的因受持菩萨行的轨则;(三)成立佛果是遍智的理由;(四)劣慧小乘畏惧大乘的原因。

  (庚)一(明所得的佛果殊胜)分三:(一)佛陀所作的事业殊胜;(二)佛果殊胜;(三)十四无记不能成立佛非遍智的因由。

  (辛)一(佛陀所作的事业殊胜)

  颂曰:诸佛所动作,都非无因缘,乃至出入息,亦为利有情。

  问曰:如前面已经善说诸劣乘种姓者厌离生死而希求解脱;此品是说,具足大乘种姓者生起大悲心是希求大觉的胜因,那么,此等胜因从何而得呢?答曰:从佛而得。问曰:佛果如何?答曰:具足大悲心为饶益无余众生,作不可思议的事业,因为诸佛三门之所动作,都非无有饶益众生的因缘,如《三昧王经》(《月灯三昧经》)云:“百千种光明,法王足下放,地狱尽清凉,除苦获安乐。”又云:“由佛履阃故,聋盲喑痖辈,贫穷薄福等,诸根悉具足。”乃至如来不观待等起作意而任运自然地所出之息,亦于地狱界中如大云涌,普降甘霖,浓香清凉,息灭地狱火焰,令地狱有情心生欢喜,均受饶益。地狱众生离苦恼已,若是思维:是谁能力能令我等得离诸痛苦?如是念时则见如来相好庄严而生敬信。由对如来信心之力,即息灭地狱的痛苦,而能生起顺解脱分的妙善身心,所以乃至诸佛出入息,亦是为利益于有情,作分位和究竟的饶益,何况说法等作诸饶益事业?是故自己欲求妙善安隐,即对于佛世尊应当生起恭敬信心。譬如有一胁生比丘,受请于一幻师家结夏安居,彼幻师一切所作皆得顺利吉祥。

  (辛)二(佛果殊胜)

  颂曰:犹如死主声,世间皆生畏,如是遍智声,死主亦生畏。

  承事亲近诸佛的人,对于死主的怖畏以及会遇其他一切怖畏时皆当解脱,因为犹如死主声一样,一切世间人闻之皆生怖畏。如是谁人闻听遍智声,则能远离忧苦获得涅槃利乐,故死主亦生怖畏,甚至当摧毁死主故。经云:“何等见我像,乃至闻我名,尔时当从三乘法中随依一乘获得涅槃。”譬如国王得生太子,颁布大赦一切牢狱,庶民闻之生大欢喜。

  (辛)三(十四无记不能成立佛非遍智的理由)

  颂曰:佛知作不作,应说不应说,以是何因说,遍智非遍智。

  问曰:我与世间是常是无常等十四种问难,佛陀不答,是否佛陀就不是一切智呢?答曰:不是这样,这不但不能成立佛陀非是遍智,相反,正能成立是遍智,什么原因呢?因为能仁以现量了知分位和究竟的事,是时应作,非时无益有损即不应作;对何众生一切应说和不应说,如来皆悉了知。不答十四种问难,因彼众生是就补特伽罗我和法我而问,佛陀不能破差别所依而损害差别法,并且若说无我,见彼非是甚深法器,佛故不答。是故佛陀现知一切是甚深法器和非甚深法器,这正显示是遍智,以是无有任何因由能说遍智为非遍智。这是成立遍智是遍智的理由。《中观宝鬘论》云:“世间有无边,胜者不答问,如是甚深法,非法器不说,智者当了知,遍智是遍智。”譬如有一国王欲惩罚一财富婆罗门,即说:“汝家中有一口井,迅速与我送来,否则当受治罚。”婆罗门女儿对父说,如宝贝能出生宝具,叫国王把他的井遣来,我当把井送去,由此办法对付国王,则免去治罚。佛陀亦是以方便善巧作众生的事业。问曰:若不应说即不说,那佛陀为什么说提婆达多为“饮唾小儿”,岂不也是说吗?答曰:虽然是说,但是,这对他并无有损害,是为灭除他们罪业而说。当时佛陀现见若不折伏提婆达多,他会使很多众生受大损恼。

  (庚)二(明得果的因受持菩萨行的轨则)分三:(一)修学菩萨行的等起心殊胜;(二)明发菩提心的福德;(三)正明修学菩萨行的轨则。

  (辛)一(修学菩萨行的等起心(出发点)殊胜)分二:(一)明三业之中以意业为主的理由;(二)明在别人虽成不善但菩萨由意乐增上即成善法。

  (壬)一(明三业之中以意业为主的理由)

  颂曰:除心则行等,不见有福等,是故诸业中,唯意为主要。

  三门诸业唯以意业为主,因为除开善不善等起心外,则行、住、来、去等都是无记,不见有福、非福和不动业等,是故诸业中,唯意业为主要。譬如有一裸形外道,往神庙中见一神像即顶礼恭敬,即成善业;同时又坐于另一躯神像上,则成恶业。

  (壬)二(明在别人虽成不善而菩萨由意乐增上即成善法)

  颂曰:菩萨由意乐,若善若不善,一切成妙善,以意自在故。

  一切业中意业为主,是故菩萨由于获得饶益众生的意乐等起心,若是作施等善法,或者作断他命等,在他人虽成不善,然在菩萨面前一切皆成妙善,因为以意随欲利他,不成恶法,并且能恒顺善法自在故。譬如有贼盗商主,欲杀五百菩萨商人,其中有一菩萨商主,名曰“大悲”,即用短矛杀死贼商,不但无罪,相反地还免除了亿劫生死重罪。

  (辛)二(发菩提心的福德)分二:(一)最初发胜义菩提心的福德;(二)教他发菩提心的福德。

  (壬)一(最初发胜义菩提心的福德)

  颂曰:菩萨初发心,胜过大地上,一切众生类,转轮王福德。

  问曰:于此菩萨从何得名胜义菩萨呢?答曰:从得初地起。初地菩萨的功德极其殊胜,菩萨在初地生起胜义菩提心所积的福德,譬如统摄四大部洲转轮圣王的福德已经为最大,何况大地上所有一切众生类都成转轮圣王的福德?所以初地菩萨的福德,则胜过大地上所有一切众生类都成转轮圣王的福德。譬如国王颁布法令,判谁有理,他就能积聚无数财宝。有些不了解世俗菩提心和胜义菩提心的差别,他说:若是异生(菩萨),就不是真正的菩萨。这样说法罪过很大,应当像唾弃灰尘一样地舍弃。

  (壬)二(教他发菩提心的福德)

  颂曰:若有建宝塔,高与世间等,调伏使发心,说福胜于彼。

  问曰:教他发大乘菩提心的福德是如何?答曰:若有众生为了敬仰佛陀,于佛舍利起大恭敬,建修以金银琉璃等七宝为体的佛塔,广量等三千大千世界,高与世间色究竟天等齐,以一切庄严而为庄严。其福德与调伏众生使他发菩提心的福德相比,佛说此人福德胜于彼建修佛塔者。譬如有一人死后,有一亲友安葬尸体;另有一亲友抚养他的众多子女,比其福德,后者最为殊胜。烧化佛陀的尸骸,与令佛种不断教他发起胜义菩提心的福德相比,后者最为殊胜。

  (辛)三(正明修学菩萨行的轨则)分五:(一)利他的身语行;(二)意乐的差别;(三)悲心微弱的过患;(四)不信菩萨的过患和应修信心的理由;(五)能究竟圆满菩萨行的理由。

  (壬)一(利他的身语行)

  颂曰:师长欲利他,应承事弟子,因彼不知利,故名为弟子。

  问曰:菩萨如何利益有情?答曰:应当随顺众生的意乐。师长欲利益弟子,应当以身语随顺弟子的意乐而承事弟子,因为彼弟子不知作何事对自有利,所以必须随顺他(师长)的教诫,因此名为弟子。譬如大师教化大迦叶,先以神变渐次摄受教导。

  (壬)二(意乐的差别)分五:(一)对不知罪的补特伽罗应悲愍之喻;(二)教导弟子的次第;(三)对烦恼炽盛者尤应悲愍;(四)随顺根器意乐而作利他的轨则;(五)悲力增盛所得的果。

  (癸)一(对不知罪的补特伽罗应悲愍之喻)

  颂曰:如鬼执虽嗔,医者不生恼,能仁观烦恼,非惑系众生。

  若弟子不知罪,则应当努力摧伏彼的烦恼,犹如病人被鬼所执,虽然对医者特别嗔恚,但是。医者对被魔鬼所迷执的病人不生烦恼。能仁观察所教化众生的烦恼等,虽然彼众生对佛有粗暴过患,但是,佛陀非对被烦恼惑所系执的众生而起嗔恚,并且还能随欲摄受所比有情。如是轨则,应当修学。譬如狮子追击猎师,而不追击猎师所放的刀箭。

  (癸)二(教导弟子的次第)

  颂曰:随彼何所喜,先应观彼法,倘若已失坏,都非正法器。…

《中观四百论释》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 继续阅读 ▪ 中观正理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