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证佛法,犹如净衣,易受染色。
这里所讲的戒还是偏重于讲戒相,所谓的五逆、三归五戒、还有沙弥十戒、具足戒,偏重于在戒相上,而我们刚才所讲的戒,偏重于讲到它的纲要,出离心、慈悲心、菩提心;如果一个人平常的时候,就能够少欲知足,平常就能生活得很有轨律、很严谨,身心不散乱,行为不错失,这样的人即使不刻意守什么戒,但他还是在戒之中。这是说如果人未作佛弟子时,这样的人虽然没有做佛弟子,没有特别受什么戒,但他的身心还是跟戒相应的;后来受了戒之后,当然就不会再犯戒,这样的人来修习禅定,来受佛法,当然很容易就接受的,这是第一种,也就说他的身心本来就是很清净的。
二者:若人得受戒已,虽不犯重于诸轻戒,多有毁损,为修定故即能如法忏悔,亦名持戒清净。能生定慧,如衣虽有垢腻,若能洗净,染亦可着。
很多人在讲戒时,经常只是把二百五十条戒一起讲,事实上戒有轻重的,就像世间法的刑一样,有的是有期徒刑,有的是死刑,有的是无期徒刑,有的三年,有的五年,有的是几个月;虽然同样都是犯罪判刑,但他的轻重不一样!很多人都把所有的戒,犯戒就是一律下地狱,其实差别很大,轻重差别很大,那么重戒是不能犯的,轻戒也不应该犯,但犯了,是可以忏悔的,这是第二种。
若人得受戒已,虽不犯重─犯重是指杀、盗、淫、妄;杀是指杀人,踩死蚂蚁、昆虫,这不算犯杀的重罪,妄语平常生活中的小妄语,不算大妄语;所以是犯重是指杀、盗、淫、妄四个重罪,在轻戒多有毁损,为修定故即能如法忏悔。如果有所犯戒,就是应该要如法忏悔,何谓如法忏悔?我们下面会说明。这样也叫持戒清净,就说犯了戒之后,一方面要知道自己犯戒,要坦然认错;二方面要经过一定的方法程序来忏悔,这样也是清净,不是从来不犯戒,才叫做清净。
三者:若人受得戒已不能坚心护持轻重诸戒,多所毁犯。若依小乘门,则无忏悔四重之法。若依大乘教门,犹可灭除。
轻重皆犯:如果依照小乘的戒律,犯了前面四重罪─杀、盗、淫、妄,戒体就破了,就像石头碎掉一样!它永远合不来了或者说像一颗树,根被除掉了,这颗树,当然是有枯萎的可能。如果依照大乘:犹可灭除。为什么依照大乘犹可灭除?这里面就讲到,佛法里面有很重要的所谓空法:我们一般人讲因果,好象就很容易形成一种错误,因中有果,你造了什么因,就一定会有什么果,这因造下的时候,虽然果还没有来,但是果报就已经形成了,就等着来;所以我们有一句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果一定会有的,迟早要来的。事实上这种思想,跟真正的大乘佛法并不相应;因为从因到果之间,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缘,要具足缘,这个果报才会形成;如果恶因没有恶缘,这个恶果不会形成的;善因没有善缘,这个善果也不会形成的;反之,你虽然造了恶因,但是能够慢慢用善缘去转化,要能够具足比较多的善缘,那本来是恶果,恶就会慢慢转小,甚至慢慢转成善法。因此能够以缘来转恶因,所以佛法才有忏悔这个法门,否则没有必要忏悔,因为你一犯,这个果报就形成了,有忏跟没忏都一样形成。要了解到因为缘不同,所以果报就会不一样。
因此如果依大乘教法犹可灭除,所谓的灭除,完全除是不可能的;因为因既然种了,一定有它的影响力;只是这个影响力会有多大呢?就要看缘而决定的,他不可能没有,但也不可能是绝对的;所以如果依大乘教法,如果我们对于因缘,对于所谓空能够了解,就知道他可以改变的,问题在于你能不能具足那些能够改变的善缘。四重罪还是可以忏悔的,但能不能完全清净呢?不一定!就要看你所作的缘的多少,或者说深浅。何谓多少?何谓深浅?我们等一下会有比较详细的说明。总之:不管犯了什么样的重罪,只要从善缘里面去转变,一定能够产生改变,改变多少,当然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所以犯戒是可以忏悔的,这一点我们要说明。
故经云:佛法之中有二种健儿,一者:性自不做诸恶,二者:作已能悔。
所谓健儿:就是精进的修道人,第一种是根本不做恶事;第二种如果做了能够忏悔。刚才讲到因跟缘,从具足善缘里面去改变果报,善缘又可分做两大类:第一种外缘,对外境的改变;第二种是内缘,是心态、知见上的改变。圆满是内外缘两个缘具足,才能产生更大的善果;但是就佛法而言,外缘的改变是方便,内心的改变是究竟,所以佛法还是比较偏重于讲内心的改变。这讲到后来所谓的观罪性空,会有更详细的说明。
夫欲忏悔,必须具足十法。何等为十:一者明信因果、二者生重怖畏、三者深起惭愧、四者求灭罪方法,所谓大乘经中,明诸行法,应当如法修行!五者发露先罪、六者断相续心、七者起护法心、八发大誓愿,度脱众生、九者常念十方佛、十者观罪性无生。
¨ 一者明信因果
这个我想大部人,明信因果是学佛最基础的。
¨ 二者生重怖畏
造了恶因,就可能会有恶果,这是在一般的状况之下,就像春夏秋冬,就是这个样子,春天过了,就是夏天,夏天过了就是秋天,这是一般的情况;如果没有特别重大的事情发生,没有很殊胜的缘,果报就是这个样子。所以生重怖畏,就是怕会产生恶果。
¨ 三者深起惭愧
惭愧,这个恶果主要是分做两方面的,一是对自己不利,二是对其他人不利,你不管犯了哪个罪?哪个戒?一定是会害人害己的;所以我们常常说到:『惭己愧他』对自己的身心会有一些弊端,对于我们的道业当然也会有一些问题,所以惭愧,就是说从所生起的后果,恶果当然是对自己跟别人都不好,因此而起惭愧心。
¨ 四者求灭罪方法,所谓大乘经中,明诸行法,应当如法修行!五者发露先罪
求灭罪方法,我们下面所讲的都是,灭罪方法如果根据天台智者大师归纳,可分做三大类:
(1)第一大类是属于小乘里的称为作相(依戒):这里最重要的就是,第五者发露先罪。罪:我们上次说过了,就是一个人在犯戒之后,首先他自己不能接受,不能接受什么?不能接受我已经犯戒了;因为一方面,人都会把自己期待的很完美,希望我这个身心无瑕疵;所以在最初犯戒的时候,他就是不能够接受,一方面希望自己还是维持很纯洁的观念;二方面又知道其实我自己是犯戒的,这样在心里上就会一直有这样的矛盾。你一方面是希望很清净的;二方面又知道自己是犯戒的,如果我们接受,我是个凡夫啊,凡夫当然可能犯戒,犯戒之后,问题不在于不犯,而是在犯后如何去忏悔清净。如果我们去接受它,这种矛盾就慢慢可以化除了;不接受的人,身心都会不安,因为他总是在这两个矛盾里面徘徊,如果你接受─我是犯戒的人,我要如何去接受这个果报,我要如何去忏悔,身心反而能够安。
对别人也是一样,我们也是希望在别人面前,还是个很清净的人;可是又怕别人知道,这人其实已经犯戒了。所以在很多时候,我们就会自己心中有鬼,碰到人就慢慢疏远,不敢见人。这样也是说在人我之间,就会产生一些矛盾。所以我们忏悔发露,第一个先跟自己忏悔,先让自己接受我已经犯戒了,我接受这个事实,然后也让别人了解我犯戒,也让他们接受这个事实。发露先罪,其实主要的是自己还有别人,很多人尤其在大乘佛法里面,偏向于在跟佛菩萨发露先罪,其实就人而言,主要的还是跟自己比较重要,其次是别人,因为我们是人,活在人的世界里面,佛菩萨不太管这种事的。
所以发露先罪,最重要的就是要消除这个矛盾,哪个矛盾?就是一个是没有犯戒,一个是犯戒,我们自认为不会犯戒,别人也认为不犯戒,可是事实上是犯戒,要消除这种矛盾,就是要发露,让别人接受了,当然发露之后,就有附带的一些忏悔的方法。像在戒律上,这个发露先罪,还看罪过的轻重,如果小罪只要跟一个人发露就可以了,中罪要跟四个人以上,所谓的僧众;如果大罪要廿个清净的比丘、廿个清净的比丘尼。如果就发露先罪的因缘里面来看,你能够跟愈多的人忏悔,其实就愈能够心安。你说我跟一个我最好的朋友,跟他讲一讲,他当然原谅你,他当然没有问题,这样别人还是不能接受,不能原谅你,所以发露,能够跟大众发露忏悔,这是比较圆满的,你跟佛菩萨发露,佛菩萨也不会想到说,那个人犯戒了,不会的!所以我主要说:是要使这种矛盾能够消除,就是要让自己接受,也让别人接受。
刚才讲到发露,你跟愈多人发露,你的负担就愈少,发露之后就有一些类似于刑罚,像戒律上面,就会讲到像关禁闭一样,当然就是必需跟大众隔离一段时间,五天、七天,然后必需作一些比较粗重的工作,扫地,扫厕所啊!这些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大众接受他,成为一个清净的人,这是发露。我们在社会上也是一样,一个人犯了罪之后,他必需受某种程度的刑,受刑结束之后,大家就接受他,这是第一种忏悔的方法,就是作相,这是属于戒。就是从发露到接受,所必需付出的,这些忏悔的事项。
(2)定法:大乘经中明诸行法,就是所谓的诵经、拜忏,诵什么经?就是大乘经,其实诵经本身就是拜忏;但是在中国又特别作出什么《梁皇宝忏》、《慈悲三昧水忏》等;这里有一点要说明,在智者大师把拜忏称为定门,定是要身心很安定,很专注的去拜,才叫做忏。所以一般而言,拜忏!大概都是要拜几十部。不是像《三昧水忏》,拜一次就忏了,没这回事!大概一种都是要七部、十四部、廿一部,这样去拜的,这是一点;因为我们刚开始身心很不安,心不能定,要这样反复的拜,很单纯的拜,这样一段时间之后,身心才能静,才能定,所以这个有它的数量,这是属于定门。
第二种就是在拜时,重点在于依文起观,每一部忏都有它的忏文…
《《天台小止观》讲记 具缘第一》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