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释量论略解▪P42

  ..续本文上一页自了。

   彼所了余义,能所受难成。无能所了相。

   彼现义识,亦非离自体是任何余法之能领受,以彼现义识之所领受,即现义识之体性故。如色声等,现量之各别所了,彼亦无所领受之余物,即彼现义识之体性故。彼现义识亦非有余能领受,以许余物能领受,于彼所诤亦同故。彼现义识,自性是明,以从自因生为明了故。问:若领受自体,与现青等相违?曰:彼领受自性之现青识,虽是领受自体,然现似领受外青等,以现起彼青等事之行相故。若谓自领受自,不应道理,以自于自、能作所作成相违故。曰:如能明灯光,于明义时即许能明自体,以从自因生为明体性故。如彼譬喻,现义之觉是自了者,以从自因生为明了故。若谓彼所了是余义者,曰:青与现青识,能受所受难以应理,是余物故。青色与现青识能了所了行相,无有余物,以是能取所取故。

   癸二、唯于现相立能所取

   如发等识异。若时能所取,分离相有害。如错乱所见,

   如是建立此。尔时能所取,于相非所诤。

   问:若能取所取,无异物者,应无能取所取之建立?曰:若时作能取所取之建立,尔时言无能取所取之相,非是所诤。以分辨能取所取之相,是由有损坏之错乱心,如其所见,即如是作此能取所取之建立故。喻如现发影等识之能所取各异也。

   癸三、成立自证为果

   以无了他故,许自证是果。

   现义之识,了知自体即许是果,以了知境无了知余物故。以无外义故。

   辛二、明了外境之妨难

   若领受外境,有何过?虽无,领受外义者,此当说何因?

   若觉有彼相,虽有随相转,彼由外或余?此理应观察。

   离所见差别,则不能取彼,取彼则取故。青现是所见,

   非有单外义。此中谓有某,醒发某习气,故觉成决定,

   非观待外义。

   若问:现义识若领受外境有何过失?曰:虽全无过,试问领受外境,此当说有何因缘?若谓现义之觉是了知义,是有彼义之行相故。曰:现义之觉虽有彼随义行相而转,然仅由彼不能安立了知外境。以彼义行相,是由外境或是由余?此理应观察。观之外境不成故。问:如何不成?曰:所现青色,是见青之体性,非单独外境之所有,以离缘青识所见差别,则不缘汝,若缘彼缘青识,则缘汝故。问:若无外境,则现义识暂时生起,则成相违?曰:此不相违。此现义识暂时生者,是由某前识,醒发某后识习气,故现义觉暂时生起决定,非观待外义故。

   辛三、明彼所成义

   故一有二相,由如是领受,及念。此二相,领受即是果。

   若时识因境,余欲或不欲,彼事不成就,彼如是领受。

   若时将识分,安立为义故,说为识俱境。尔时受自体,

   决定彼为义。若领受此体,欲相及余相,则彼欲不欲,

   亦当了知义。

  一现义识,有二种相,何以故?以由第二相如是能取相所领受,及由后识所忆念故。此能取所取二行相中,所取相是所量,能取相是能量,领受自证是量果。此说是唯识宗不共建立(第一说是经部唯识之共同建立)。彼现义识,是现义行相如是自领受,以现义行相,若时余因境或所欲或所不欲,而彼事物不成就故。又彼现义识,是与境俱。若时将识一分立为义或境故。又即彼识,领受自体,即由后识决定彼义,以若领受此识体性或所欲行相,或余不欲行相,则彼所欲或不欲行相,亦当是了知义故。

  

  

  释量论略解,卷第六(终)

  

  释量论略解卷第七 法称论师造 僧成大师释 民国·法尊译编

   庚三、第三说量果建立 分三:辛一、抉择果自性,二、抉择量自性,三、抉择所量自性。今初:

   纵然有外义,如领受定体,非是由自性,有多体过故。

   若许,则二者应不感有异。不见障故非。非由义了达。

   于彼多体事,见为一体性,彼不见,如何,能成为见义?

   若现欲不欲,分别,非义觉。彼亦死相等,见不相续心。

   即于外所量,受自果应理。如其此自性,如是决定义。

   纵然有外义,亦是了知自体,以如所受欲不欲行相,由此门中安立义决定体性。非由义自性印留行相故。若如是者(由义自性印留行相),则一色法应有可意不可意多种体性之过故。问:即许有可意不可意多种体性,有何过失耶?曰:是则亲怨二种眼识,应不感觉天授之色有可意不可意之异(亲见为可意,怨见为不可意),应可意不可意二相,于二人俱现(每人均见二种色),以是可意不可意多体,以是现彼行相之不错乱识故。若谓由不见业所障蔽故,非俱见者。破曰:则彼应非由义增上力所不了知。以彼是可意不可意多种体性,而彼可意不可意唯各别现故。又彼不能见业,如何能使见义?应非能见,以于彼多体事,见为一体故。若谓现欲不欲相,是分别心,非义觉根识者。破曰:此不应理,即于彼根识,亦先现为可意者,后被死相等所执持时,则可意相不复相续之心现可见故(非仅分别心见可不可意色,既无分别眼识亦见可不可意色故。先见为可意,后见为不可意故)。又现义识,即有外所量义,亦是领受自体为果应理。何以故?以如所现此义自性之行相,即如是决定彼义。非如外义了知行相故。

   辛二、抉择量自性

   尔时此现义,是量。能取体,纵有,非余义,故非观待外。

   何故?如义体,彼安住于识,如是能决定,谓此如是住。

   是了自体性。故许彼了义。非现义体性。彼能立于觉,

   住义彼所作,如彼义安住,如是彼极显。立义彼体故,

   自了许了义。故境亦非异。观察自体性,说自证是果。

   了义彼体故。

   问:若于外所量,自证为果者,则应能取相为量。曰:以于现义为所量,了知识自体为果时,能取相非是量,以尔时即此现义之行相,是能量故。又能取相之体性,非观待外义之量,以息灭二相之理了知自体非余义故。又现义识,是了知自体,何以故?以如彼义体之行相安庄于识,如是决定此义即如是住故。即彼现义识,观待后识亦许为了知义。谓非现义之体性,是由后识执着汝了知义故。彼义之所作了达义,彼之能立,是安住于觉之行相。何以故?以如彼义之行相,安住于觉,如是彼义极明显故。问:若所取相为量,自证为果者,则第三量果建立中,量与果之境,物体应异。曰:彼是了知自体,是能安立了达义,彼行相之体性故。虽则如是,然观待后识,许为了知义,以后识执着汝了知义故。以青色为所量第三量果建立中之量与果,其境体非异,以同了达,以识为体性之一青色故。问:若观待后识安立为了知义者,则何以说自证为果耶?曰:以观察现义识自体性时,说自证为果,以彼青义是彼自证之体性故。(末自盛宝解为“是彼许为了知义缘青现量之体性故”,则可译为“彼了义体故”。)

   辛三、抉择所量自性

   同彼或同余,识是如是现,其因亦是义,许义为所量。

   如某之行相,无义事而现,如何缘义?实,如是我不知。

   问:若现义识不能如实了知外义,则如何外义是所量耶?曰:随与彼义相同或余不同,由是现义识,行相如是显现之因亦即是义,故许义为所量应理,由与义生相同门,安立义为所量,与外义相同不成立故。问:如何能缘所取义?应不能缘。如发影等某些行相是无义事而显现故。曰:彼不缘所取义,实尔。如是缘所取义,我亦不知故。(非有外境为所取义也。若以是因便为所量,则极与作意亦是生根识之因,亦应是所量。故以现相,乃为所量。彼义是因,亦现其相,故立为所量。)

   庚四、虽无外义,建立应理 分三:辛一、唯于现相建立,二、如现无实,三、虽无外境,量果应理。今初:

   觉体虽无别,诸见颠倒者,能所取领受,了达如有异。

   如根被咒等,染坏,泥块等,虽离彼色相,而现余行相。

   未染坏眼者,无见如是故。如远旷野中,小者现为大。

   能所取了知,虽非有,而住,能所量及果。如随现而作。

   问:若能取所取,物体无异者,与现为异应成相违?曰:此无相违。于一觉体虽无差别,然诸倒见者,对于能取所取领受等,则如有异而了达故。喻如诸根被咒术等所迷惑者,泥块等物虽离彼象马等色,然现为余象马行相。诸眼未被迷者,不见如是象马故。又如远望旷野,小现为大(不解此喻)。问:能取所取若无异体,则能量、所量、量果三法不应道理?曰:此皆应理,以能取所取了别,虽无异体,然此安住能量、所量及果,是如于觉中所随现而作故。

   辛二、如现无实

   非尔于一事,现为种种性,行相如何实?失彼一性故。

   于余余坏故。不见性,非一。觉见无异事,乃决定无异。

   由何观察事,真性中无事。何故?于彼等,一多性皆无。

   由见同法故,于非彼体性,执为彼体性,世人生错乱。

   于此则无彼,此行中彼体,一亦不见故。由内染所生,

   彼从过失起,本性颠倒现,此亦是有者。不待见同法,

   如有眩翳等。

   若非尔者,如现实有,则于一觉事,而现种种体性之行相,如何是如现实有?应非实有。若如是实者,则汝一性须失坏故。若如是实有而是一者,则苦乐于余物,是余性应失坏故(如于多现一)。又一非实有,以不错乱觉,不见一自性故。此因决定,以决定为无异,须由觉,见事无异故。又能取所取事,由何正理观察,于真性中如现谛实,彼事非有,何以故?以如汝所现,谛实之一多自性皆非有故。问:由见同法,于非彼体性,执…

《释量论略解》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 继续阅读 ▪ 释量论颂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