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我或心王以及所执着的色法等等,其自性都是本来寂灭的,既然其自性无生,彼等诸法又怎么可能存在呢?
参照“若无常著常,是则名颠倒。空中无有常,何处有常倒”、“我法有与无,是事终不成。无我诸烦恼,有无亦不成”、“色声香味触,及法体六种,皆空如焰梦,如乾闼婆城”等偈颂,以及观因缘品的推导方式等等,就完全可以将这些立论驳得一无是处。由此可见,因为作者、作以及作业三者的自性不存在,所以执着也不会存在。
癸二、(破执着者补特迦罗)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子一、(总破):
若于真实中,无有颠倒执,
颠倒不颠倒,谁有如是事?
(原译:若无有著法,言邪是颠倒,言正不颠倒,谁有如是事?)
如果对方提出:颠倒是存在的。因为具有颠倒的补特伽罗存在,如同具有颠倒的天授存在一般。
如果在真实境界当中,并且不存在所谓的颠倒或者非颠倒的“执着”,那么,又有谁会具有颠倒,又有谁会不具颠倒呢?这两种情况都不可能存在。
子二、(别破):
若已成颠倒,则无有颠倒;
若不成颠倒,亦无有颠倒。
(原译:有倒不生倒,无倒不生倒;倒者不生倒,不倒亦不倒。)
如果补特伽罗已经具备颠倒,则不应该再产生颠倒,因为(颠倒)已经成立,不再需要的缘故;
如果补特伽罗不具备颠倒,也不应该产生颠倒,因为(该补特伽罗)已经如同佛陀一般,(不会具有颠倒)的缘故;
若于颠倒时,亦不生颠倒。
汝可自观察,谁生于颠倒?
而正在颠倒的(补特伽罗)也不应该出现,因为在已经具备与尚未具备二者之外,并不存在一半颠倒、一半不颠倒的正在颠倒。
请你自己用智慧公正地加以观察:既然这三种情况都不会产生颠倒,那么又有谁会产生颠倒呢?
既然诸等颠倒都以自性而不可产生,那么又怎么可以存在呢?如同石女的儿子一样。
若颠倒不生,何有颠倒者?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从自他生,何有颠倒者?
(原译:诸颠倒不生,云何有此义?无有颠倒故,何有颠倒者?)
既然诸等颠倒不存在生,又怎么可能存在颠倒者呢?如同拥有石女儿子的人不可能存在一样。
一切颠倒之法既不会从自己而生,同样也不会从他法而生,更不会从自他二者中共生,既然如此,又怎么会有颠倒与颠倒者呢?颠倒与颠倒者决不可能存在。
若我常乐净,而是实有者。
是常乐我净,则非是颠倒。
如果所谓的“常、乐、我、净”是实有存在的,则其有境人我的执着以及清净、恒常、快乐之类的意识,就不会是颠倒的。因为外境存在的缘故,如同无我一般。
若我常乐净,而实无有者。
无常苦不净,是则亦应无
如果所谓的“常、乐、我、净”不是实有存在的,也即所遮遣的法都不存在,那么用以遮遣这些法的无我、不净、无常以及痛苦,也因为不存在违品与观待处的缘故,所以也不会存在。诸如此类的分别妄念,都如同我执一般(不存在)。因此,作为希求解脱者,应当将八种颠倒彻底屏弃。
壬二、(以破成立之果):
如是颠倒灭,无明则亦灭。
以无明灭故,诸行等亦灭。
这样一来,因为非理执着的颠倒已经破灭的缘故,所以颠倒的果法——无明也就相应而破灭;既然无明已经破灭,则诸行等直至老死之法也必将以破灭而告终。
己二、(遮破烦恼存在之能立):
若烦恼性实,而有所属者。
云何当可断?谁能断其性?
既然所破的无明不存在,又怎么去破呢?就像在虚空中本来就不存在荆棘,则谁也无法去将其砍除的道理一样。
如果对方提出:但无明的果法——烦恼却是存在的,既然如此,三有轮回又怎么会不成立呢?
这样的所断——烦恼,在胜义中是不存在的。(其理由可以从以下两点来推知):如果烦恼存在,请问它是以自性而存在,还是以自性而不存在呢?
如果某些补特伽罗的烦恼,是以自性而实有存在的,则其自性就无法遮遣,因此,又怎么能断除呢?因为,又有谁能将存在的法断除呢?如同虚空无碍的法相无法断除一样。
若烦恼虚妄,无性无属者。
云何当可断,谁能断无性?
如果某些补特伽罗的烦恼,以自性而不存在,又怎么能言及所谓的“断除”呢?本来不存在的法,谁又能够断除呢?连所断都不存在的缘故。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二十三观颠倒品释终
二十四、观四谛品
丁二十四、(观四谛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经云:“文殊见诸行无生故,而了知痛苦”等宣说了无有四谛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提出争论:你们中观派居然敢说“一切所知都无有自性”,从而遮破了诸法。这就无法避免所知四谛、殊胜三宝以及业因果等世间名言诸法也不存在的过失。(但所知四谛、殊胜三宝以及业因果等世间名言诸法却是存在的,所以你们的观点不正确。)
为了排除困惑、解答疑难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二:一、宣说对方问难;二、回答问难。
己一、(宣说对方问难)分四:一、应有所知四谛不存在之过;二、应有三宝不存在之过;三、应有业因果不存在之过;四、应有世间名言法不存在之过。
庚一、(应有所知四谛不存在之过):
若一切皆空,无生亦无灭。
如是则无有,四圣谛之法。
如果你们想建立“内外一切诸法皆为空性”的理论,则如同石女的儿子一般,任何法首先不会产生,最终也不会坏灭。因为无生无灭,则有四圣谛法也被你们认定为无有的过失。
以无四谛故,见苦与断集,
证灭及修道,如是事皆无。
如果由集而生苦,以道而灭苦等等四圣谛法不存在,则了知苦谛、断除集谛、修持道谛、现证灭谛,在任何时候也不可能合理存在。
庚二、(应有三宝不存在之过)分三:一、无有僧宝之过;二、无有胜法之过;三、无有佛陀之过。
辛一、(无有僧宝之过):
以是事无故,则无有四果。
无有四果故,得向者亦无。
因为在心相续中生起的取舍四谛等法不存在,则预流果等四果也不应该存在。如果不存在四果,则安住四果者也不会存在,获得四向者也不会存在。
若无八贤圣,则无有僧宝。
如果获得四果与四向的八种圣贤补特伽罗不存在,则声闻僧众也就不会存在。
辛二、(无有胜法之过):
以无四谛故,亦无有法宝。
因为四圣谛不存在,则教法与证法也不应该存在。
辛三、(无有佛陀之过):
若无法僧宝,岂能有佛宝?
(原译:以无法僧宝,亦无有佛宝。)
如果所领受的胜法与领受者僧宝二者都不存在,则其果法佛宝又怎么能存在呢?
如是说空者,是则破三宝。
如果像“佛宝等诸法皆空”这样宣说空性,则完全是对三宝的破坏。
庚三、(应有业因果不存在之过):
空法坏因果,亦坏于罪福。
(按照你们的说法,)则善业罪业以及因法果法都不存在,不善法以及善法也不存在。
庚四、(应有世间名言法不存在之过):
亦复悉毁坏,一切世俗法。
(按照你们的说法,)则有将世间的见闻(觉触),以及制造陶罐、烹熟粥饭等等世间名言法全盘毁坏的过失。
己二、(回答问难)分三:一、宣说争论之因;二、无过之理由;三、通达中观之重要性。
庚一、(宣说争论之因):
汝今实不能,知空空因缘,
及知于空义,是故自生恼。
(中观论师)对发难者回答道:因为你们这些争辩者对空性的必要[因缘]、空性以及空性的含义一窍不通,才会自寻烦恼地认为这些见解损害了四圣谛等法。你们以自己的分别妄念,想当然地认为仅仅没有[单空]就是空性的内在含义,并由此而产生颠倒执着。
如果企图以“若一切皆空,无生亦无灭,如是则无有,四圣谛之法”等说法来言说中观见的过失,是不可能对中观派有毫发之损的。你们将空性的含义仅仅执着为单空,这种理解方式并非我们论典中所说的空性。
我们(所说的空性),是将有无等一切戏论空掉,也即远离一切戏论的空。而仅仅单空的概念,则是必须予以遮破的颠倒空性。
因此,承许诸法为无实单空以及成实二者,都同样有令四谛等不存在的过失,我们对此二者都不予以承认。
你们所谓的“空性”,是对寂灭边戏的自性者[空性]之必要没有通达,而将其必要误认为是仅仅遮破有边,根本没有了知其真实必要。而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空性)见,却并非如此,而是与“彼等戏中戏,以空性而破”等,以及“诸佛之空性,乃破一切见”等偈颂中所说(空性)的内涵一样。
你们所谓的空性本体,只是将一个有边遮破的单空戏论之见,所以是错误的。而这里“自知不随他,寂灭无戏论,无异无分别,是则名实相”等所要表达的见解,是远离一切四边戏论的。如果带有偏袒、片面、观待他法的条件,则即使(称之为)空性,但这种自以为是的空性等等,都不可能空。既然如此,又在何处存在丝毫空的性相呢?这实在是对“空性”名称内涵的茫然不知。
你们所说的“空性”涵义,是断除所破的单空之义,是将“不空”的违品,命名为“空”的一种单独执着。但就空性而言,却是不存在单独执着的。
正如“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见本品下文偈颂)”等所说,凡是从因缘而生的法之本性,都是无有自性的空性之义,不存在任何舍弃显现的单独空性。因为你们的所谓“空性”,是建立在对现即是空,空即是现的缘起之义一无所知的基础之上的,所以也不可能对离边空性的本体有所领悟。既然不能领悟空性的本体,则不能通晓依靠这种领悟,而将一切有无戏论之网灭除的必要。所以,一提及所谓“空性”,就会执着于无有自性者之戏论,并就此问题而争辩不休。以上内容是根据《显句论》中的含义,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写成的。
因此,如果没有说空性,就不能破除边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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