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31;一七八 此诸身、土,若净、若秽,无漏识上所变现者,同能变识,俱善无漏。纯善无漏因缘所生,是道谛摄,非苦、集故。
【疏翼】
第二诸门分别中,第七明身土能变所变及见相同异。
【述记‧卷六十】
第七门。于中有二︰初、明身土能所变,二、因解唯识见相同异。此即初也[139]。
「此诸佛[140]身土,若净、若秽」等者[141],第八虽实皆通净秽[142],然约增胜现所得者,自受用者,唯净「无漏识」之「所变现」[143]。既[144]唯佛能知、变,非余所知、变故。
他受用身、土,体唯是净。然能变者通有、无漏。如来及十地中菩萨无漏后得所变,即纯净无漏。若十地第八识,若[145]并五识,及七地以前有漏观[146]心,及有漏后得所变,即纯净有漏。无他受用土体是秽者,非有秽心之所变故。
问︰既许有漏识亦能变土,他受用土[147]云[148]何必唯净?
答︰本质,佛所变者非秽故──能变之者,无烦恼秽[149]故,所以所变之土唯净,通有、无漏。此据相似。若变化土,本质通净、秽,唯无漏──若随彼二乘等无漏心所变,即无漏,然彼无此事,彼无漏狭,不能缘身土等;若随彼二乘有漏心,并异生心[150]所变,即有漏;皆通净、秽。或二乘等后[151]得不能缘,即唯有漏,通染、净,如螺髻梵王、舍利弗等,所见异故[152]。
今此文中,总约三法[153]一切有情为论。
「纯善无漏因缘所生」者[154],此无漏相分,同能变识,一向是善无漏。相不离见,同非系故。以能缘心变似彼[155]境,故说转与不转[156],理必须同。故说[157]净与不净,理必须同。无漏心等顺益义胜,悲力广大,相分与见,必同善性。一切无漏,法尔必善,故性必同。其性、相必皆顺理故,故性必同[158]。非如有漏心,相见性有别。言「因缘」者,是种子也
【论文】
一○‧一七九 蕴等识相,不必皆同,三法因缘,杂引生故。
【疏翼】
第一无漏中,第一简不同识种生。
【述记‧卷六十】
「蕴等识相,不必皆同[159]」,以蕴、处、界「三法因缘」,「杂引生故」。谓见分为[160]心,相分非心,如第八相中根境等,及六[161]识所缘色等,以与见分非一类种生故,色、心等别。以不相违故,无漏所变相分[162]法中,有五蕴非[163]如根等,即是相分纯种生故[164],与见分无漏及性同也。
与见杂种,故色、心蕴等亦各有异,乃至相应法相分相望[165]亦然。由识起相等,同不系法、纯种,唯无漏作用法;不同杂种生色、心等,不可有漏同无漏难[166]。
【论文】
一○‧一八○ 有漏识上所变现者,同能变识,皆是有漏。纯从有漏因缘所生,是苦、集摄,非灭、道故。
【疏翼】
第一明身土能所变中,第二有漏。于中有二︰一、同识种生,二、简善等不同识种生。此即初文。
【述记‧卷六十】
「有漏识上所变现者,同能变识,皆是有漏」等者[167],「纯从有漏」种子生故,同是系法;所以言「纯」,故唯有漏。
问[168]︰何故界系、见、相许别系,有[169]漏、无漏必同耶?
答︰见、相虽界系别,仍相顺故。
【论文】
一○‧一八一 善[170]等识相不必皆同,三性因缘,杂引生故。蕴等同异,类此应知。不尔,应无五、十二等。
【疏翼】
第二有漏中,简善等不同识种生。
【述记‧卷六十】
善等三性识之相分,不必皆同。性相别故,有漏名等,势分转故,不顺理故,不能引相与见分必能令同[171]。如鼻、舌、身识,见与彼相分非必同性。故与见分,非必性同[172]。见、相分中,三性因缘杂引生故,不可同性。
作用别故,性不可同。如无漏缘使等,相分唯有漏;缘[173]虚空等,能缘心通三性,相分唯无记;香等三境,唯无记,能缘之识通三性等;若皆纯种唯一性者,三境唯无记等言,应不成失!不可说约第八所变,唯说无记,三识所变,通三性;二境[174]亦尔。以[175]三识所变,三处摄故。应言通三性,诸论无文故。虚空、非择,例亦应然。故相分[176]、见分不必同性。
性别既尔,「蕴等识相」或相、见分同,或相、见分异,「类此应知」,亦不定故。若相分与见分,蕴等亦同,便无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别!既有三科别,明知相、见分[177],不必皆同[178]。
《佛地论》说三身生灭门[179]、化自他身色、俱非等[180]化心亦尔门[181]、三身相对四句门[182]、生法二身摄三身门[183]、十佛摄三身门,如彼第七[184]。
因解身、土净、秽[185],能变、所变,即释唯识相、见异同中[186]。
上来已依略、广,及位等,明能变识等讫。
【疏翼】
以上第七明身土能变所受及见相同异中,第一明身土能所变讫。
【论文】
一○‧一八二 然相分等,依识变现,非如识性,依他中实。不尔,唯识理应不成,许识内境,俱实有故。
【疏翼】
第七明身土能变所变及见相同异中,第二因解唯识见相同异。于中有三︰一、第一师解,二、第二师正说,三、第三师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六十】
自下、解相见分或异同中,即明能变之识相见同异。
第七门中,自下第二因、解唯识义[187]。
论「然相分等」者[188],一解云︰等取心[189]、心所所变[190]现,所变名为行相。「依识变现」等者,虽[191]似难陀二分义,少[192]分有异。亲、疏所缘,二皆不实故。以疏所缘等取亲相,不即亲得[193],不为行相。此所现土[194],如识变故[195]。
又[196]立三分,并下有二复次解。
「依识变现」等者,次解「相分等」言,等取见分,识自体之所变故。此相、见分虽体是依他,识自体之用故,非如识性[197]依他中实[198]。识是根本自体故,彼[199]是末、是用故。如日及轮,如灯及光,实虚[200]异故。若「不尔」,应不言「唯识」,应言唯境、唯见分等!以许相、见与识自体俱实有故。此义应思。
设缘色等见、相,亦俱不实,不及于识[201],如缘过、未、虚空等识,相分虽有,非稍实法;见分非无,仍缘虚境。虚境行相,是不实心,故见不及识自体分。识自体分,唯缘于识。是根本故,证自体故,体[202]是实有,其变似色等亦并不实。此师意也。
若尔,无分别智境相如何?
彼内证故,此所不论,如[203]缘自体。余是外境,故不同如。设许[204]真如自体实有,非识所变故,真如体实。今论所变,故见、相分[205]假。
又纵真如是实有[206],以于境中少实有故,但言唯识,不言唯境。今以内证,是故不可例同于外。
《佛地》第三[207]有此师义:许有三分依他性义[208]。
【论文】
一○‧一八三 或识相、见等,从缘生,俱依他起,虚实如识。
【疏翼】
第二因解唯识见相同异中,第二师正说。于中有三︰一、标宗,二、释「诸法唯境」难,三、释「唯识非境」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六十】
第二师说。识[209]与相、见分,皆从缘生,因缘法故。此二[210]与识[211]虚实皆同,虽有缘去来等相,是依他故,与识不多别。
又此师[212],色但有相分,与识[213]一种虚[214]实。不遮缘过、未,但得似彼[215]。此是正义。
前师相、见即识种生。此师相分与识别种,见分与识[216]同种生故[217]。
【论文】
一○‧一八四 唯言遣外,不遮内境。不尔,真如亦应非实。
【疏翼】
第二师正说中,第二释「诸法唯境」难。
【述记‧卷六十】
若尔,应言诸法唯境,何言「唯识」?
论答︰「唯」言「遣」心「外」遍计所执,「不遮内」识所变之相分等。若不作此解,「真如应非实」有!真如既实,智[218]境即实。智[219]成能缘,如[220]宁容是假?若是假似[221]者,应非缘真[222]。若非成假似[223]者,见便亦缘[224]实,故非心、境一向非实。以境是虚,言「唯识」故!若境是实,遣心外境,名「唯识」;即真如不离识故,非心外法故,亦「唯识」摄。
【论文】
一○‧一八五 内境与识,既并非虚,如何但言,唯识无境?
【疏翼】
第二师正说中,第三释「唯识非境」难。于中有二︰一、难,二、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六十】
论[225]外人难︰内境与识既并非虚,如何可言唯识非境?
【论文】
一○‧一八六 识唯内有,境亦通外,恐滥外故,但言唯识。
【疏翼】
第三释「唯识非境」难中,第二答。于中又二︰一、境亦通外遍计所执,二、由迷执于境起惑造业。此即初文。
【述记‧卷六十】
论[226]答有二︰初云「识唯内有,境亦通外」。即「境」︰相分「内」,是依他;「外」,是遍计所执。以非心所变法,说之为外;非体实有,名外。恐心内之境[227],滥心外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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