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记‧卷六十】
第三师说[47]。有三︰一、标宗,二、会违,三、结正。此初也。
彼「蕴、处、界」[48]等,「皆通有漏、无漏」,故佛蕴、处、「十八界等」[49],皆唯无漏。
【论文】
一○‧一三二 《集论》等说:十五界等,唯有漏者,彼依二乘粗浅境说,非说一切。谓余成就十八界中,唯有后三通无漏摄;佛成就者,虽皆无漏,而非二乘所知境摄。
【疏翼】
第三师别答中,第二会违并破前。于中分二︰一、会前师所引圣教,二、遮破前师。初中又二︰一、会第一师所引教,二、会第二师所引教。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六十】
以[50]下会违,有二︰先、会初[51]师,后[52]、会第二师。
会初师文︰《集论》第三「等[53],说十五界唯有漏者」,且依「粗浅」劣智之境体「说,非说一切,谓余成就」等出「粗浅境」。
「佛成就者」等,显「非一切」也。但言「佛成」,即显菩萨「十五界」亦有漏者[54],依「粗」恶之境体[55],「浅」识[56]智之境体说。或「粗」境体,「浅」是[57]识用。即二乘等及十地菩萨之身,「十五界」唯「有漏」,「非说一切」凡圣有情「十五界等」皆唯有漏。
【论文】
一○‧一三三 然余处说,佛功德等,非界等者,不同二乘劣智所知界等相故,理必应尔。所以者何?说有为法,皆蕴摄故,说一切法,界、处摄故,十九界等,圣所遮故。若绝戏论,便非界等,亦不应说即无漏界善、常、安乐、解脱身等。
【疏翼】
第一会前师所引圣教中,第二会第二师所引教。
【述记‧卷六十】
《大般若经》及处处经说:显非如彼执[58]「界等相故」,表非下「智所知」境故。
「有为」,「皆蕴」,「说一切法」皆是「界摄」,诸论通文,说「十九界等」,《无垢称经》之所遮故[59]。非如来根、境,非十八界等[60]摄。
此、遮第一师计[61]:如来根境非「界、处摄」。
「若绝戏论故非界等」者,亦不应此颂如来功德即「无漏界」、是「善」、是「常」,亦是「安乐」!亦不应名「解脱身」等!「解脱身」等,既可名者,故蕴、处、界,理应可名。
【疏翼】
以上第二会违并破前中,第一会前师所引圣教讫。
【论文】
一○‧一三四 又处处说:转无常蕴获得常蕴,界处亦然,宁说如来非蕴、处、界?故言非者,是密意说。
【疏翼】
第二会违并破前中,第二遮破前师。于中亦分二︰一、破第一师,二、破第二师。此即初文。
【述记‧卷六十】
又《涅槃经》[62]、《庄严论》等说:转无常蕴获得常蕴[63]。《胜鬘经》等说「如来妙色身」[64]故。彼[65]经[66]说为「非」色等「者」[67],「是密意说」。「密意说」者,显非粗浅智境界故。
以上,皆是破前第一师计。
【论文】
一○‧一三五 又说:五识性散乱者,说余成者,非佛所成。
【疏翼】
第二遮破前师中,第二破第二师。
【述记‧卷六十】
文意可知[68]。破前第二师。
【疏翼】
以上第三师别答中,第二会违并破前讫。
【论文】
一○‧一三六 故佛身中,十八界等,皆悉具足,而纯无漏。
【疏翼】
第三师别答中,第三结正。
【述记‧卷六十】
三、结宗义。
三师说中,此义为正。
【疏翼】
以上第一解四句颂文中,第一解第一句颂文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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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明」,《金藏》作「外人」。
[2] 如《异部宗轮论》云︰
此中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本宗同义者。谓四部同说︰诸佛世尊皆是出世,一切如来无有漏法。
[3] 「九」字,《述记》原作六,今改。
[4] 如《瑜伽》卷六十九云︰
十力等一切不共佛法智,皆世俗智摄,皆是无漏。在阿罗汉及如来相续中,如其所应尽当知。
又云︰
十力智在如来相续中,是未曾得﹝藏文作「ma ”dris pa dav/」﹞,唯是无漏,世间智摄。何以故?由此一切种智皆带戏论而现行故﹝藏文作「”di ltar wes pa de dag thams cad ni spros pa dav bcas par rgyu ba yin pa”i phyir ro/」﹞。
[5] 卷本论三中云︰
诸大乘经皆顺无我,违数取趣;弃背流转,趣向还灭;赞佛、法、僧,毁诸外道;表蕴等法,遮胜性等。乐大乘者,许能显示无颠倒理契经摄故,如《增壹》等至教量摄。又圣慈氏以七种因证大乘经真是佛说。
[6] 「示」字,《金藏》作「所」。
[7] 「执教」二字,《金藏》有,余无。
[8] 《对法》同为第三。
[9] 「色」字,原作「处」。
[10] 见《集论》卷二、《对法》卷三,原文作:
五取蕴、十五界、十处全,及三界、二处少分唯是有漏。
《对法》卷三复云︰
谓除最后三界、二处少分。圣道眷属,及诸无为,非有漏故。
[11] 《金藏》作「是」,余作「并」。
[12] 灵泰《抄》牒释作「处」,余同。《金藏》独作「界」。
[13] 《金藏》作「云」,余作「言」。
[14] 即《集论》。
[15] 如《心经》等可证。
[16] 《金藏》作「难」,余作「问」。
[17] 见《佛地经论》卷一中。如云:
如是净土为与三界同一处所?为各别耶?
有义:各别。有处说在净居天上,有处说在西方等故。
有义:同处。净土周圆无有边际,遍法界故。
如实义者,实受用土周遍法界无处不有,不可说言离三界处,亦不可说即三界处。若随菩萨所宜现者,或在色界净居天上,或西方等,处所不定。
作者按:非「无评」,只因无漏界与有漏界不可说定不同处耳。
[18] 「两」字,《金藏》有,余无。
[19] 一为「第六相应起化用故」,一为「或与第七净识相应」。
[20] 即释难。
[21] 《金藏》作「穷」,余作「外」。「穷问」即答问意。
[22] 以上即初文申宗也。
[23] 「色」字,《金藏》有,余无。
[24] 「来」字,《金藏》无。
[25] 「乱」字,《金藏》有,余无。
[26] 以下第二途。
[27] 「佛五」二字,《金藏》有,余无。
[28] 「缘事」二字,《金藏》有,余无。
[29] 即〈菩萨行品〉第十一。「经」字,《金藏》无。
[30] 「中」字,灵泰《抄》、《义演》、《金藏》均作「经」,余作「中」。
灵泰《抄》等云︰
经中明十八不共法,即名「十八不共法」也。非别有经名之为「十八不共法」,即《无垢称经》「一切明十八不共法」者同说。
[31] 如《无垢称经》云︰
汝今当知一切如来悉皆平等︰所谓最上、周圆、无极形色、威光、诸相随好、族姓、尊贵、清净尸罗、定、慧、解脱、解脱知见、诸力、无畏、不共佛法。
又该经〈声闻品〉第三云︰
无垢称言︰有佛世尊得真天眼,不舍寂定。见诸佛国,不作二相及种种相。
[32] 《异部宗轮论》云︰
此中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本宗同义者,……佛一切时不说名等,常在定故。然诸有情谓说名等欢喜踊跃。
《对法论》卷十四云︰
不共佛法者,即十八不共佛法﹝藏文作「savs rgyas kyi chos thun mov ma yin pa/」﹞。彼复云何?谓于不共身、语、意业、清净具足中﹝藏文作「sku dav gsuv dav thugs kyi phrin las thun mov ma yin pa yovs su dag pa yav dag par ”byor ba dav/」﹞,于所依,及果、根、未得不退具足中﹝藏文作「de bźin gwegs pa”i dbav po gnas dav/ ”bras bu dav bcas pa rnams ma thob pa”i yovs su bams pa med pa yav dag par ”byor ba d…
《成唯识论疏翼 第五冊 卷十 六、问答四智心品有漏无漏》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