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地断所知障中有执、非执。非执者,亦名迷事,故亦许断,以障智故[83]。虽未断本坚执之者,非执之者[84]何妨先断?如烦恼障俱生者,以我见为首,故先断时,未能断本,先迷事者亦可断故。断所知障,类亦应尔。
此等分别,妙绝古今,于诸论师,实未闻也!即二障、六七识,合各得为四句[85]。
问︰有漏曾习,未泯相故,不能断随眠;后得亦有相,如何断随眠?又此二智并各有相,此二何别?
答︰后得虽有相,非执所引,非缚所缘,又非曾得;取境相时,分明现证。有漏不尔,故不能断。如五通等,异生、圣者所证有异──净与不净、明与不明,各有别故。由如是等种种理故,亦即是彼二智差别[86]。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中,第一解能转道讫。
【论文】
一○‧四八 二、所转依。此复有二:一、持种依──谓根本识。由此能持染、净法种,与染、净法俱为所依,圣道转令舍染得净。余依他起性虽亦是依,而不能持种,故此不说。
【疏翼】
第二别解中,第二解所转依。于中分二︰一、持种依,二、迷悟依。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九】
前说依他,总名转依,今取持种,故唯第八。
【论文】
一○‧四九 二、迷悟依──谓真如。由此能作迷悟根本,诸染、净法,依之得生圣道,转令舍染得净。余虽亦作迷悟法依,而非根本,故此不说。
【疏翼】
第二所转依中,第二迷悟依。
【述记‧卷五十九】
依他起性,虽亦此依,非根本故,此中不说。
然无性等二《摄论》[87]等,但以阿赖耶为转依[88]。
《对法》第十一[89]︰转依有三︰一、心转,即真如。二、道转,即前能转道。三、粗重,即阿赖耶[90]。
然此转依略有二种,体宽《摄论》[91],彼无真如故;狭于《对法》,无彼道故;然道是此『能转道』中摄故,亦不狭于彼,余文可知。
「持种依」中,体唯在二乘及大乘有学位,唯有漏;若并佛说,即通无漏。此唯约现行,种子识不能持种故,又是「所弃舍」中摄故。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中,第二解所转依讫。
【论文】
一○‧五○ 三、所转舍。此复有二:一、所断舍──谓二障种。真无间道现在前时,障治相违,彼便断灭,永不成就,说之为舍。彼种断故,不复现行,妄执我、法,所执我、法不对妄情,亦说为舍,由此名舍遍计所执。
【疏翼】
第二别解中,第三解所转舍。于中分二︰一、解所断舍,二、解所弃舍。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九】
「谓二障种」者,此出体。
舍在何时?
「真[92]无间道,现在前时」。
言「真」者,有二义︰一、简有漏,不能断种故。二、简后得、相见道等,「障、治相违」,如明与暗。
「说之为舍」者,此即染中,名舍依他起性。由依他「种断故,不复」能生现行之心「妄执我、法」现行。由此断故,说现行[93]及种依他为断;依他断已,实我、实法自性本无,但对妄情,妄似[94]于有;今妄情断,无境对心,假说此境亦名为断。由此道理名舍所执,诸有处言断遍计所执者,义在于此。
然三性中,皆有「舍」义︰一、遍计所执,如此所言「不对妄[95]情」,名「舍」。二、有漏依他,此有二种︰一、障法:如此中言「障、治相违」名「舍」;二、非障法:下「所弃舍」中摄。三、圆成实,此有二种︰一、劣法[96]:亦「所弃舍」中摄;二、胜法:唯此不舍。故总言三性皆有舍义。
【论文】
一○‧五一 二、所弃舍──谓余有漏、劣无漏种。金刚喻定现在前时,引极圆明、纯净本识,非彼依故,皆永弃舍。彼种舍已,现有漏法及劣无漏,毕竟不生,既永不生,亦说为舍,由此名舍生死劣法。
【疏翼】
第三解所转舍中,第二解所弃舍。文分为二︰一、总解金刚定时不生名舍,二、无间解脱二道舍时不同二说。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九】
「谓余有漏」者,即二障种[97]。「余」,谓有漏善、三无记法种[98]全、异熟生少分,除法执一分故。
「劣无漏种」,即十地中所生现行,及此种类中下品种。
由金刚道引[99]转「极圆」者,异前菩萨所依,未圆满故。「极明」者,行相分明,异前菩萨智,彼不明故。或「极圆」简一切有学;「极明」简二乘无学。
「纯净本识」者,「净」者,无漏,「纯」者,无杂。非如因位七识等善,净而不纯,本识纯而不净;今此第八,无漏相续,故名「纯净」。此现行识非「余有漏、劣无漏种」依故,「皆永弃舍」。此种舍已,现行彼法亦永不生。
「由此」道理,「名舍生死」法及「劣法」。此乃总言,不简何念能舍。
《对法》十四说:得胜无漏,亦舍劣法,如得果时,即舍于向。如前[100]已说。
【论文】
一○‧五二 有义:所余有漏法种及劣无漏,金刚喻定现在前时,皆已弃舍,与二障种,俱时舍故。
【疏翼】
第二解所弃舍中,第二无间解脱二道舍时不同二说。文分为二︰一、无间道时舍,二、解脱道时舍。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九】
既言「余有漏法」及「劣无漏」金刚心舍,为此前舍?为此俱舍?
第一师︰前[101]舍,「与二障种,俱时舍故」。由有二障[102]种,「有余有漏」及「劣无漏」。二障[103]种既已亡[104],「余有漏法」,及「劣无漏」,如何得在?又种生现既俱时生,种随障已亡[105],现如何犹有?又三恶趣果与惑业俱亡,何故「余有漏」法不随惑俱舍?有漏既前舍,及「劣无漏」亦应然。由此理故,金刚道生,有漏等灭,如明与暗不俱时生。
此师意说金刚心中,已得镜智,仍未名佛。未起解脱道证于灭故。诸无漏初起,邻近有漏,未名为佛。如见道舍恶趣因果,同时。此师之意即说粗重,与种[106],无间道[107]生舍,解脱道生,但为证灭。
【论文】
一○‧五三 有义:尔时犹未舍彼,与无间道不相违故;菩萨应无生死法故;此位应无所熏识故;住无间道,应名佛故;后解脱道,应无用故。由此应知,余有漏等,解脱道起,方弃舍之,第八净识,非彼依故。
【疏翼】
第二无间解脱二道舍时不同二说中,第二解脱道时舍。
【述记‧卷五十九】
第二师说金刚心生,「犹未舍彼」。犹余「有漏」,「与无间道不相违故」。粗重违转依,岂违无间道?又金刚心即「劣无漏」,如何此位「劣无漏」已无?又若此位,彼已舍者,「菩萨应无」诸「生死法」!「生死法」者,谓有漏法。谁言菩萨生死法无?生死法无,何名菩萨?又无有漏,「应无所熏识」!非善无漏可所熏故。若此位菩萨已「无所熏识」,即「住无间道,应名」为「佛」!若此位已名佛,「解脱道」生,「应无」有「用」!解脱道生,证极殊胜转依圆满,无所熏识;故无生死法,无劣无漏,能断粗重,与无间道别,如前已说[108]。故无间道非佛,解脱道名佛。汝今[109]既金刚心已有是事,用解脱道何为?
次解前师之理云:若由二障种,有「余有漏」等,所以二乘、菩萨,非无漏圆,以所知障种有故等者,今难云︰应由无漏未满足,有漏犹在,故不名佛!此无间道位已无有漏、无漏圆生,何不名佛?又种生现,必俱时生,如何种亡,其现犹有[110]?
谁言此位「余有漏」等,其种已亡[111]?我若种、现异时,可如所难;我亦种现同时,但不违无间道故,所以不[112]与无间俱时舍。故汝所难,非预我意!
由种、现异时,前已破故,此中不说[113]。
此师[114]意说[115]亦[116]种现同时。若亦说[117]者,应成三说。今此许「熏」,明种生现同时,金刚心中,犹有熏故。
又三恶趣果,与业惑俱亡,如何此位断有前后者,前十一障中,已言粗重违解脱道[118]。即恶趣果与惑灭异时,何得今时率情为难?
「余有漏」等,解脱道起,方弃舍之。以解脱道位,第八净识,非「劣无漏」、「余有漏」依故[119]。前师欲释后难[120],思准可知。
然此二师,俱不违理。
「所断舍」中烦恼一分,「所弃舍」中「劣无漏」一分,通二乘有,余唯大乘。
又由前「能转道」中「能断道」,证「所转依」中「迷悟依」,方有[121]「所断舍」、「所弃舍」少分──除「劣无漏」,「劣无漏」,但由得胜舍劣。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中,第三解所转舍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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