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地修道「位中,亦伏烦恼,断彼粗重,而非正意」。所以者何?「不断随眠,故此不说」。《摄论》本[109]及世亲等[110]说:十地菩萨留烦恼障助愿受生,故非正意[111]。意趣于智断所知障,故断随眠,不断烦恼之随眠也。
【论文】
九‧二七一 理实初地修道位中,亦断俱生所知一分,然今且说最初断者,后九地断,准此应知。
【疏翼】
第六以障即无明为同为异中,第五论主解答伏难。于中有二︰一、且从初断说,二、以理解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七】
问︰若尔,何故初地但说异生性障,不说更断修道障也?
论主答︰虽实初地出见道已,修道位中,亦断俱生所知一分,今十障中从初说故,不说修障。初地既从初说,后九地中所说九障,准此应知,皆从初说。
【论文】
九‧二七二 住满地中,时既淹久,理应进断所应断障,不尔,三时道应无别。
【疏翼】
第五论主解答伏难中,第二以理解答。
【述记‧卷五十七】
何以得知初地等入地心,出见道已,更断余惑?
今以理答「住满地中,时既淹久」,谓二僧祇,理更应断。若不更断尔者,一[112]地三时道[113]既无三品,应无别故。
【疏翼】
以上第六以障即无明为同为异中,第五论主解答伏难讫。
【论文】
九‧二七三 故说菩萨得现观已,复于十地修道位中,唯修永灭所知障道,留烦恼障,助愿受生,非如二乘速趣圆寂;故修道位,不断烦恼,将成佛时,方顿断故。
【疏翼】
第六以障即无明为同为异中,第六引《对法》为证。
【述记‧卷五十七】
引《对法》十四文为证:若住满地心,更不断惑,如何论说「十地修道」?即初地中唯断见惑,更不断修惑,地有九故[114]。
又《摄论》第十说︰烦恼伏不灭,如毒咒所害;留惑至惑尽,证佛一切智。世亲云︰以留烦恼随眠故,不如二乘速趣圆寂,故留烦恼,助愿受生等[115]。谓诸菩萨,由大悲力,意趣一切智故,意趣所知障对治道,不取烦恼对治道;拟于生死助悲愿受生故,名「留烦恼」也。不尔,如来大悲最极,应留烦恼随类化生!
由此故知意不趣断,故名为「留」。将成佛时,方顿断尽。此等,《对法》十四文也。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释十重障中,第一别解释异生性障讫。
【论文】
九‧二七四 二、邪行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误犯三业。
【疏翼】
第二别解释十重障中,第二别解释邪行障。文分为三︰一、正明障体,二、初解障断出二愚,三、第二解。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七】
《十地》云:邪行于众生身等障[116]。世亲《摄论》云︰于诸有情,身等邪行障[117]。义意大同。
「所知障」者,简烦恼障;「俱生」之言,简分别起;「一分」之说,简余修断诸所知障;下准此解。
「误犯三业」名「愚」者,愚品故,解如前[118]。
问︰前二种生死中,言:所知障不能发业、润生用故[119]。何故此中言俱生一分所发三业是业趣愚?《佛地论》第七亦言:若所发业、所得果,皆所知障体[120]。
答︰若发业、招生死,所知障即不能,非缚法故[121]。前二生死,由此说不发。若障智三业,不招恶果,此亦能发。此文所明,但是等流增上业果[122]。
问︰法执既通不善,何故非缚[123]?
答︰不由不善性即是缚[124],如心王等,性即非缚[125]。法执但由烦恼俱故,令成不善,非性[126]是缚。
既尔,何故不感异熟?
今实义者,虽不善心俱,仍名无记。菩萨、二乘,所望各别,即通有覆、无覆无记,故不能招异熟果等。故无前难。
【论文】
九‧二七五 彼障二地极净尸罗,入二地时,便能永断。由斯,二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微细误犯愚,即是此中俱生一分;二、种种业趣愚,即彼所起误犯三业。
【疏翼】
第二别解邪行障中,第二初解障断出二愚。
【述记‧卷五十七】
此业能障第二地净尸罗故,名「趣」。毁责为名,如人恶趣,不可言能取趣,不取恶果故[127]。
「粗重」,如前[128],故不别解。
余论中,言「身等」者[129],即是三业[130]。此言「邪行」,已摄尽故[131]。
【论文】
九‧二七六 或唯起业,不了业愚。
【疏翼】
第二别解邪行障中,第三第二解。
【述记‧卷五十七】
第二解:初、是起业之愚,后、是不了业之愚,非所发业。
此亦非必能发业也,境用别故。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释十重障中,第二别解释邪行障讫。
【论文】
九‧二七七 三、暗钝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所闻、思、修法忘失。
【疏翼】
第二别解释十重障中,第三别解暗钝障。文分为三︰一、正明障体,二、解三地能断,三、别明二愚。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七】
《十地》[132]云︰暗相──于闻、思、修等诸法忘障[133]。世亲《摄论》[134]云︰三、迟钝性[135]──于闻、思、修,而有忘失。
【论文】
九‧二七八 彼障三地胜定、总持,及彼所发殊胜三慧,入三地时,便能永断。
【疏翼】
第三别解暗钝障中,第二解三地能断。
【述记‧卷五十七】
「胜定」者,谓等持、等至,随诸禅[136]、无色、无漏定。
「总持」者,四十五[137]及《佛地》[138]等,说即以「念慧」为体。彼四十五说有四陀罗尼︰法、义、咒、能得菩萨忍。今即初二摄,即是闻持陀罗尼[139],及定等所发三慧,定亲发修慧,总持亲发闻、思,故合为文「及彼所发殊胜三慧」。三慧,以慧为体。言修慧──因修而得此慧故;言修慧──从因为名,非修即慧;修,是定故。
【论文】
九‧二七九 由斯,三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欲贪愚──即是此中,能障胜定及修慧者。彼昔多与欲贪俱,故名欲贪愚,今得胜定及修所成,彼既永断欲贪随伏──此无始来,依彼转故。
【疏翼】
第三别解暗钝障中,第三别明二愚。于中又二︰一、明欲贪愚,二、明圆满闻持陀罗尼愚。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七】
「欲贪愚」:「障胜定及修慧者」,即由于五欲起贪,多住散乱,障于定及修慧。修慧与定相近故,唯说障修,非不亦障思慧等。
问︰「欲贪」者,烦恼名,何故所知障中名欲贪?
彼所知障,此第三愚多与烦恼中「欲贪俱故」,名「欲贪愚」。非所知障体名为「欲贪」体[140]。彼障定及修慧所知障永断,说「欲贪随伏」。所知为本,断故;烦恼是末,便伏。此烦恼无始来,依所知障转故。
【论文】
九‧二八○ 二、圆满闻持陀罗尼愚──即是此中,能障总持闻、思慧者。
【疏翼】
第三别明二愚中,第二明圆满闻持陀罗尼愚。
【述记‧卷五十七】
以闻、思与闻持相近[141],故偏说之,非不障修慧。然从胜障,故别分二。非一障体,义说二障。
此以上[142]三地愚、七十八等[143]并[144]同。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释十重障中,第三别解暗钝障讫。
【论文】
九‧二八一 四、微细烦恼现行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第六识俱身见等摄。最下品故,不作意缘故,远随行故,说名微细。
【疏翼】
第二别解释十重障中,第四别解微细烦恼现行障。文分为四︰一、正明障体并解「微细」名,二、解四地能断,三、释妨难,四、别明二愚。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七】
《十地》[145]云「解法慢障」,译家名别[146]。即我见、慢等是。世亲《摄论》云:微细烦恼现行,俱生身见等摄。此最下品故,作意缘故,远随现行故,应知是微细[147]。义意大同。
此中言「第六识俱身见」,简第七识俱。「等」者,等取我所、边见,及我慢、我爱,与见俱者,皆是此品;及等取彼定爱、法爱,至下当知。
如何此名「微细」?
解云「最…
《成唯识论疏翼 第五冊 卷九 十、辨十重障》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