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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疏翼 第五冊 卷九 十、辨十重障▪P4

  ..续本文上一页下品故」。谓第六识亦有分别身见等法,彼为粗猛,名上品;第六识中独头贪等,名中品,通不善性故;此望于彼二,「最下品故」,行相最细,唯无记故。

  

  又「不作意缘故」,名「下品」。即是任运生,故名「下品」。非如见断,强思等方生故。

  

  又「远随现行故」,即无始来随逐于身,不舍于身,名「下品」。非如分别起者,逢善友等,便舍于彼,故此名「下品」。

  

  由此三义,故说名「微细」,余论准此释[148]。

  

  

  

  【论文】

  

  九‧二八二 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时,便能永断。

  

  

  

  【疏翼】

  

  第四别解微细烦恼现行障中,第二解四地能断。

  

  

  

  【述记‧卷五十七】

  

  此等障菩提分法,故四地断。

  

  问︰如何身见等,障菩提分?

  

  答︰由有身见等俱爱迷执身故,不得观身为不净、观法为无我等,故障菩萨分,即通障也。《中边》第一有菩提分障[149]。

  

  

  

  【论文】

  

  九‧二八三 彼昔多与第六识中,任运而生执我见等,同体起故,说烦恼名。今四地中,既得无漏菩提分法,彼便永灭,此我见等,亦永不行。

  

  

  

  【疏翼】

  

  第四别解微细烦恼现行障中第三释妨难。于中有三︰一、亦释所知障立烦恼名难,二、释前三地不断我见等难,三、问答简别第七识俱我见等。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七】

  

  问︰既是所知障,何故立烦恼名?

  

  亦显以上所知障立烦恼名。虽有别头生者,皆多分与烦恼同一体而俱起,故立「烦恼」之名。由所知障断故,烦恼之末「亦永不行」。从烦恼名,故说为断。

  

  

  

  【论文】

  

  九‧二八四 初、二、三地行施、戒、修相,同世间;四地修得菩提分法,方名出世,故能永害二身见等。

  

  

  

  【疏翼】

  

  第三释妨难中,第二释前三地不断我见等难。

  

  

  

  【述记‧卷五十七】

  

  问︰何故初、二、三地,不断我见等耶?

  

  答︰非障法故。初地「行施」、二地「行戒」、三地「行修」,「相同世间」。世间多作此三福业事故,未能修证「菩提分法」。今「四地修得菩提分法,方名出世,故能永害二身见等」。

  

  「二身见」者,谓初见道,已离第六识中分别身见。今此复[150]离第六识中俱生身见,尽处总说,名「二身见」,非今离二,如第四定言灭苦乐。又正断所知障身见等,并永不起烦恼障中身见等故,说「二身见」名「永害」。非烦恼身见亦起对治。

  

  

  

  

  

  【论文】

  

  九‧二八五 宁知此与第六识俱?

  

  

  

  【疏翼】

  

  第三释妨难中,第三问答简别第七识俱我见等。中分为二︰一、问,二、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七】

  

  问也。

  

  

  

  【论文】

  

  九‧二八六 第七识俱执我见等,与无漏道,性相违故,八地以去方永不行;七地以来,犹得现起,与余烦恼,为依持故。

  

  

  

  【疏翼】

  

  第三问答简别第七识俱我见等中,第二答。中分为二︰一、依七地以来简,二、依伏有前后知第六俱。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七】

  

  「第七识俱」身见等法,「与无漏道性相违故」,第七以前犹有有漏道故,未全伏灭。「八地以去」,无漏相续,「方永不行」。「七地以来」得现起者,与贪、瞋等「余烦恼」等「为依持故」。若此是彼第七识俱,七地以前已许灭者,即贪、瞋等,以前应灭!无依持故,如八、九、十地。

  

  

  

  【论文】

  

  九‧二八七 此粗彼细,伏有前后,故此但与第六相应。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依伏有前后知第六俱。

  

  

  

  【述记‧卷五十七】

  

  又此第六识俱者粗,彼第七识俱者细,故「伏有前后」。粗者,前伏;细者,后伏;故此但是第六相应。

  

  《解深密》[151]、七十八等说︰世尊!此诸地烦恼随眠有几?善男子!有三︰一者、害伴:谓前五地,诸不俱生现行烦恼是俱生烦恼现行助伴,彼于尔时永不复有,说名害伴随眠。二者、羸劣:谓第六、第七地微细现行,若修所伏,不现行故。三者、微细:谓于第八地以上,从此以去,不现行故,唯有所知障在[152]。

  

  故知所伏第六,非七也[153]。

  

  问︰因论生论,如何害伴?

  

  如〈断障章〉[154]已广解讫[155]。

  

  【论文】

  

  九‧二八八 「身见等」言,亦摄无始所知障,摄定爱、法爱。彼定、法爱,三地尚增,入四地时,方能永断,菩提分法特违彼故。

  

  

  

  【疏翼】

  

  第四别解微细烦恼现行障中,第四别明二愚。文分为二︰一、先明身见等摄定爱法爱,二、次明所断二愚及彼粗重。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七】

  

  「身见等」言,非唯贪痴慢及余俱行随烦恼,「亦摄无始」定、法二爱。定、法二爱「特违」「菩提分法」者,以菩提分法得无漏定,及胜无漏教法,及别别法故。前地照了大乘法[156]教,仍生爱着,此地教法,及念慧等,方名为得。今既于定、于教法,及念慧等起爱,于彼不得自在;故障菩提分法,故名「特违」也。

  

  前地迟钝障障定,忘所闻、思等法,此定爱等[157]但障菩提分法,故差别也。

  

  【论文】

  

  九‧二八九 由斯,四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等至爱愚:即是此中定爱俱者;二、法爱愚:即是此中法爱俱者。所知障摄二愚断故,烦恼二爱亦永不行。

  

  

  

  【疏翼】

  

  第四别明二愚中,第二次明所断二愚及彼粗重。

  

  

  

  【述记‧卷五十七】

  

  准前应释。余文易了,无劳重解。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释十重障中,第四别解微细烦恼现行障讫。

  

  《枢要》卷下云︰

  

  何故余地障皆即二愚﹝如次前「暗钝障」中说「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所闻、思、修法忘失。彼障三地胜定、总持,及彼所发殊胜三慧,入三地时,便能永断」﹞,第四地障不即二愚﹝如「微细烦恼现行障」中,只说「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便能永断」﹞?异生既不断粗重,云何二静虑断苦根粗重?二乘亦如是!

  

  今解︰凡夫少伏现行粗重,二乘亦能分灭定障少分种子;苦根粗重亦得,何妨?如理应思﹝即「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于定、于教法,及念慧等起爱」,所障皆无漏故﹞。

  

  

  

  

  

  【论文】

  

  九‧二九○ 五、于下乘般涅槃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厌生死、乐趣涅槃。同下二乘厌苦欣灭,彼障五地无差别道,入五地时,便能永断。由斯,五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纯作意背生死愚──即是此中厌生死者;二、纯作意向涅槃愚──即是此中乐涅槃者。

  

  

  

  【疏翼】

  

  第二别解释十重障中,第五别解于下乘般涅槃障。

  

  

  

  【述记‧卷五十七】

  

  《十地》[158]云:身净[159]我慢障[160]。世亲《摄论》与此名同[161]。

  

  前地依觉分[162]观,观身受等,及无漏道等,由所知障[163]令善心等,故有欣厌。此地真如,名「无差别」,故缘彼道,名「无差别」。生死、涅槃既无差别,何得有厌,复有欣耶?余文可解。

  

  

  

  【疏翼】

  

  日成《十地经论释》﹝北京版《丹珠尔‧经释部》(gi, 27B. 2)﹞云︰

  

  于第五地中虽能般涅槃,但由方便善巧,依于利益有情事故,于下乘般涅槃为所对治分。

  

  

  

  【论文】

  

  九‧二九一 六、粗相现行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执有染净粗相现行。彼障六地无染净道,入六地时,便能永断。

  

  

  

  【疏翼】

  

  第二别解释十重障中,第六别解粗相现行障。于中分三︰一、正明障体,二、别明所断二愚,三、明粗相多行所以。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七】

  

  《十地》云:微烦恼习[164]障[165]。世亲《摄论》[166]:粗相现行[167]。《十地》望前五地等,说为「细」;世亲及此论望后七地,说为「粗相」;亦不相违。

  

  由前地观四谛,故有二染[168]、二净[169],故障六地无染净道。此地,真如名[170]「无染净」,故缘彼道,名「无染净」。其缘起相,望四谛为细,望后障故,说此为「粗」。

  

  

  

  【疏翼】

  

  日成《十地经论释》﹝北京版《丹珠尔‧经释部》(gi, 27 B. 3)﹞云︰

  

  于第六地中,由修行大悲故,不舍有情事故,所谓对向其无着智﹝或译「无障碍智」﹞而安住般若波罗蜜多得现在前等。一般为更少依于相现行故,说粗相现行为此所对治分。

  

  

  

  【论文】

  

  九‧二九二 由斯,六地说断二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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