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即于能诠总持自在,于一名句字中,现一切名句字故;于后后慧辩陀罗尼自在者,谓词无碍解──即于言音展转训释总持自在,于一音声中,现一切音声故。
【疏翼】
第二别明二愚及粗重中,第二别释。于中又二︰一、标释前三无碍解,二、标释后一无碍解。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七】
别中,皆[195]初、标,后、释。
《解深密》、七十八云:于无量所[196]说法,即是此中义无碍解[197];无量法句文字[198],即是此中法无碍解[199]。
彼言「法」者,名身也;「句」者,句身;「文字」,是字身。此论正之,言「名句字」,彼文少隐[200]。
「后后慧辩[201]」等可解。
即「陀罗尼[202]」言,贯通三无碍解︰随于一能诠名句文中,现一切能诠名等,是法无碍解;于一方音声中,现一切方音声,是「词无碍解[203]」;或极少于一方、一名等中,现一切方诸法上名,于一方[204]、一念声中,现诸方一切音声,是二无碍解。境差别故。前是假,名等摄故;后者是实,体即声故。
【论文】
九‧三○四 二、辩才自在愚:辩才自在者,谓辩无碍解。善达机宜,巧为说故。
【疏翼】
第二别释中,第二标释后一无碍解。
【述记‧卷五十七】
「辩无碍解」,能为巧便说甚深法,即是七辩︰迅[205]辩、应辩、捷[206]辩、无疏谬辩、无断尽辩、凡所演说丰义味辩、一切世间最胜妙辩。高下、清浊、小大等是。
【疏翼】
以上第九别解利他中不欲行障中,第二别明二愚及粗重讫。
【论文】
九‧三○五 愚能障此四种自在,皆是此中第九障摄。
【疏翼】
第九别解利他中不欲行障中,第三总结愚为障。
【述记‧卷五十七】
四、总结也,其文易了。
此四体性[207]诸门,如《对法》第十四抄,[208]及别抄[209]说。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释十重障中,第九别解释利他中不欲行障讫。
【论文】
九‧三○六 十、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于诸法不得自在。彼障十地大法智云,及所含藏所起事业。
【疏翼】
第二别解释十重障中,第十别解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于中分二︰一、正出障体并明所障,二、别明二愚及粗重。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七】
文中[210]有三︰一、出体,二、所障,三、即愚。此初二也,余论名同。
「大法」者,是真如。缘如之智,譬如大云,故名「大法智云」。「及所含藏」者,即陀罗尼门、三摩地门诸功德等。「大法智云」含众德水,充满法身,故「所含藏」,即诸功德。「所起事业」,谓[211]智所起诸大神通。
【论文】
九‧三○七 入十地时,便能永断。由斯,十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大神通愚──即是此中障所起事业者;二、悟入微细秘密愚──即是此中障大法智云,及所含藏者。
【疏翼】
第十别解于诸法中未得自在障中,第二别明二愚及粗重。
【述记‧卷五十七】
下即愚也,其文易了,准上配取。
「微细秘密」者,所障微细亦秘密故。
《十地论》[212]第十一[213]、十二[214]、〈菩萨地〉四十八[215]等,说校量前地[216]、后地功德多少[217]。然十障[218],诸论不同,略对明讫。
【疏翼】
以上第二别解释十重障中,第一正释十重障讫。
【论文】
九‧三○八 此地于法虽得自在,而有余障,未名最极。谓有俱生微所知障,及有任运烦恼障种。金刚喻定现在前时,彼皆顿断,入如来地。
【疏翼】
第二别解释十重障中,第二乘便明十一障或二十二愚因释佛地障。文分为三︰一、正出余障体金刚喻定顿断,二、别明二愚及粗重,三、引《集论》证。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七】
第十[219]一段、有四︰一、标,二、显,三、即[220],四、证[221]。此初二也[222]。
然第十地犹有障在,不名为佛。《解深密》[223]等说。
此第十地虽于诸法得自在,即于业自在义、陀罗尼门三摩地门自在义,总名「于法」「得自在」。总持,及定,并业,皆名为「法」。由总持等名法持故。
【论文】
九‧三○九 由斯,佛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于一切所知境极微细着愚──即是此中微所知障;二、极微细碍愚──即是此中一切任运烦恼障种。
【疏翼】
第二乘便明十一障或二十二愚因释佛地障中,第二别明二愚及粗重。
【述记‧卷五十七】
三、即愚。
其文易解,无劳重释。此但言种,亦有粗重。
【论文】
九‧三一○ 故《集论》说:得菩提时,顿断烦恼及所知障,成阿罗汉及成如来,证大涅槃、大菩提故。
【疏翼】
第二乘便明十一障或二十二愚因释佛地障中,第三引《集论》证。
【述记‧卷五十七】
四、引证。
此义易了。
《集论[224]》第十四末[225]说「顿断」等言[226],广如《解深密》[227]、七十八等说[228]。〈菩萨地[229]〉、《十地[230]》等,一一对诸地,明功德智慧不同,今不能繁述。
《十地》第十一[231]说第九地菩萨:以法无碍智知诸法自相[232];以义无碍智知诸法差别相[233];以词无碍智知不坏说诸法[234];以乐说无碍智知诸法次第不断说[235]也[236]。
又解[237]︰第一、知法无体性[238],第二、知法生灭相[239],第三、知法假名而不断假名法[240],第四、知[241]随假名不坏无边法说[242]。
又解[243]︰一、知法差别[244],二、知义义差别[245]。三、随言音而为说法[246],[247]四、随所乐解而为说法[248]。
彼有多「复次」[249]说,不能繁引。
应勘《瑜伽》六十六[250]卷修义不同,于此中会[251]。
[252]解十障中,上来第一已依《解深密》等[253]释十一地障,会十障讫。
【疏翼】
以上第三解十重障中,第一明十重障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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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字,《金藏》有,余无。
[2] 即「别解释」中之第二。
[3] 「乘」字,《金藏》有,余无。
[4] 即第二「别解释」中之初「异生性障」一科,文分为六:一、出体,
二、对三乘明断障同异,三、明障道俱不俱,四、释二道别,五、以此障即二十二愚,六、以障即无明为同为异。
[5] 见《摄论‧世亲释》卷七。「异生性障」,藏文作「so so”i skye bo bid/」。
[6] 「凡夫我相障」,藏文亦作「so so”i skye bo bid/」。此乃菩提流支译师
私见,不可为据。
[7] 见《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二,如云︰
《俱舍论》第四释「异生性」初云:「﹝云何异生性?谓不获圣法,「不获」即是非得异名,非说异生性是无漏应理。谓﹞不获一切﹝不别说故。此不获言,表离于获﹞。若异此者,诸佛世尊亦不成就二乘﹝原作「声闻独觉」﹞种姓圣法,应名异生!」若尔,彼论应说纯言者?
解云︰此意云──此「不获」言者,据总未得圣道,故言「表离于获」。若异我说,全不获故,名为不获者,诸佛世尊,唯大乘圣道,不获二乘,应名异生!若尔,应说纯言者,难意云︰既不言纯不获一切圣道,如何得知显全不护?已表纯故。
问︰萨婆多宗一云︰世第一﹝法﹞时,舍异生性;一云︰苦法忍生相,舍异生﹝性﹞,灭相,断十烦恼;一云︰二种共舍,如无间、解脱二道者;何意解第一法时舍?
此约生相。彼宗苦忍生相,于未来时,有能舍异生性用,故言有用。言二时共舍者,第一﹝法﹞灭时,无间道苦忍生时。如解脱道,云二时共舍。
[8] 「言」字,《金藏》有,余无。
[9] 「依」字,《金藏》有,余无。
[10] 《义演》牒文、《金藏》无。
[11] …
《成唯识论疏翼 第五冊 卷九 十、辨十重障》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