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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疏翼 第五冊 卷九 四、加行位▪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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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见相邻,双印二空,其文可解。

  

  无间即定,无间之定,二释皆得。

  

  此即别解善根体讫[93]。

  

  此上,第四释四位名。

  

  

  

  【疏翼】

  

  以上第二长行广释中,第四释四法位名讫。

  

  

  

  【论文】

  

  九‧九二 如是暖、顶,依能取识,观所取空;下忍起时,印境空相;中忍转位,于能取识,如境是空,顺乐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世第一法,双印空相。

  

  

  

  【疏翼】

  

  第二长行广释中,第五解本颂文正明此位犹有所得。于中有三︰一、总牒前义,二、带相观心非实安住,三、引「教授二颂」为证。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自下第五、总摄上义释本颂文。总牒前义,其文易解。

  

  「中忍」之中,「顺乐忍可」者,顺乐后位上品之忍,修无能取。

  

  

  

  【论文】

  

  九‧九三 皆带相故,未能证实,故说菩萨此四位中,犹于「现前」安「立少物」,谓是唯识真胜义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带相观心,有所得故,非实安住真唯识理。彼相灭已,方实安住。

  

  

  

  【疏翼】

  

  第五解本颂文正明此位犹有所得中,第二带相观心非实安住。

  

  

  

  

  

  【述记‧卷五十四】

  

  心上变如,名为「少物」。此非无相,故名带相。「相」,谓相状;若证真时,此相便灭。「相」者,即空所执相,有依他相,名「空有」相;谓有空相,是彼唯识真胜义性。「真」者,胜义之异名;第四胜义,简前三故。由有此相,未证真理,灭空、有相,即能入真[94]。

  

  

  

  【论文】

  

  九‧九四 依如是义,故有颂言:菩萨于定位,观影唯是心;义想既灭除,审观唯自想。如是住内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无,后触无所得。

  

  

  

  【疏翼】

  

  第五解本颂文正明此位犹有所得中,第三引「教授二颂」为证。

  

  

  

  【述记‧卷五十四】

  

  此中「颂」者,《摄大乘》[95]说「教授二颂」[96],教授菩萨故[97]。此《分别瑜伽论》颂,弥勒所作,无着故引[98]。古[99]云《分别观论》[100]。

  

  「菩萨于定位」者,显非散位[101]。资粮位中多住外门,此多在定,内门修行[102]。

  

  「观影唯是心」者,观内心境影离心非有,唯是内心。此初位观,即在暖位。遍计所执心外之境「义想[103]既灭除,审观唯自想」──唯有内心也──即在顶位。

  

  以上总是暖、顶二位。

  

  「如是住内心,知所取非有」:此二句下忍位[104]。

  

  「次能取亦无」:中、上忍位[105]。

  

  合此俱印二空,即世第一法。以时少故,从忍位说。

  

  「后触无所得」:入真见道[106]。

  

  此上第五、释本颂,明此位中犹有所得。

  

  

  

  【疏翼】

  

  以上第二长行广释答中,第五解本颂文正明此位犹有所得讫。

  

  

  

  【论文】

  

  九‧九五 此加行位,未遣相缚,于粗重缚,亦未能断。

  

  

  

  【疏翼】

  

  第二长行广释中,第六此位于彼相及粗重缚分别俱生伏断解释。于中分二︰一、二缚未遣,二、依分别俱生简别二取伏断。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四】

  

  以下第六、断二缚位。

  

  「相缚」者,谓相分缚见分等也,如前第五卷证第七识有中说[107]。谓一切有漏善、无记、不善等心,皆有分别相分。此相能缚于心,非谓相缚即是执也。

  

  有义:八识皆有执故,相缚于见,通于八识。

  

  有义:不然。有漏八识有分别故,分别之相缚于见分,名为相缚,非要有执。

  

  问︰若不执之相,亦名能缚者,后得智品相分,应亦能缚!

  

  答曰︰不然。彼后得智,断漏方得,体非硬涩,非漏所增;相分非分别境,后得见分缘一切相,皆为证解。有漏不然,有分则故,漏相俱故,漏所增故,非断漏证故。缘一切境非皆证解,或比量故。若善[108]、无覆无记心中,唯现、比量,其染污心亦通非量[109],所以相缚能拘碍见,不令明净,不令证知,故有别也。一切有漏法能缚见分者,皆名相缚[110]。

  

  若尔,自证缘见、缚自证耶[111]?

  

  有义:亦缚。有漏亦缚,有漏类故。有义:彼非。不同见分缘于相故,彼外取故,通诸量故。此自证分缘见分时,非外取故,唯是现量作证相故。

  

  若尔,第八识等现量心相分,应非相缚体!由此见分亦缚自证。

  

  分别类故,不明净故,见分漏心,增自证故。有漏相貌缚能观心,名为相缚,非谓相者是相分也[112]。

  

  经[113]说「所取、能取缠」者,即是四分互相缚义。

  

  不尔!见分便非相缚!自证缘时,不名相分故[114]。

  

  「粗重缚」者,即一切有漏法。《大论》五十八[115]说︰粗重有二种︰一、漏,二、有漏。

  

  漏者,阿罗汉修道烦恼断时,皆悉远离。此谓有随眠者,有识身中不安隐性、无堪能性。有漏粗重者,随眠断时──从漏所生、漏所熏发、,本所得性、不安隐性、苦依附性、与彼相似──无堪能性,皆得微薄[116]。

  

  《文殊问经》上卷有余[117]气品二十四种[118]。彼经颂云︰阿罗汉有[119]气,以有过患故;唯佛独能度,为众生归依。

  

  五十八[120]又云︰此有漏粗重名烦恼习[121],二乘[122]所未能断,唯有如来能究竟断,是故说彼名永断习气,是不共佛法。

  

  《大论》第二说︰自识中所有有漏种子,若烦恼品所摄,名为粗重,亦名随眠。若异熟品,及余无记品所摄,唯名粗重,不名随眠。若信等善法所摄种子,不名粗重,亦非随眠。由此法生时,所依自体唯有堪能,非不堪能。粗重所随、所生自性故,佛说为行苦[123]。

  

  《对法》第十说二十四粗重[124]︰所知障粗重,异熟品摄。「异熟粗重」,亦异熟品摄。「领受粗重」,摄一切有漏受,即善受亦在中。「劳倦粗重」,即威仪无记,余无记亦摄。如此等文,相违非一。然会此者,如别抄说[125]。准五十八文,粗重缚即一切有漏法。漏与有漏皆粗重故,由相缚未断,有分别相故,其无堪任,粗重缚亦未能断。

  

  《显扬》十六说:由相粗重[126]二缚执二自性︰谓执依他及计所执。若[127]解二缚,于二自性正无所得及无所见[128]。彼论唯约执心解缚[129]。其非执心,彼即不说,据增者故。彼卷又云︰此依他起性以相及粗重缚[130]为体。

  

  云何说为依他?

  

  由此二种更互为缘而得生故。谓相为缘,起粗重;粗重为缘,生相缚[131];相缚即约现行相,粗重约种子语。论实[132],彼体虽复皆同,「为缘」互得。然今彼[133]文以相为现行,粗重为种。有漏相未遣,二障种不除。不尔,如何此中言相未灭,粗重不断[134]?前说相缚[135]是执二性,应细勘彼诸文相违。

  

  此中言「相缚」者,一切有漏相。「粗重缚」者,一切有漏不安隐性,与《瑜伽》第五十八[136]有漏粗重同。初地,分得。第八地中,第六识全得一向不起;第七,分无;五、八,全有。粗重随应。佛地全无。

  

  《显扬》十九[137]说︰相缚缚众生,亦由粗重缚。善双修止观,方乃俱解脱[138]。此当彼解[139]。

  

  【论文】

  

  九‧九六 唯能伏除分别二取,违见道故。于俱生者,及二随眠,有漏观心,有所得故,有分别故,未能伏除,全未能灭。

  

  

  

  【疏翼】

  

  第六此位于彼相及粗重缚分别俱生伏断解释中,第二依分别俱生简别二取伏断。

  

  

  

  【述记‧卷五十四】

  

  其此位中,分别二取全能伏灭,乃至细者自分别起,亦不现行。

  

  俱生二取,未全伏灭,如前所说[140]。许少伏灭,即是现行分别全伏,俱生少伏;若俱生、分别二种种子,全未能灭断[141]。未得无漏,「有所得故,有分别故」。

  

  此上相及粗,分别、俱生二取伏断分别。

  

  

  

  【疏翼】

  

  以上第二长行广释中,第六此位于彼相及粗重缚分别俱生伏断解释讫。

  

  【论文】

  

  九‧九七 此位菩萨,于安立谛、非安立谛,俱学观察,为引当来二种见故,及伏分别二种障故。非安立谛,是正所观,非如二乘,唯观安立。

  

  

  

  【疏翼】

  

  第二长行广释中,第七明此位所观之境。

  

  

  

  【述记‧卷五十四】

  

  自下第七、明所观境。

  

  「此位菩萨于安立谛、非安立谛」,皆亦学缘。或总作一实真如,或别作二空、别总三心非安立,不唯作四谛差别观。

  

  《胜鬘经》说有作、无作四谛[142]。

  

  「无作四谛」,即「非安立」。有差别名言者,名「安立」;无差别,离名言者[143],「非安立」也。

  

  「安立」者,施设义。此位菩萨若加行不作二种观者,不能引真、相见二种生故[144],亦不能伏二乘者故。为入二空观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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