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翼】
第三八识分别因破异执中,第二简别前七转识。于中分二︰一、多少例烦恼障,二、另简前五识。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三】
无离烦恼别起执故,故数与彼烦恼等同。
七识之中,根本有四[100],随惑有八[101],及别境慧,有十三法。第六识有一切。五识有根本三[102],随惑十[103],与十三法俱。
【论文】
九‧五一 眼等五识,无分别故,法见、疑等,定不相应,余由意力,皆容引起。
【疏翼】
第二简别前七识中,第二别简前五识。
【述记‧卷五十三】
何故五识无见、疑等?
「无」计度「分别故」。
「法见、疑等定不相应」等者,「等」取随中诸惑,与此五识不俱起故。即忿等十全,余十少分[104],计度分别之所生者,五识皆无。
非无见道所断诸惑,名「无分别」。就见道中,无缘邪友师,自分别诸惑,而实非无意识所引见道诸惑,名「无分别」。
《对法》等云︰「分别起」者,见道断[105]。既许五识中,惑通见道断,则有分别之惑。然非自力生,为意所引生故。故论云︰余由意力,皆容引起。「余」者,即见、疑等余。《佛地论》说︰五识虽无见等,由意识引有非见所摄爱、恚等起,二障所摄[106]。今此[107]意说加彼自力分别惑「余」。为遮外计执五识中,惑唯修道断故[108]。
【疏翼】
以上第二解所知障中,第三八识分别因破异执讫。
【论文】
九‧五二 此障但与不善、无记二心相应。论说:无明唯通不善、无记性故。
【疏翼】
第二解所知障中,第四三性分别遮外计门。于中分四︰一、标宗引论,二、遮外出理,三、因解二障宽狭,四、无记简余三。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三】
四、三性分别遮外计门。
《瑜伽》第五十九卷说︰欲界烦恼,一分是不善,及余上二界,是无记[109]。即是「无明唯通不善、无记性故」。
不言通善,如何乃言善心中有法执?
法执必有无明俱故。《对法》第四亦言欲界烦恼能发恶行是不善,余是有覆[110]。
如何乃言无明通善?
【论文】
九‧五三 痴、无痴等,不相应故。
【疏翼】
第四三性分别遮外计门中,第二遮外出理。
【述记‧卷五十三】
若彼救言:生死有漏皆不善摄,故必有无明者,若尔,善心既有无痴,此执有痴,「痴与无痴不相应故」,如何可说善与不善俱[111]?痴、无痴等,定不相应。相违法故,如无贪、贪等。不可言此执心无无明俱,如人执心,无明俱故。
彼复有执:第七识中唯有我执,无法执故,如前第五卷解[112]。《璎珞经》云:善心有不善,是外道义[113]。
【论文】
九‧五四 烦恼障中,此障必有,彼定用此为所依故。
【疏翼】
第四三性分别遮外计门中,第三因解二障宽狭。于中有三:一、定为惑依,二、体一用别,三、解何以知。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三】
今遮于彼,因[114]解二障宽狭[115]。
「烦恼障中,此障必有」,法体宽故。烦恼障狭,「彼定用此为所依故」。
何故用此为所依也?
答︰此通粗、细。烦恼所缘,必是法故,彼唯是粗;有法执时,非必有故[116]。
《胜鬘经》说「世尊!于此起烦恼剎那、心相应」等,乃至「若复过于恒沙如来菩提智所应断法,一切皆是无明住地所持所建立,如诸种子皆依地生建立增长。若地坏者,彼亦随坏[117]」。若无明住地断,诸所应断,皆亦随断。《璎珞经》下卷说亦同之[118]。
由此问言︰若有烦恼障,皆有[119]所知障耶?
应顺前句答︰若有烦恼障,定有所知障。
若尔必俱,应二障体无[120]有差别!
【论文】
九‧五五 体虽无异,而用有别。
【疏翼】
第三因解二障宽狭中,第二体一用别。
【述记‧卷五十三】
第七识等应二执体俱。是二执故。如二执用[121],体不相违,可唯一体。用义分故,可说有别[122]。同一种生,用分为二。如一识体,取境用多故[123]。
【论文】
九‧五六 故二随眠,随圣道用,有胜、有劣,断或前、后。
【疏翼】
第三因解二障宽狭中,第三解何以知。
【述记‧卷五十三】
又何以知者,此中二障随三乘「圣道」,「有胜、有劣,断或前、后[124]」。
若望二障行相相对,即烦恼障粗,所知障细;若望圣道,断即不定︰或有先断烦恼障,不断所知障,如二乘等[125],求涅槃故。或有先断所知障,不断烦恼障,如住出初地等十地菩萨[126]。
此依种说,不依粗重。趣一切智故[127],或有亦断烦恼、所知二障。谓入初[128]地、金刚心菩萨[129]。此依种说,若依粗重,十地皆得。得二果故,故须双断。俱非,谓诸异生──不断二障粗重种子故[130]。
以上皆由不定前、后,故复言「或」,种随现行体一、体异。
又烦恼障中自类障[131]九地,可有粗细,先断粗,后断细[132]。其所知障,不可依地而立品数,但依所障,辨能障粗细。有初[133]地修道断有顶所知障,而欲未尽;第二地等,亦复如是。不可依地而立品类,但由圣道[134],故复言「或」[135]。
【疏翼】
以上第四三性分别遮外计门中,第三因解二障宽狭讫。
【论文】
九‧五七 此于无覆无记性中,是异熟生,非余三种。彼威仪等,势用薄弱,非覆所知障、菩提故。
【疏翼】
第四三性分别遮外计门中,第四无记简余三。于中分二︰一、定「异熟生」并出所以,二、明「无覆」望二乘。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三】
问︰此既无记,四无记中,何无记摄?
「余三无记[136]」势力「薄弱」,不能「覆所知」,不「障菩提」故。若「异熟生」,势力强厚,通作意生,计度所起,能「覆所知障菩提」故。从异熟起,名「异熟生」,非业果也。虽与不善,有覆心[137]俱,不障二乘,但名「无覆」[138]。
【论文】
九‧五八 此名无覆,望二乘说;若望菩萨,亦是有覆。
【疏翼】
第四无记简余三中,第二明「无覆」望二乘。
【述记‧卷五十三】
此名「无覆」,望何人说?
不覆二乘转依果故,二乘无学可现行故,非彼无学说染现行,故名「无覆」。「若望菩萨,亦是有覆」,覆所知境,障菩提故。亦彼二乘通无覆摄,故于菩萨乃有「亦」言。
然破计中,《佛地论》[139]说:有执不可导彼空智,异熟心非能[140]熏,能遍计唯意识等[141]。已如前卷「遍计」中解[142],此中不说。
《佛地论》说:前师难云︰若善无覆[143]无法执者,何故不能了达法空?后师质云︰亦无我执,云何不能了达生空?彼言︰第七识人[144]执俱故。今言︰我亦尔,第七识[145]法执俱故[146]。
二难既齐,然前师不许第七识中有法执。不尔,违自比量。法空、我空二难齐故[147]。
既有相、见分而何故非执者,如前卷解[148]。
此总第四、三性破计分别[149]讫。
【疏翼】
以上第二解所知障中,第四三性分别亦遮外计门讫。
【论文】
九‧五九 若所知障有见、疑等,如何此种,契经说为无明住地?
【疏翼】
第二解所知障中,第五释外妨难。于中分二︰一、外人问,二、论主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三】
自下第五、释诸违妨。
此外人难:何处经说?
《胜鬘经》说。不依《璎珞经》[150],非极成故[151]。
如彼经〈一乘章〉第五云:[152]以[153]分段生死故,说阿罗汉:我生已尽,得有余果证,名梵行已立;凡夫、人、天所不能办[154];七种学人名所作已办,所断烦恼,更不受后有,名不受后有。非尽一切烦恼、一切一切受生,不受后有;有无明住地变易生故。
烦恼有二︰谓住地烦恼,及起烦恼。住地有四:谓见一处住地、欲爱住地、色爱住地、有爱住地。起[155]者,无始无明住地。
世尊[156]!此四[157]住地,一切上烦恼若烦…
《成唯识论疏翼 第五冊 卷九 三、广资粮位》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