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取分别有故,若如是者,习气因及所遍计二者亦说为「遍计所计」。﹝见德格版, mi, 185b.7;187a.1﹞
【论文】
八‧三一○ 有义:第六、第七心品,执我、法者,是能遍计。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护法等师义。
【述记‧卷五十一】
下第二、护法等师。下文有三︰一、标宗,二、立证,三、会违。此初也。
全非五、八识,六、七[23],亦非一切心。执我法者,方能计故。
【论文】
八‧三一一 唯说意识能遍计故。
【疏翼】
第二护法等师义中,第二立证。于中依次有十证,即有十「故」字句。此第一证也。
【述记‧卷五十一】
所以者何?
下、证有十,十「故」字是。
若能计心通八识者,如何《摄论》第四但说意耶[24]?
【论文】
八‧三一二 意及意识,名意识故。
【疏翼】
第二立证中,第二证。
【述记‧卷五十一】
问︰如第七识亦能遍计,而彼《论》[25]中唯说意识,不言第七。岂七不能?七识既能,而不说者,明五、八识亦能,而[26]不说!
第七名意,与第六识合而言之,总名「意识」。既是已说,谁言不说?如小乘中「业」、「业道」。思但是「业」,而非是「道」;贪等三法,是「道」,非「业」;身、语二法,亦「业」,亦「道」。第七名「意」,第六名「意识」,总合名意识,故无前难[27]。
【论文】
八‧三一三 计度分别,能遍计故。
【疏翼】
第一立证中,第三证。
【述记‧卷五十一】
安慧等云︰何故不许唯第六识能遍计度?
余之七识虽亦能计,不能遍计;《摄论》不说,非余不计。
《摄论》[28]第四,本、释二论皆作[29]此解云︰第六识能周遍计度[30],体顺彼名;余不能[31]故,彼论不说。
又汝如「业」、「业道」合说者,我亦尔──第七名「意」;五、八、名「识」;第六名「意识」。彼论总合为言,名「意识」,亦有何过?故知八识皆能遍计[32]。五、八既无计度,明无分别,而不起执。《摄论》本第四云「当知意识是能遍计──有分别故」,乃至「是故意识无边行相而转,善于一切分别、计度,故名遍计[33]」,非五、八识能普计故。
[34]若尔,第七不能普计,应非此收!
此言不尔!三分别[35]中,计度分别能[36]为七中有相分别,乃至不染[37],非五、八识有此能故。其第七识有计度故,可是此收,五、八不尔。
无性云︰意识有分别者,由能[38]显示[39]、随念分别所杂糅[40]故[41]。
「显示」者,即「计度[42]」,非是自性,余亦有故。此为正解。
【论文】
八‧三一四 执我、法者,必是慧故。
【疏翼】
第二立证中,第四证。
【述记‧卷五十一】
前师云[43]︰计度分别计相[44]粗者[45],五、八即无;自性、任运、有相分别,此等细者,五、八说有;理[46]亦何爽?
虽[47]《摄论》约粗计度分别为言,不言五、八;五、八二识实能遍计。
又一切八识,简无漏心,故言意识能有分别;非谓唯言第六、七识。世亲《摄论》[48]唯言:由此品类,能遍计度[49],不简何者,无性偏解本论,故以「显示」等言简别,此有何妨?
后[50]难之云︰非五、八识恒与慧俱,宁容有执?
【论文】
八‧三一五 二执必与无明俱故。
【疏翼】
第二立证中,第五证。
【述记‧卷五十一】
前[51]师云[52]︰若计度慧粗,五、八无,细者亦有!
若尔,何故慧数非是遍行?
我、法「二执,必无明俱」,非善心中有无明故,彼无痴善根性相违故。
【论文】
八‧三一六 不说无明有善性故。
【疏翼】
第二立证中,第六证。
【述记‧卷五十一】
彼前师言︰此有何失?
我如汝小乘寻、伺俱起。寻、伺性顺,可许俱起,善心、无明性便相返!《瑜伽》等[53]论皆不说故,下[54]「二障中」当引彼文[55],如何善心内而说有无明?
【论文】
八‧三一七 痴、无痴等,不相应故。
【疏翼】
第二立证中,第七证。
【述记‧卷五十一】
彼若言:一切有漏皆名不善,说名为善,行相轻故者,相违之法,不相应故。如无惭与惭,不得俱起,痴、无痴等,例亦应然[56]。
【论文】
八‧三一八 不见有执,导空智故。
【疏翼】
第二立证中,第八证。
【述记‧卷五十一】
若言:有漏皆是不善,无痴与痴,非谓相应,痴相轻微,名无痴者;若无漏心,必二空观,随一现起,若有漏心,必有法执,即加行智既有法执,如何能导空智现前?非由于水,引火生故;非暗为先,导明生故。
【论文】
八‧三一九 执有、执无,不俱起故。
【疏翼】
第二立证中,第九证。
【述记‧卷五十一】
又加行心,随顺圣教作我法空观,名曰「达无」。既有法执,名为「执有」,如何「执有」心,与「达无」之智而俱起也?彼既不俱起,明加行心非有法执。
【论文】
八‧三二○ 曾无有执,非能熏故。
【疏翼】
第二立证中,第十证。
【述记‧卷五十一】
又,若有漏心皆有法执,法执之心必有势力,应异熟生心亦是能熏!有漏之心有势用故,如善、恶等。然汝执第八亦非能熏,是异熟心无势用故,不见有执势用之心无能熏者,应第八识亦是能熏!不尔,便与比量相违。
【疏翼】
以上第二护法等师义中,第二立证讫。
【论文】
八‧三二一 有漏心等,不证实故,一切皆名虚妄分别。
【疏翼】
第二护法等师义中,第三会违。于中有四︰一、会第一违,二、会第二违兼返难,三、会第三违,四、总结。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一】
若尔,何故《楞伽》、《中边》上卷等言:三界八识皆妄分别?《显扬》十六说亦同此。[57]
下文、会违。会违有三,此初会也。
为会彼言[58]︰虽善[59]位等作二空观,而是假相,不如无漏「证实[60]」理故。一切八识名「妄分别」,非「妄分别」皆是执心[61]!
【论文】
八‧三二二 虽似所取、能取相现,而非一切能遍计摄。勿无漏心亦有执故?
【疏翼】
第三会违中,第二会第二违兼难。中分为二︰一、会违兼难,二、唯返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一】
[62]若有漏心有非执者,如何说有二取相现?《中边》第一说虚妄心、心所似二相现,故皆有执也!
此会第二违,有二︰一、会,二、难。此会及初难。
诸有漏心虽似所取、能取相现,「而非一切能遍计」心。由依他起善、无记心,虽有二取现,非皆起执!非以似二,便计一切皆「能遍计」!有计度分别二取相现之心,能遍计故。彼《中边论》唯据六、七二识为论[63]。
若似二取,皆是执者,「勿无漏心亦有执故」;一切菩萨、二乘后得无漏之智有二取相,应皆有执!《佛地》第七但说二乘无漏有执。准《二十》释[64]菩萨后得亦有法执,与《佛地》不同[65]!彼但说二乘无漏有执。
【论文】
八‧三二三 如来后得,应有执故!
【疏翼】
第二会第二违兼难中,第二唯返难,即第二返难也。返难有四,此下尚有第三、第四两难。
【述记‧卷五十一】
[66]此但言佛无,显余亦有[67]!
难前师言︰佛应有执!有二取相故,如诸菩萨现二相故。
【论文】
八‧三二四 经说:佛智现身、土等,种种影像,如镜等故。
【疏翼】
第二唯返难中第三返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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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疏翼 第四冊 卷八 十一、广「遍计」与「彼彼」》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