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翼】
第十诸门辨释中,第十三三受俱子门。
【述记‧卷四十九】
十三、三受俱门:
依当起位十支,与乐受、舍受俱。除受支及老死支。受不与受相应,是自体故。此约一识。若依多识,得俱起故。此中所辨,相应名「俱」,非谓世并名为「俱」,故受不与受俱也;及除老死,「老死位中,多分无乐,及客舍故」。非谓第八──主[394]舍亦无。
十二支中,十一支苦受俱,如前加老死,但除于受──非自体俱。如前理说[395];老死多起忧悲等苦故。《大论》第十但云:乐、舍「除二」,与余俱行。若苦受,「及所除中一」[396]。
此中别解︰其忧、喜受同苦、乐说。此生支位宽,故有乐、舍。
【疏翼】
以上第十诸门辨释中,第十三三受俱子门讫。
【论文】
八‧二三三 十一,少分坏苦所摄。老死位中,多无乐受,依乐立坏,故不说之。
【疏翼】
第十诸门辨释中,第十四三苦分别子门。于中分四︰一、约坏苦分别,二、约苦苦分别,三、约行苦分别,四、会余圣教。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九】
十四、三苦分别门。
「十一,少分坏苦所摄」。十二支中,除老死一。「老死位中,多无乐受」。[397]非乐受无,「依乐立坏,故不说」彼老死支中亦为坏苦。《大论》第十云︰谓乐受俱行,及非受俱行支一分,是坏苦[398]。前说乐受十支俱行[399],除受及[400]老死。受不与受俱,故说受为非受俱支。今坏苦,即亦取受,故言「及非受俱支」。言「一分」者,十二中通有苦苦、行苦性故,今除于彼,故言「一分」。
【论文】
八‧二三四 十二,少分苦苦所摄,一切支中,有苦受故。
【疏翼】
第十四三苦分别子门中,第二约苦苦分别。
【述记‧卷四十九】
「十二,少分苦苦所摄」。有何所以?「一切支中,有苦受故」。彼第十云︰谓苦苦俱行支,及非受俱行支一分,是苦苦。前苦受俱行中摄十一,除受,如前说[401]。今辨[402]受亦是苦苦,故十二支。言「一分[403]」者,如坏苦说[404]。
【论文】
八‧二三五 十二,全分行苦所摄,诸有漏法皆行苦故。依舍受说,十一少分,除老死支,如坏苦说,实义如是。
【疏翼】
第十四三苦分别子门中,第三依行苦分别。
【述记‧卷四十九】
十二支「全分」是「行苦所摄」。据实而论,「诸有漏法,皆行苦故」。
又、依三受别门,约舍受说行苦,即十一少分,除老死支。多分无舍故,「如坏苦说[405]」。前舍受俱行,与乐受同故[406]。
《大论》第十说︰所有二苦支,皆行苦摄。有行苦摄,非二支收──谓不苦不乐俱支及非受俱支一分[407]。与此文同[408]。
《瑜伽》六十六说︰据实,有漏皆行苦摄。约相显时,舍受位显,与二受时,二苦相显故。此约实体、相显二位说支。实义摄苦如是[409]。
【论文】
八‧二三六 诸圣教中,随彼相增,所说不定。
【疏翼】
第十四三苦分别子门中,第四会余圣教。
【述记‧卷四十九】
诸经论中,「随彼相增,所说不定」。
此义如何?
且此论等中,有二︰一、「全体」、「多分」摄三苦。即有漏法皆行苦,名「全」;余二苦,名「多分」。二、「相显」、「多分」摄三苦,即舍受俱支等,名行苦,行苦名「相显」;余二受俱苦,名「多分」。
《缘起经》上卷云︰生,显行苦;老,显坏苦;死,显苦苦。
《十地》第八云:经曰︰十二因缘分,说名三苦相[410],是中无明、行、识、名色、六入,名为行苦;触、受,名为苦苦;余因缘分,名为坏苦──即爱、取、有、生、老死支,彼论无解。
皆各随义增,实无违也。
《瑜伽》等[411]说据遍法体,正称道理。
《缘起经》中但约果时,以辨三苦。因,多种子,隐而不论。或说果时,即显因故。谓有为法,造作名行;「生」是起义,造作义增,说为「行苦」。「老」是衰义;「坏」是变义;「老」坏义增,说为「坏苦」。「死」是灭义;「苦」是迫义;「死」灭迫增,说为「苦苦」。以果三苦,显因随应亦有三苦,随相增说,不违《瑜伽》。
《十地经》中,通因果辨。「行」是作义。前之七支,并引因摄,造作义增,当果本故,说为行苦。虽触、受二,亦引因收,苦苦义增,不说为行。谓受支体多起苦受,诸支苦苦,唯受支增。触近生受,与受相顺,但说触受为苦苦体。欲显诸受体皆是苦,无有少乐,为令生厌,故说触、受俱为苦苦。虽于死位,苦苦亦增,与老相邻,但名坏苦。谓正坏体,多是老支。死是灭无,与老相顺,故老死支,实名坏苦。于当果位,生为坏本,故生、老死皆坏苦摄。其爱、取、有为能生因。生当果时,此三极近,从所生说,爱、取、有,亦名坏苦。
又此爱等五,能所生摄,于熟变时,此苦方起,变坏名[412]苦,故皆坏苦摄。
《对法论》说:于当果位有能所生,由熟变故,说名为果。坏苦,亦尔[413]。皆随相增,说此三苦,非为实理,故论会之[414]。余随相增,所说如是。
【疏翼】
以上第十诸门辨释中,第十四三苦分别子门讫。
【论文】
八‧二三七 皆苦谛摄,取蕴性故。五亦集谛摄,业烦恼性故。
【疏翼】
第十诸门辨释中,第十五四谛分别子门。
【述记‧卷四十九】
自下十五、四谛[415]门:
此十二支,「皆苦谛摄」。以是有漏「取蕴性故」,逼迫性故,皆果法故。
其十二中,五亦集谛摄[416]。招感,名集,非为因义。行、有,是业。痴、爱、取三,烦恼性故。非灭、道者,非无漏故。
萨婆多师︰苦、集体是一,因、果故说二[417]。今大乘不然,苦谛宽,集谛狭,诸集皆苦,非苦[418]皆集[419]。
问︰苦谛是果,果义有漏、皆苦;集谛是因,因义有漏,皆集?
答︰不然,有漏无非皆[420]苦。苦受[421],逼迫义,有漏皆苦谛。有异熟故,方名集;集是有报义;非有漏法,皆名集。如〈决择〉第五十五[422]卷说[423]。
问︰道谛非有漏,支非道谛摄;加行、资粮,道谛摄,有支亦应道谛收?
答︰顺道,名为道,二道,道谛摄;顺生死法,名缘起,道谛,非缘起。二道克性,亦非道谛。今约克[424]性论,故支非道谛,二道有漏故。又二道位有漏,二道是缘起支,非道谛摄。无漏二道种,是道谛支,非缘起支。各据一义,亦不相违。
《大论》第十、五十六云︰「二」支是「苦谛」,「现为苦」──「生」、「老死」;五支是「苦谛」,「当为苦」──「识乃至受[425]」;「集谛」谓「所余」[426];与此文同[427]。
【论文】
八‧二三八 诸支相望,增上定有,余之三缘,有无不定。
【疏翼】
第十诸门辨释中,第十六四缘分别子门。于中分四︰一、约增上缘分别,二、约因缘分别,三、约后二缘分别,四、简非实缘起。初中分二︰一、一定余不定,二、会经违。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四十九】
十六、四缘门:
十二支相望,增上缘定有,以宽故。「余之三缘,有无不定」,以局故。
【论文】
八‧二三九 契经依定,唯说有一。
【疏翼】
第一约增上缘分别中,第二会经违。
【述记‧卷四十九】
问︰若亦「有余」,何故《缘起》下云:唯有「一增上」?
「依定」有故,唯说有一增上之缘,非遮余也。
【疏翼】
以上第十六四缘分别子门中,第一约增上缘分别讫。
【论文】
八‧二四○ 爱望于取、有望于生,有因缘义。
【疏翼】
第十六四缘分别子门中,第二约因缘分别。于中分四︰一、爱望取和有望生可有,二、行望业种识有,三、余九支无,四、会违。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九】
又、三缘中,因缘最狭。
此二支望后,「有因缘义」。爱增名取,爱种能生取故。
识等五种转名为「有」,所生现行名为「生」故,有因缘义[428]。
有不望老死,隔生支故。今邻次说,不尔。识望名色,乃至展转,亦尔约当生位得为因缘。《缘起经》说生、引同时[429]故。今约种望种相邻支体为论,识等未润故,识等五种望生等,非因缘。此即《缘起》[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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