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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疏翼 第四冊 卷七 五、别解五无心位──二无心定▪P13

  ..续本文上一页萨、二乘,虽俱后得,变有亲疏,故分真似。

  

  [287] 《瑜伽》卷十二原文为:

  

  问︰入灭定时,无有分别「我当入定」、「我当出定」;正在定时,心寂灭故,远离加行;将出定时,心先灭故,亦无作意云何能入?云何能出?……

  

  [288] 《瑜伽》卷十二原文为:

  

  答︰先于其心,善修治故。若有诸行﹝藏文作「rnam pa/」﹞、诸状﹝藏文作「mtshan ma/」﹞、诸相﹝藏文作「rtags/」﹞,能入于定,能出于定,于彼修习,极多修习。由修习故,任运能入,任运能出。

  

  [289] 「谓」字,原作「一」。

  

  [290] 「无所有触」,藏文作「ci yav med pa」。

  

  [291] 原作「谓出定时,另由三境而出于境」。

  

  [292] 「有境」,藏文作「srid pa la dmigs pa」。

  

  [293] 「境境」,藏文作「yul dmigs pa」。

  

  [294] 「灭境」,藏文作「”gog pa la dmigs pa」。

  

  [295] 见《枢要》卷下。如续引卷十二论文云︰

  

  「如其次第触三种触︰缘于有境而出定时,无有我慢扰动其心,谓此为我,乃至﹝「乃至」二字,原作「而起我慢;或」﹞计未来我当有等;﹝乃至广说。是﹞故言触不动触。缘于境境而出定时,无贪﹝所有﹞,无瞋﹝所有,藏文作「”dod chags ci yav ”byuv bar mi ”gyur/」﹞,无痴所有,﹝是﹞故﹝说﹞言触无所有触。缘于灭境而出定时,于一切相无﹝原作「不」﹞思惟故,缘无相界。﹝是﹞故﹝说﹞言触无相触。」

  

  此意言︰出定已,缘三境︰「有境」者,有为五蕴。即以依非想﹝非非想处﹞相而入定心,今出。「灭境」者,即以依灭尽相而入于定,今出。于二之上,无三烦恼之所有,故「触无所有触」,名缘「境境」。引后不定,随彼出心,不与入同,行相别故。或缘六尘而出于定,总名「境境」,此唯是境之境。此说任运自在出定。若未自在,于出定时,缘于境界,虽无文说,不过此三。

  

  《略纂》卷十二云︰

  

  出定缘三种境触。三种境者,依未自在义要次第故。从定心出,「触不动触」,是空等持。「触无所有触」,是无愿等持。「触无相触」,是无相等持。依自在者,超一切地,随其所起,或起、或散,缘事、缘理,缘内、缘外。触三种触︰内三有体,名「有境」;外六尘,名「境境」;无相理,名「灭境」。由入灭定折伏心已,烦恼不动,三根不扰,非相所乱,唯以善心而出于定。今观文意,多依定心出,触三种触故也。

  

  至于任运自在出定心,应依《略纂》、《枢要》所说互相违反。

  

  《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三末云︰

  

  又问圣者︰诸苾刍等出灭定时,为触几触?苾刍尼﹝即「达磨陈那」,梵文作「dharmadinna」﹞告毗舍佉﹝即「毗舍邬波索迦」,梵文作「viwakha-upasaka」﹞言︰触三种触︰一、不动触,二、无所有触,三、无相触。

  

  问︰如是三触,有何差别?

  

  尊者世友作如是说︰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是不动触;无所有处是无所有触;非想非非想处,是无相触。有说︰空是不动触;无愿是无所有处;无相是无相触。有说︰无漏无所有处缘涅槃者,具名三触︰谓无漏故,名不动触;无所有处摄故,名无所有处触;缘涅槃故,名无相触。大德﹝法救﹞说曰︰诸苾刍等出灭定时,若起非想非非想处心,不起余不同分心,当言触无相触。若起无所有处不同分心,当言触无所有触。若起识无边处不同分心,当言触不动触。由此理趣,余五有想定应知亦然。谓空无边处,及四静虑,由此次第入灭定,不即由此出。由此次第出灭定,不即由此入。

  

  [296] 「此」字,《金藏》无。

  

  [297] 《杂集论述记》卷五,十种义门「分别无想定」中,第二义门云︰

  

  如云︰应有体数多少,十八法定有︰谓遍行﹝五﹞、别境﹝中﹞定、善十一,并心。或加别境一、二、三、四,如圣二十二法。二十二法非必须﹝具﹞有,如小乘说﹝《大毗婆沙论》卷一百五十二末云「有说︰此定,十一物为体,以大地法及心灭故。有说︰此定,二十一物为体,以十大地法、十大善地法及心灭故。如是说者,随灭尔所心、心所法,即有尔所物现前,为此定体。问︰此灭尽定自体既尔,其相云何?答︰自体即相,相即自体。以一切法,不可离体别说其相故。尊者世友作如是言︰此灭尽定,解脱为相。故作是说︰住此定者心、心所法解脱、胜解脱、极胜解脱、离系、胜离系、极胜离系。问︰此定不能断烦恼,如何可说住此定者,心、心所法解脱等言?答︰住此定者,心、心所法暂时解脱,乃至暂时极胜离系,故说此言;非谓此能断诸烦恼」﹞。或体是一,总依诸种。今云不然,以依诸种立此定故,前释为胜。

  

  又,于「分别灭尽定」中云:

  

  体数多少,同前。此必有﹝别境心所﹞慧、定,是无漏故。合定有十九,谓:遍行五、别境慧、定,余皆如前﹝二定义门分别中说﹞。

  

  [298] 「七」字,《义演》作「一」并疑为「以」,金陵本作「一」,余作

  

  「以」。今依《杂集论述记》卷九说十种义门中改。

  

  [299] 《杂集论述记》云︰

  

  七、曾得未曾得:如前﹝二定八种义门分别中﹞说知。

  

  如云︰

  

  五、曾得未曾得:今准前说﹝如云「如别解脱戒,念念新生,名未曾得。然有漏种故,亦是曾得」﹞。亦是曾得及未曾得。然未曾得︰一、新生故,名未曾得,有漏种故,亦是曾得,如别脱戒。二、从来未起,名未曾得,如世第一法等。三、无漏故,名未曾得﹝编按:《杂集论述记》卷五(《续藏》卷四十八,页76-77)有「分别无想定」与「分别灭尽定」两段文,各为十义门分别。「曾得未曾得」一科,于无想定中属第五科,于灭尽定中则属第七科﹞。

  

  [300] 《杂集论述记》卷五「分别灭尽定」十义门中,第四义门「修定

  

  方便」中云「佛任运能入」。本论《述记》前文云︰

  

  即成佛者,先已成就故,至佛时,由先无始成就灭定种子故,今初成佛,即名为得,圆满成故。

  

  [301] 见《对法》卷二。

  

  [302] 《杂集论述记》卷五「分别灭尽定」十义门中:

  

  五、得人多少者,小乘有十二人︰谓非想﹝非非想处定﹞具缚离九品,为九;阿罗汉、独觉、如来。离九品即阿罗汉向故。今大乘,加未离第四定、空处、识处、无所有处,合为十六。

  

  若约地地有九品,复多下四地各九,并前十二,合四十八人能入。虽有第四定具缚,以离无所有处第九品,即非想﹝非非想处定﹞九品具缚故。此《﹝杂集﹞论》第九云:未离色界欲、得无色寂静定等是﹝即已离色界欲,与入无色界定相对辨中,第二句云︰「谓诸圣者,已得第四静虑,不求生无色界,而起厌背第四静虑行恒现在前,舍断结道,依胜进道,渐次能入无色界寂静解脱定」﹞。《唯识》有说:未离初定欲,亦得﹝本论初师云「下八地修所断惑中,要全断欲,余伏,或断,然后方能初起此定」﹞。即更加他二十七人,合前七十五人。虽有初定具缚,与前第四定具缚义同,不加离第三定第九品,即第四定具缚人故。若加顿悟十地菩萨,复加十人,合八十五人,地地中入住、出,即有三十,合前,一百五人。以根﹝上、中、下﹞乘之,即有无量。若渐悟菩萨,地前未入,已入四十心、﹝十信、十住、十行、十向﹞四决择分位;复加四十五人,并前,一百五十人能入。

  

  然彼﹝《成唯识论》卷七初﹞师三说直往菩萨︰一云初地入,无文;二云三地以去,《十地论》第五地中云「禅」者,四禅,「解脱」者,四无色故﹝如云「一、为禅乐,憍慢众生故,入诸禅。二、为无色解脱憍慢众生故,入无色定。三、为苦恼众生令安善处永安乐故,令解彼苦,令不受故,入慈悲无量。四、为得解脱众生故,入喜、舍无量。五、为邪归依众生故,入胜神通力,令正信故」﹞。然《十地论》第六地中,解脱月问,金刚藏答︰于六地﹝以﹞来,入寂灭定,前地,有相观间杂故。六地来﹝原作「未」,今改﹞能入者,据胜语。问︰何初、二果不能入?一云︰有变异受难伏故。二云︰欲界不善、无记二烦恼重故。

  

  其第六义门云︰

  

  六、修方便。佛,离欲。余,方便﹝即不离欲﹞。八地以去菩萨,虽无加行心,然得方便入,故无失,此理定然。《瑜伽》﹝卷四十八、《楞伽经》卷七〈入道品〉﹞等说,虽第七地能念念入灭尽﹝定﹞,亦加行得也﹝如第七地亦名「有加行、有功用,无相住」﹞。又谓等流人、法观等﹝《瑜伽》卷四十六云「又诸菩萨,如实了知有为、无为一切诸法二无我性」﹞。

  

  其第七义门:

  

  七、曾得未曾得。如前说﹝即如前注脚六十七文﹞。

  

  其第八义门云︰

  

  八、伏定障、断定障得。若不断定障得者,何故此《﹝杂集﹞论》第二云:于灭尽定上,想受灭无为,是择灭摄﹝该论下文,说「择灭」中云「想受灭者,谓已离无所有处欲,止息想作意为先故,诸不恒行心、心所,及恒行一分心、心所灭无为」﹞?若断得者,何者此《﹝杂集﹞论》﹝卷九﹞复说伏第四定上识心,能得此定﹝如云「起厌背第四静虑行恒现在前,舍断结道,依胜进道,渐次能入无色界寂静解脱定」﹞?

  

  今一解云︰不断,然缚断者,方立无为,从究竟得名。一云︰必断。第二答为正。然说伏障得者,约烦恼分故,以烦恼与定障,性各别故。

  

  问︰如伏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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